《福建法學》是一本由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員會主管,福建省法學會主辦的一本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政法類期刊,該刊主要報道政法相關領域的研究成果與實踐。該刊已入選省級期刊。 影響因子為0.03 《福建法學》主要內容欄目有卷首語、理論探索、立法研究、法律實務、案例評析。
《福建法學》主要發文機構有:廈門大學(發文量145篇),該機構主要研究主題為“法律;司法;訴訟;民事;合同”;華東政法大學(發文量83篇),該機構主要研究主題為“刑法;司法;犯罪;法律;刑事”;福建省法學會(發文量67篇),該機構主要研究主題為“法學;法律;司法;法學研究;法治”。
《福建法學》主要發文主題有法律、訴訟、司法、犯罪、刑事、民事、法學、法治、行政、法院。其中又以”法律(487篇)”居于榜首,發文量第二的是“訴訟”(313篇),發文量第三的是“司法”(301篇),發文主題最少的是“法院”,僅發文148篇。
1、來稿要求:
本刊歡迎下列來稿:政法及相關學科領域的研究方面的論著,反映國內外政法學術動態的述評、論著、綜述、講座、學術爭鳴的文稿,以及有指導意義的政法書刊評價等。文稿應具科學性、先進性、新穎性和實用性,內容翔實,簡明扼要,重點突出,文字數據務求準確,層次清楚,標點符號準確,圖表規范,書寫規范。本刊不接受已公開發表的文章,嚴禁一稿兩投。對于有涉嫌學術不端行為的稿件,編輯部將一律退稿,來稿確保不涉及保密、署名無爭議等,文責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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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評、專家論壇、指南解讀欄目來稿請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個人簡介及近照。個人簡介內容包括職稱、職務、學術兼職、主要研究領域、主要研究成果、所獲重大榮譽獎項等,字數以 100~300 字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為宜,格式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題:
文題力求簡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題,中文文題控制在 20 個漢字以內。題名中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字符、代號以及結構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時給出英文文題,中英文文題含義應一致。
4、圖表:
文中所有圖表均需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獻中的圖表。圖表力求簡明,設計應科學,避免與正文重復。凡能用少量文字說明的數據資料盡量不用圖表。正文與表中數據應認真核對,準確無誤,表內數據同一指標的有效位數應一致。
機構名稱 | 發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廈門大學 | 145 | 法律;司法;訴訟;民事;合同 |
華東政法大學 | 83 | 刑法;司法;犯罪;法律;刑事 |
福建省法學會 | 67 | 法學;法律;司法;法學研究;法治 |
西南政法大學 | 53 | 法律;訴訟;合同;犯罪;企業 |
中國政法大學 | 42 | 法律;訴訟;刑法;刑事;司法 |
南京大學 | 36 | 法律;司法;訴訟;合同;行政 |
北京大學 | 36 | 行政;司法;刑法;主義;法律 |
上海財經大學 | 33 | 司法;權利;刑法;法律;犯罪 |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學院 | 29 | 法律;司法;企業;兩岸;公司法 |
武漢大學 | 26 | 司法;法律;權法;刑事;合同 |
資助項目 | 涉及文獻 |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 | 8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 | 2 |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金 | 1 |
福建省社會科學規劃項目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