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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據UNCOMTRADE數據,對1992—2013年中國與南亞農產品產業內貿易水平進行研究。結果表明:中國與南亞農產品貿易以產業間貿易為主,產業內貿易的整體水平非常低;1992—2013年中國與南亞農產品總體貿易量的變化主要是由產業間貿易引起的;中國與南亞農產品產業內貿易主要表現為垂直型產業內貿易的形式;人均收入差距對中國與南亞農產品產業內貿易有顯著的正向影響,貿易不平衡對中國與南亞農產品產業內貿易有顯著的負向影響。
關鍵詞:
中國;南亞;農產品;產業內貿易
一、引言
在地理上,南亞地區通常指的是喜馬拉雅山地以南,包括德干高原、印度河恒河平原等區域,該區域有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國、斯里蘭卡、尼泊爾、不丹和馬爾代夫七個國家。南亞地區與我國山水相鄰,它不僅是歷史上茶馬古道和古代南方絲綢之路的重要通道,也是當前“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重要組成部分。2014年9月在訪問南亞三國時指出:“中國同南亞的合作,猶如等待發掘的巨大寶藏,令人憧憬。”對于中國和南亞各國而言,農業生產在國民經濟中均占有重要位置,隨著近年來中國與南亞的農產品貿易規模不斷擴大,研究雙邊農產品貿易的特征就顯得非常有意義。當前國內外關于產業內貿易的研究方興未艾,因此本文以此作為切入點來研究中國與南亞的農產品產業內貿易狀況。國內有許多學者研究了我國農產品產業內貿易的整體狀況。陳旭(2009)[1]的研究發現我國與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的產業內貿易形式是不同的,前者是較高水平的垂直產業內貿易,而后者是較低水平的水平產業內貿易。李佳佳(2009)[2]的研究發現我國農產品產業內貿易水平較低,影響我國農產品產業內貿易水平的主要因素是市場規模、市場規模差異以及對外開放度。吳學君(2011)[3]運用面板數據對中國農產品產業內貿易影響因素進行了實證研究,得出人均收入差距、外商直接投資、農產品貿易不平衡、貿易伙伴的貿易開放度是影響中國農產品產業內貿易的主要因素。此外,還有一些學者研究了中國與臺灣地區[4]、澳大利亞[5]、東盟[6]、中亞五國[7]等雙邊農產品產業內貿易狀況,或者從分類產品的角度單純研究諸如我國園藝產品[8]、林質木產品[9]的產業內貿易狀況。由于中國與南亞雙邊貿易發展水平相對較低,目前尚無關于中國與南亞農產品產業內貿易的研究。考慮到南亞的巨大市場潛力以及中國與南亞之間廣闊的合作前景,本文借鑒了上述既有研究的有益成果,運用相關的貿易統計指數分析中國與南亞農產品產業內貿易的水平,并使用1992—2013年的國家面板數據考察影響中國與南亞農產品產業內貿易水平的主要因素。
二、中國與南亞農產品產業內貿易水平的分析
本文依據SITC分類標準劃定中國與南亞之間主要貿易農產品。依據SITCRev.3分類標準,本文所指的農產品主要包括第0、1、2、4類中的全部商品,其中第2類中扣除了第27章和28章商品,共計22章農產品。研究的時間段為1992—2013年,相關的農產品貿易數據均來源于UNCOMTRADE數據庫。1.G-L指數G-L指數是目前測算產業內貿易最常用的統計指標,該指數的計算公式是:GLi=1-Xi-MiXi+Mi其中Xi表示中國對伙伴國第i種農產品的出口額,Mi表示中國對伙伴國第i種農產品的進口額。GLi的取值區間為[0,1],GLi越大,表明該農產品的產業內貿易水平越高;當GLi大于0.5時即可認為該農產品的貿易以產業內貿易為主。本文還計算了所有農產品在產業內貿易的總體水平GLu和GLw,其中GLu是所有22章農產品GLi的簡單算術平均值,而GLu是以Xi+MiX+M為權重對各章農產品的GLi進行加權。表1是1992—2013年中國與南亞農產品貿易的GLi指數值。從表1中可以看出,根據GLi數值的變化特征,這22章農產品大體可以分為三類,第一類是GLi值一直小于0.5的農產品,即該類農產品基本是以產業間貿易形式為主,包括第01、02、03、06、09、11、22章。第二類是GLi值在大多數年份大于0.5的農產品,這類農產品產業內貿易水平較高,主要有第24、29和43章。第三類是除上述各章農產品之外的剩余各章農產品。這類農產品的GLi值在年際間波動較大,在部分年份大于0.5,存在一定的產業內貿易,這其中第05、07、08和12章農產品近幾年GLi值不斷增加,到2013年數值均在0.8以上,表示產業內貿易程度在增強。從總體上來看,1992—2013年中國與南亞全部農產品的GLu和GLw數值均小于0.5,表明中國與南亞農產品貿易仍然以產業間貿易形式為主,產業內貿易水平還比較低。從總體變化態勢來看,盡管GLu和GLw的變化在年際之間存在一定的波動性,但是近幾年數值均有所增加,這表明中國與南亞農產品產業內貿易水平在逐步提高。分國別來看,中國與南亞各國之間的農產品產業內貿易狀況各有不同,存在較大的國別差異。中國與馬爾代夫和尼泊爾的GLi值基本小于0.05,表明中國與這兩國之間的產業內貿易程度非常低。其中與馬爾代夫的GLi值在多數年份更是為0,幾乎可以忽略不計。中國與巴基斯坦的GLi值2005年及之前小于0.2,近年來GLi值保持在0.4左右,表示中巴農產品產業內貿易程度在加強。中國與孟加拉國、印度和斯里蘭卡的GLi值分別從1992年的0.09、0.08和0.00增加到2013年的0.23、0.31和0.17,表明中國與這三個國家的產業內貿易水平在不斷提高,但是當前程度還不高。注:由于中國與不丹的農產品貿易主要表現為在個別年份中國出口少數農產品到不丹,研究價值不大,因此在分國別研究時沒有顯示不丹的數值,表4和表6同此。2.Brulhart邊際產業內貿易指數Brulhart邊際產業內貿易指數可以被用來計算兩個年份之間農產品產業內貿易的變化情況,該指數的計算公式是:BIi=1-ΔXi-ΔMiΔXi+ΔMi其中ΔXi代表兩個年份第i種農產品的出口貿易額的變化量,ΔMi代表兩個年份之間第i種農產品進口貿易額的變化量。BIi的取值區間為[0,1],如果BIi越大則表示產業內貿易是影響該種農產品貿易量變化的主要因素。本文還計算了加權的Brulhart邊際產業內貿易指數來分析全部農產品產業內貿易的整體情況,其計算公式為:BI=∑ni=1BIiΔXi+ΔMi∑ni=1(ΔXi+ΔMi)表3是1992—2013年中國與南亞農產品Brulhart邊際產業內貿易指數值。分時期來看,第04、05、06、07、08、11、22、26和41章的Brulhart邊際產業內貿易指數值一直小于0.5,表明這幾章農產品貿易量的變化主要歸因于產業間貿易。除此之外,多數農產品貿易量的變化不僅有產業間貿易的拉動,也有產業內貿易的拉動。從1992—2013年整個時期來看,第05、07、08、23、24、29和43章的Brulhart邊際產業內貿易指數值大于0.5,表明在1992—2013年整個時期這幾種農產品貿易量的變化來源于產業內貿易。從加權的Brulhart邊際產業內貿易指數(BI)來看,1992—2013年中國與南亞農產品貿易的BI值表現出“M”型的波動特征,各年的BI指數值均小于0.5,最小值為1992—1994和1998—2000年的0.02,最大值為2007—2009年的0.21。1992—2013年整個時期BI值為0.39,這表明中國與南亞農產品總體貿易量的變化主要是由產業間貿易引起的。表3中國與南亞農產品Brulhart邊際產業內分國別來看,中國與南亞各國的加權BI值均小于0.5,表明中國與南亞各國之間農產品總體的貿易量變化主要是由產業間貿易引起的。除中國與尼泊爾、馬爾代夫的BI值多數在0.1以下外,中國與其他四國的BI值總體上呈增長態勢,表明產業內貿易的拉動作用在加強(見表4)。3.Thom&McDowell產業內貿易指數產業內貿易又可以分為水平型和垂直型兩種形式。水平型產業內貿易主要指同一質量水平不同特征的產品之間的貿易活動,而垂直型產業內貿易則是指具有不同質量的同類產品之間的貿易活動。水平型產業內貿易指數即加權的Brulhart邊際產業內貿易指數,而垂直型產業內貿易指數則等于總產業內貿易指數減去水平型產業內貿易指數。總產業內貿易指數的計算公式為:MII=1-∑ni=1ΔXi-∑ni=1ΔMi∑ni=1ΔXi+∑ni=1ΔMi表5是中國與南亞農產品Thom&McDowell產業內貿易指數值。從表5中可以看出,各個時期邊際垂直產業內貿易的數值均大于邊際水平產業內貿易的數值,這表明垂直型產業內貿易是引起中國與南亞農產品產業內貿易量變化的主要因素。其中1998—2000年以及2001—2003年邊際垂直產業內貿易的數值分別為0.94和0.80,均大于0.5,表明這兩個時期中國與南亞農產品產業內貿易是較高水平的垂直型產業內貿易,其余時期垂直型產業內貿易水平較低。分國別來看,1992—2013年中國與印度的邊際水平產業內貿易指數值為0.28,大于邊際垂直產業內貿易指數值0.05,表明中國與印度農產品貿易以較低水平的水平型產業內貿易為主。中國與其余五國的邊際垂直產業內貿易值均大于邊際水平產業內貿易值,除馬爾代夫外,其余四國的邊際垂直產業內貿易值均在0.5以上,表明中國與這四國農產品產業內貿易主要是較高程度的垂直產業內貿易;中國與馬爾代夫的邊際垂直產業內貿易值盡管大于邊際水平產業內貿易值,但也僅為0.01,中國與其產業內貿易是較低水平的水平型產業內貿易。
三、中國與南亞農產品產業內貿易影響因素分析
為進一步從定量角度分析影響中國與南亞農產品產業內貿易的因素,本文利用1992—2013年中國與南亞六國(除不丹)農產品貿易的面板數據建立一個多元回歸模型。以前多數學者在研究產業內貿易的影響因素時,通常選取的解釋變量有市場規模、人均收入水平差異、貿易不平衡、市場開放度、外商直接投資等指標。但是由于多數年份中國對南亞部分國家的外商直接投資統計數據缺失,且市場規模變量與人均收入水平差異變量之間存在嚴重的多重共線性。因此在借鑒前人相關研究成果的基礎上,本文最終選取中國與南亞各國農產品貿易加權的整體產業內貿易指數GLw作為被解釋變量,選取人均收入水平差異、貿易不平衡、市場開放度三個指標作為解釋變量。該模型表達式如下:LnGLi,t=α0+α1LnAGDPi,t+α2LnKi,t+α3LnBi,t+εi,t其中,AGDPi,t代表人均收入水平差異,用第t年中國和南亞第i國人均GDP之差的絕對值來衡量。Ki,t代表貿易開放度,用第t年南亞第i國商品進出口總額在該國GDP中所占的比重來表示,反映了該國國內市場的開放程度。Bi,t代表貿易不平衡,許多研究中通過引入該變量來控制國家之間存在的貿易不平衡問題對產業內貿易水平可能產生的低估效應,計算方法是Bi,t=Xi,t-Mi,tXi,t+Mi,t,其中,Xi,t和Mi,t分別表示第t年中國對第i國農產品出口總額和進口總額。i=1,2,……6;t=1992,1993,……2013。上述數據分別來源于WorldBank數據庫、WTO數據庫和UNCOMTRADE數據庫。從Hausman檢驗結果來看,檢驗統計量H的相伴概率在5%水平下顯著,表明模型應選擇使用固定效應模型。本文運用STATA12.0軟件對上述模型進行回歸,得到的估計結果見表7:從估計結果中可以得出,人均收入水平差異AGDP對中國與南亞農產品產業內貿易水平在1%的顯著性水平下具有正向影響。根據Linder(1961)的相互需求理論,人均收入差異反映了國家或地區之間在經濟發展、資源稟賦等方面存在的差異,由于消費者對不同質量水平的垂直差異產品的需求往往受自身可支配收入的限制,如果兩個國家之間經濟發展水平差距加大,則垂直型產業內貿易就更有可能發生。南亞七國大都是農業國家,經濟發展相對緩慢。以2013年為例,中國的人均GDP為6807.43美元,南亞七國中除馬爾代夫與中國差距較小外,其余六國人均GDP均不到中國的一半。表6也顯示了中國與南亞各國的農產品產業內貿易以垂直型產業內貿易為主。開放度K對中國與南亞農產品產業內貿易水平的影響是正向的,當一國開放程度越高,其參與的國際貿易活動也就越多,產業內貿易水平因而會較高。但是估計結果的p值在統計上并不顯著,可能的一個解釋是南亞各國都是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程度較低,這限制了其對外開展廣泛經濟合作的能力。農產品貿易不平衡B對中國與南亞農產品產業內貿易產生了顯著的負向影響。由估計結果可知,不平衡程度每上升1%,農產品產業內貿易水平下降0.35%,這表明貿易不平衡對中國與南亞各國的農產品產業內貿易水平起到了明顯的低估作用。
四、結論與對策建議
1.結論
基于UNCOMTRADE數據庫數據,本文分析了1992—2013年中國與南亞農產品產業內貿易水平,得到以下主要結論:
(1)根據G-L指數可知,從產品角度來看,中國與南亞農產品貿易以產業間貿易為主,盡管不同類別農產品的產業內貿易存在差異,但整體水平較低,近些年部分農產品產業內貿易水平在提高;從國別角度來看,中國與南亞七國農產品貿易基本都是產業間貿易,其中中國與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國、斯里蘭卡四國的產業內貿易水平有所提高,而與馬爾代夫、尼泊爾的產業內貿易水平仍然較弱。
(2)根據Bruelhart邊際產業內貿易指數可知,從產品角度來看,中國與南亞農產品貿易量的變化主要是由產業間貿易引起的,在部分時期產業內貿易拉動了部分農產品貿易量的增加;從國別角度來看,近年來中國與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國、斯里蘭卡之間的產業內貿易水平作用在加強,中國與尼泊爾和斯里蘭卡的Bruelhart邊際產業內貿易還很低。
(3)根據Thom&McDowell指數可知,分階段來看,中國與南亞整體產業內貿易是垂直型產業內貿易,1998—2000年和2001—2003年兩個時期垂直型程度較高,而其余時期垂直型程度較低;分國別來看,1992—2013年中國與孟加拉國、尼泊爾、巴基斯坦和斯里蘭卡四國是較高程度的垂直型產業內貿易,與馬爾代夫是較低水平的垂直型產業內貿易,與印度是較低程度的水平型產業內貿易。
(4)根據回歸估計結果可知,人均收入水平差異對中國與南亞農產品產業內貿易水平有顯著的正向作用,而貿易不平衡對中國與南亞農產品產業內貿易水平有顯著的負向作用。
2.對策建議
(1)通過孟中印緬經濟走廊建設、南亞自由貿易區等多邊合作框架以及南亞博覽會等平臺加快發展中國與南亞農產品貿易,深化兩國在農業領域多方面的合作。
(2)在保證農產品質量的基礎上,一方面通過專業化分工實現產品規格和品種上的差異化與多樣化;另一方面提升包裝質量和包裝檔次,提高出口附加值,挖掘產業內貿易的成長潛力。
(3)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提高有助于垂直產業內貿易的發展。一方面要積極推廣農業的標準化生產,保證農產品綠色、安全、優質,提高農產品的質量。另一方面還要進一步加強進出口農產品的質量監督和安全檢查,減少非關稅壁壘對雙邊農產品貿易帶來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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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耿仲鐘 肖海峰 單位: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