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狹義的碑刻是指帶有碑首、碑身、碑座基本組成的用以昭示豐功偉績、建筑名稱、墓主身份、立碑目的等作用的刻字石碑,如漢以后常見的“螭首龜趺”式的墓碑、功德碑、寺院碑等。而廣義上的碑刻則是指包含碑、摩崖、造像題記、墓志、石經、石幢、畫像石、墓塞石等所有在石質表面鑿刻文字的物質文化遺存。紹興地區是中華文明的重要起源地之一,這里又是東漢以后,經濟富庶、文化繁榮的財貨匯集和人文薈萃之地,自古而今,留下了大量的石刻遺存,這些碑刻不僅記錄了大量的文獻史實,更是越文化的重要物質載體,其中蘊含著越地文明發展的歷史痕跡和越人獨特的地域文化精神。各類石刻之中,狹義上的古代碑刻,多為當時名聞一時的飽學之士和丹青名手所撰文書丹,具有較高的文學藝術價值。此外,更因其多為官方刊刻、所載事跡重大、形制完備、工藝細膩而尤具研究價值。綜合來看,紹興碑刻文化特征包含了防治水患、保民安民;帝王手跡、恩澤地方;重文興教、名士風流;三教共融、佛道名勝的諸多特征,但在這些文化特征中,紹興碑刻治水安民的文化特征又最為突出,而這一特征的出現正是源于紹興特殊的地理環境。由近現代考古發現和科學研究表明,寧紹平原所在的越地由于受歷次海侵和海退的影響,平原陸地面貌曾有過巨大改變[1],最終形成了“七山一水二分田”的概況。而一方水土養育一方百姓,不同的氣候、地貌和資源狀況也必然深深地影響著地域文化的發展。先秦時期,管仲曾對越地環境和民風有過這樣的描述:“越之水濁重而洎,故其民愚極而垢。”
可知在中原文明已經發展到一定高度的春秋時代,越地還因為受到地理環境的限制而被視作“愚極而垢”之族的聚集之地。事實上,受山多田少、水網密布、地力有限、時有潮患所制,越人“斷發紋身”的化外形象是經常出現在先秦的典籍之中的。且古人對越國民風的看法基本是“銳兵任死,越之常性也”[3]。然而正是在這種并不算優越的地理環境中,越地百姓展開了艱苦卓絕的斗爭,終于將“原來的沼澤連綿、土地斥鹵的窮僻之地,改造成湖泊棋布、土地沃衍的魚米之鄉;變上古以來的民風強悍、輕死銳兵的蠻夷之地,為文風鼎盛、名人薈萃、經濟發達的文化之邦”。而這些變化正是在水文化的孕育之下逐漸形成的。正如王建華先生所言:“無論是史前還是歷史時期,越地的文明史總是與水的治理史息息相關。越文化的形成和發展繞不開水的話題。一部越地文明史,從很大程度上就是人們如何與水環境共存并協調發展的歷史”。紹興歷代關于水的碑刻包括了治水、馭水、護水、樂水、悟水等多方面的內容,此處我們僅以紹興碑刻中與治水相關的明清碑刻為對象,考察越地治水思想的具體表現。
一、以禹為師、自強不息的精神
《史記》稱越王句踐為“先禹之苗裔,而夏后帝少康之庶子也。封于會稽,以奉守禹之祀”,歷代越國君主以禹后自稱,紹興會稽山為禹陵所在地,大禹陵自然成為后人憑吊先王、追憶功德的重要場所,歷代在此修廟作祀,因而也留下了大量碑刻。現存較為著名的明清碑刻有《大禹陵廟碑》《禹陵重建窆石亭記》《重建紹興大禹陵廟碑》等。《大禹陵廟碑》全稱《重修會稽大禹陵廟之碑》,清嘉慶五年(1800年)立,今在大禹陵景區禹王廟窆石亭旁,太湖石質,高205厘米,寬91厘米。碑首仿漢制暈首,有類于藏于西安碑林中的《仙人唐公房碑》形制,并在碑額下方中間鑿淺孔模仿漢碑的碑穿①,但碑座卻是晉以后才廣為流行的赑屃座,可以看出清人造碑時有意仿古,但未能盡合古意。碑額篆書“重修會稽大禹陵廟之碑”3行10字,前2行各4字,第3行2字。碑文隸書,21行,滿行33字,碑文記述了大禹得金簡玉書、計功行賞、死后安葬之事,這些都與會稽山有關。其后,夏后帝少康之子無余,被封于會稽,以守禹祀。到了清嘉慶五年,大禹廟再次重修,浙江巡撫阮元來拜,頌揚大禹功德,后附四言頌詩。②同位于大禹陵窆石亭旁的還有《禹陵重建窆石亭記》碑,此碑立于明天順六年(1462年)九月,太湖石質,高209厘米,寬88厘米,碑首高53厘米,兩端刻云龍圖案,中刻碑額“禹陵重建窆石亭記”篆書8字4行。正文楷書,25行,滿行47字,正文四周亦刻繪祥云紋。碑文記述了彭誼由廷臣任紹興知府后,拜謁大禹陵,見窆石亭因年久而傾覆,遂命重建,不久亭修成,府佐囑鄉賢韓陽撰文記之并立碑紀念。碑文的撰寫者韓陽和書丹者曹南均是山陰人,曹南楷書深得唐楷三昧,風格介乎歐虞③之間。正如當代學者所指出的:“大禹治水神話廣泛流傳,反映了人們希望通過不懈的努力,改變惡劣的自然環境的愿望。至于大禹治水成功的結果,則是海退以后,自然環境有所好轉的客觀反映。”[4]25關于禹陵修整紀念的碑刻中還有一座民國時期的《重建紹興大禹陵廟碑》,該碑現存于紹興城東南大禹陵景區禹廟大殿東側,太湖石質,高213厘米,寬100厘米,方首篆額“重建紹興大禹陵廟碑”5行(“碑”字單列1行)。正文楷書19行,行37字,碑文記載民國建立以來,民智開啟、移風易俗,各種祭祀活動逐漸被遺棄,惟祭孔與祭禹未歇的經過。然大禹廟因年久失修“漸”,民國十九年(1930年)冬,時任浙江省省長張載陽等提請重修,民國二十一年,由時任紹興縣縣長湯日新主持修葺,歷時16個月完工。文中對近代日本學界所稱大禹治水為誣傳的說法④進行了批判,認為“廟祀當與中國為廢興”。碑文指出,雖然重修禹廟的主持、督后、工程策劃、禮制勘定者都是紹興鄉賢,是因為山陵處于越地,故越人從近而為,然而“后之功不局于一方,”且“茍中夏不滅,德廣所及,桄于神州,百世莫得與比”。此碑文中所述,不僅認為大禹治水的歷史功績不應遺忘,更將國人是否能夠祭祀大禹作為國家興廢的象征。其中所涵蓋的不僅是如何看待過去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對于大禹精神的繼承與否事關民族興亡,這種大禹治水的精神就是于越百姓與自然抗爭、追求幸福生活的自強不息的精神。擴而廣之,這也是中華民族優秀民族精神的重要內涵之一。
二、防微杜漸、不忘憂患的意識
前文所述,越地早期的地貌環境與自然資源是較為惡劣的,后來經過歷代先民的不斷改造,終于變得逐漸適合生存,并越發富庶養民,但事實上,越地百姓始終都沒能完全遠離自然災害的侵擾,尤其是水災,一直是越地百姓揮之不去的陰影。從地方志和歷史文獻中我們不難找到“人相食”“溺死萬人”“死者殆半”“餓死者十之八九”這種觸目驚心的詞句。“越地地理環境之危難萬重,絕非今日一般人所想象總是風調雨順、財富日積月累也易之情形;越地人民在文化創造過程中曾經經歷之千辛萬苦、千難萬險、艱苦卓絕,由此亦可見一斑”[5]。也正是從這樣的與自然災害的斗爭中一路走來,越地先民們積累了大量的治水經驗,而其中最為重要的就應該是“防微杜漸、不忘憂患”的防治意識。現存齊賢鎮羊山石佛寺風景區《潮災記》,是明崇禎三年所立的碑刻。會稽青石質,通高180厘米,寬85厘米,厚10厘米。碑首兩側鈍圓,無碑額,僅在碑首處有16厘米寬的陰刻云鶴圖案,碑身左右兩邊刻飾纏草文。正文楷書19行,行40字。
碑文記述了崇禎元年(1628年)農歷七月二十三日受潮汐影響,風雨大作,堤潰洪虐,僅陶里一帶,洪水就奪去了二百余人的性命的事情。逃過一難的幸存者因堤潰家破,處境艱難,多背井離鄉。次年仲春,塘堤得以修復,逃離的百姓才陸續回歸故土。該碑由里人俞應機撰文,江西安福縣儒學訓導俞應簠書丹,徐元刻石。碑文最后說道:“余謹陳辭,記之于石,使后人知我辰之潮患如此,與夫所以死中得生之故云。”可以說是對東南濱海之地的潮災之患有著深刻的認識,故此立碑作銘以警示此后的歷屆繼任者,勿忘水患,防治于未然。歷代水利工程督造不易,但隨后常年的管理修整也至關重要,由現存有關清代三江閘修造的兩塊碑《重修三江閘碑》和《重修三江閘記》可以看出越地治水防微杜漸的意識。《重修三江閘碑》立于清嘉慶元年(1796年),碑額已佚,碑身為太湖石質,高188厘米,寬87厘米,碑文陰刻楷書23行,滿行60字。碑文記述自明代湯紹恩肇建三江閘,后歷任官員多有維修整治,“歷有成規”,而時遷日久,到了清代乾隆末年,已“罅漏滋深”,乾隆六十年(1795年),浙江巡撫覺羅吉慶下令重修三江閘,耗時一月半有余,費資“緡錢九千八百有奇”,于是三江閘復還舊觀,民亦安居樂業。
《重修三江閘記》立于清道光十五年(1835年),青石質,高210厘米,寬81厘米。碑首方形,高42厘米,上雕二龍戲珠圖案,中間龍珠內雕變體“壽”字,無碑額。正文楷書20行,行50字,首行豎刻碑名“重修三江閘記”,碑原在三江閘東南側彩鳳山西麓,現移至紹興城區治水紀念館內。碑刻文字近于柳體,用筆骨力強直,結體端穩,是清代較為出色的楷書碑刻。碑文記述古今治水有蓄泄二途,紹興濱海,故水“易泄而難蓄”,并舉古人治水用兩法為例,東漢馬臻蓄水源而為鏡湖(鑒湖),雖有灌溉蓄洪之利,卻因湖塘淤積難免“時有修筑之煩”①;而明代湯紹恩修筑三江閘,使得“三縣之田,皆成沃壤”。可見撰文者是崇泄而否蓄的治水態度,三江閘雖好,但到了清道光年間,也因年久滲漏而防洪治水的功能日漸退化。時任紹興知府的周仲墀召集三縣士紳議修,用“網灰”法、“鉛錫熔汁”法、“雁翅檻砌梭墩版鐶”法等修繕了三江閘,使之重新發揮了治水利民的功能。以上兩碑雖時隔僅40年,但分別立碑講述過往,并記錄當下所為,其目的除了有為現任記功外,也應包含了提醒后繼者重視水利維護,護民于水患之外的意思在內。
三、取法于道、希冀長治久安的理想
有了治水的決心與自信,有了防微杜漸的意識,并不能保證治水效果,取法于道,才能長治久安。因為治水是一項復雜的工程,其中既有人財力投入和嚴格的監管,首要的還需有正確的治水方法,否則,如宋以后出現的鑒湖圍湖造田之類為了一時之繁榮而損壞長遠的發展的做法,可能令前人的辛勞與智慧付之東流。在這一點上,明清時期,紹興地方官的一些遠見卓識還是令人欽佩的,如明成化年間記述知府戴琥開設新閘的《山陰縣新閘記》碑,和清康熙年間記載知府胡以渙捐獻田產作為修復水利設施的常規收入來源的《捐俸置田添造三江應宿閘每歲閘板鐵環碑記》頗具代表性,以下略作介紹。
《山陰縣新閘記》碑,明成化十二年立,現存大禹陵碑廊。太湖石質、高190厘米,寬79厘米,碑額高40厘米,中刻篆文碑額“山陰縣新閘記”6字2行,字外兩側刻云紋。正文楷書,21行,行52字,記述東漢馬臻始筑鑒湖、宋代建斗門八所,民得其利,到宋熙寧后,圍湖造田的百姓日多,以至“湖幾廢”,繼而“蕭山磯堰廢”,郡中百姓又有“浸淫之患”的事情。而明天順年間修筑的白馬閘,本為解決灌溉之水源,卻不料結果是“江愈淺”,因而時有暴漲之水患,沖決塘堤,水退之后,府縣又需募工重修,擾亂百姓農務,導致了“民尤受弊”的反面結果。成化十年,戴琥任紹興知府,他以“興利除害”為己任,“相地之宜。順水于小江南北建閘四所,曰:新灶、柘林、扁拖、夾縫”,以泄山會二縣之水。又在蕭山建龕山斗門一所,以殺西水,工期歷時年余。碑文先對鑒湖在宋代熙寧后被圍湖造田所廢,以及成化年間新修白馬閘后百姓反受其害的反面教材做了批判,其后又對新開河閘的位置選擇和功能規劃做了介紹,將正反兩面都展示給后人,警醒后來者治水不能僅顧眼前之利,亦不能只憑良好的初衷,必須有法有道,才能永利于民。《捐俸置田添造三江應宿閘每歲閘板鐵環碑記》現存紹興城區治水紀念館,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十月立,碑額已佚,碑身太湖石質,高192厘米,寬84.5厘米。碑文楷書陰刻,共分六段,每段滿為24豎行,前五段記述了康熙十七年以來,因地方政府經費支絀,三江閘朽壞的閘板、鐵環無法及時更換,已險象環生,知府胡以渙深以為慮,于是捐俸置田二十畝,同時山陰知縣高起龍、蕭山知縣劉儼也各自捐俸置田五畝,將田產所得作為每年“繕補閘板、鐵環之資”的事情。
從碑文內容可知,所載之事并不甚大,僅是父母官捐資修繕治水設施的一般善政,而此事卻被鐫刻于石碑,是否有些夸張,又或是地方官為己歌功頌德的貪名之舉呢?實則不然,據《嘉慶山陰縣志》所載,胡以渙于就任紹興知府的第二年就曾“種萬松于興龍山上,一時遠近作詩紀其盛”,足見其為官政績不俗,而捐俸置田以田租作為修繕治水設備的經費來源,尤可看出其于善政之外,更重視政策發揮利民作用的持續性,設想如果僅是捐銀維修,而此后年深日久,設施又將有朽壞之虞,因此他在碑中所言:“居民上者,安可不急為善后之謀乎?”胡以渙在捐俸置田之后立碑,并在碑文中明確規定了修繕標準:“板必本山松,厚四寸,闊倍之;環必福建鐵,重十二兩方為堅久,一遵舊式為之。”又規定所入多余部分,用以修湯公祠,以及給予閘工獎金,以促其勤,等等。歸根到底只是一句話:“庶幾旱澇各得其宜,有水之利而無水之害,于先賢之遺澤不無小補云爾。”可以說該碑正是紹興地方官吏關注民生、希冀長治久安的實物記錄,集中體現了紹興碑刻治水保民的文化特征。以上略舉數碑,已能看出,明清時期紹興有關治水的碑刻具有較高的史料價值和文化價值,對于越文化中與治水相關的文化內涵尤其有著十分重要的研究價值,對于今日越人如何看待人與水的關系也具有一定的啟發意義。
作者:王曉亮 單位:紹興文理學院 蘭亭書法藝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