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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理順市與鎮的財政分配關系,充分調動財政生財、聚財、理財的積極性,應建立規范的鎮級分稅制財政體制,增強鎮財政自我發展、自求平衡的能力,保障鎮級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健康發展。
1997年以來,慈溪市將觀城、逍林列入小城鎮綜合改革試點鎮,實施了較為規范的分稅制財政體制。實踐證明,分稅制能夠較好地理順市、鎮兩級分配關系,規范鎮財政收支管理,調動鎮政府當家理財的積極性,保障鎮級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健康發展。
一、浙江省慈溪市鄉鎮財政管理體制的演變
浙江省慈溪市鄉鎮財政體制建設經歷了四次變革。1950年至1985年,實行的是統收統支的財政體制,即收入全額上繳,支出全額核定下撥,實際上是個報帳制的財政管理體制。
論文百事通1985年至1992年實行了劃分收支,分級管理的半統半放的財政管理體制,即核定收入包干,超收分成,核定支出,包干使用。1992年至1999年末,實行了劃分收支,核定收支基數,收入遞增包干模式的財政體制,即按照稅種和企業隸屬關系,確定市級和鎮級各自的固定收入(所得稅、調節稅)、共享收入(產品稅),同時考慮到地區間的平衡,對不同地區的收支基數、遞增比例作了區別對待。以上體制都是與各個發展時期基本情況相適應的財政體制,但隨著經濟和社會事業的發展,也逐漸地暴露出其不徹底、不完善。面對慈溪經濟社會事業的基礎和迅猛發展的趨勢,改革現行財政體制已迫在眉睫。
二、實施分稅制財政體制應具備的條件
財政管理體制是國家在中央和地方以及地方各級政權之間,劃分財政收支范圍和財政管理職責與權限的一項根本制度,既屬于經濟范疇,又屬于政治范疇。它的存在和發展是以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等因素為基礎的,分稅制作為分級財政管理體制下進行收支劃分的體制,其實施需要具備相應的條件。即經濟總量、經濟結構、財政規模及與此有密切關系的人口集聚度、地理條件、交通等因素,要求以上諸項指標均達到一定的規模,才有實施的基礎。
目前慈溪市的社會、經濟發展已具備實施鎮財政分稅制條件。
慈溪市區域面積1154平方公里,人口101萬,改革開放以來,慈溪人民充分發揮頭腦活、市場經濟意識強、吃苦耐勞的特點,全市有10萬人長期在外經商、辦企業、跑供銷,占總人口數的10%,為地區經濟的發展提供了源源不斷的動力。1999年全市實現GDP143億元,實現工農業總產值514.35億元,全市23個鄉鎮工業總產值在10億元以上的鎮有18個,個私工業總產值在5億元以上的鎮有2b個,區域特色的個私塊狀經濟初步形成。改革開放二十年來,在以下方面發生了深刻變化:
1.經濟結構發生了深刻變化,基本實現了由農業大縣向工業大市的跨越,正在向經濟強市邁進。目前,我市已步入了工業化中期的初始階段,1999年全市工商登記在冊的企業已達11175家,個體工商戶近6萬戶,二三產業的比重已占國內生產總值的91%,農村已有65.4%的勞動力從事二三產業。
2.經濟運行機制發生了深刻變化,基本實現了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軌,正在向經濟國際化邁進。全市已有自營出口企業130家,出口供貨企業656家,1999年全市自營出口額達3.3億美元,外向型經濟已成為推動慈溪市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同時,至1999年底,國有、城鎮集體企業及集體所有的鄉鎮企業已基本完成體制改革,按照市場體制的要求,做到了產權清晰,形成勞動用工競爭上崗的一種市場規范運作機制。
3.城鄉面貌發生了深刻變化,基本實現了由農村為主體向城鎮為主體的跨越。全市所轄23個行政區已全部建鎮,鄉已消失,并且市城區面積已達22平方公里,各鎮建成區面積共有85平方公里,已有40%的人口生活在城鎮,工業向小區集聚、人口向城鎮集聚的步伐進一步加快,基礎設施網絡日益完善。
4.財政收入已初具規模。1999年財政收入8.8億元,其中鎮級一般財政收入為7.9億元,平均每個鎮3435萬元;一般預算支出為1.75億元,平均761萬元,連同預算外資金,全市鎮財政支出為5.15億元,平均每個鎮2239萬元。應該說,鎮財政已具有一級政府所要求的總量規模。
三、鎮財政分稅制體制實施后產生的效果及存在問題
(一)鎮財政分稅制體制的基本內容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進一步理順市與鎮的財政分配關系,充分調動鎮財政生財、聚財、理財的積極性,增強鎮財政自我發展、自求平衡的能力,從1997年開始,對小城鎮試點鎮實施分稅制財政體制嘗試。實踐證明,以稅分成的分配形式,既能增強市財政宏觀調控能力,又能照顧鎮政府利益,調動鎮增收節支、發展經濟的積極性。從2000年開始,我們在總結分稅制試點取得一定經驗的基礎上,在全市范圍內實施了以劃分收支、分稅分成、確定上解或定補基數為主要內容的分稅制財政體制。具體做法是:
1.確定原則:一是財權與事權相結合的原則。根據鎮級政府的事權,合理劃分收支范圍,進一步完善其財權。二是綜合平衡的原則。根據區域經濟發展現狀,分類確定,轉移支付,適當調整鎮際間的既得利益。三是穩定基礎,發展財政的原則。保持鎮級財政的既得利益,就增量部分傾斜于鎮,以壯大鎮級財力。
2.核定收支范圍。一是按照屬地管理,兼顧行政管轄劃分收入范圍,按稅種劃分市級收入、市鎮共享收入、鎮級固定收入。考慮到各鎮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性及財政供養人口差距較大的實際情況,實行了按鎮分類確定市鎮共享收入分成比例。二是根據市與鎮的事權劃分,核定支出范圍。鎮財政主要承擔本級政府運轉所需支出以及本鎮經濟、事業發展和社會管理所需的支出,并規定,實行分稅制后,增人不增支,減人不減支,因正常工資調整而增加的鎮財政支出,也由鎮財政自求平衡,市財政不作補助。
3.核定上解或定補基數。為合理調節鎮與鎮的財力分配,在確定分稅分成的基礎上,1999年實際稅收入庫數和應得財力為基礎,計算所得可用財力大于應得財力的,其差額為定額上解數,從2000年開始按市鎮共享收入和鎮級固定收入增幅同幅遞增;小于既得利益的,其差額為定額補助數,一定三年不變。
4.建立轉移支付。在劃分財政收支范圍基礎上,市財政適當集中統籌一部分財力作為轉移支付需要。在保證原有利益的前提下,市財政在各鎮新增財力留鎮部分中集中統籌20%用以轉移支付,以彌補相對困難鎮的財力不足,縮小鎮際間財力差距。
(二)實施分稅制初見成效
1.促進鎮級經濟的發展。分稅制財政體制的實施,使鎮政府收入與稅收收入有了更為直接的聯系,而稅收收入增長的根本源泉是經濟發展的總量和質量,這就促使鎮政府更加主動地引導鎮級經濟的發展方向,著力進行經濟結構調整、提升經濟層次。一是發展個私經濟。黨的十五大把個私等非公有制經濟從“拾遺補缺”、“有益補充”上升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個私經濟的地位有了質的提高,其在農村的發展具有了天時、地利、人和的優越條件,對政府來說既是新的經濟增長點,而且其上繳的絕大部分稅收屬地方財政固定收入,因而在鎮財政分稅制體制下,鎮政府支持和發展個私經濟、培植地方財源變得更加必要和迫切。二是促進了鎮級經濟由量的擴張向質的提高轉變。企業所得稅作為我市鎮財政分稅制體制中80%留鎮的稅種,其增長的顯著特點就是效益推進,就必然要求鎮政府注重經濟效益,大力發展市場前景好,能出口創匯,效益顯著的經濟增長項目,同樣,營業稅、個人所得稅等的分成也能使鎮政府產生觸動,引導相應產業的快速發展,從而促進整個產業結構的調整。三是推動鎮級經濟走科技發展道路。鎮級經濟要持續、穩定、高速發展就必須依靠科技進步,由科技帶動產業的發展,提高產品競爭力,同時以新的管理理論提高企業的管理檔次,增強企業家的素質。分稅制體制的實施,使鎮政府對科技推動經濟作用的認識進一步明確,更加注重科技人才的引進,提高產品科技含量,提升企業管理層次。
2.促進了鎮財政的發展。分稅制財政體制的實施,明確了財權和事權,強化了鎮財政的職能,鎮政府收支具有了自主權,真正體現了當家作主,提高了理財積極性。一是鎮財政收入呈增長態勢。這主要得益于兩方面:第一,分稅制超收激勵作用的發揮,使鎮政府積極做好增加財政收入的各項工作,拉動財政收入的增長;第二,鎮財政真正成為一級獨立的財政實體,可用財力由鎮財政統一調度,沒有了區分預算內、外收入的必要性,真正實施了鎮財政綜合預算、綜合管理的模式。二是能主動處理好“吃飯”與“建設”的關系,堅持量力而行、量入為出,以收定支的原則,確保鎮財政收支平衡。三是注重把節流工作和合理有效使用財政資金結合起來,大力遏制財力浪費現象,堅持勤儉辦事,把有限的財力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四是遵守財經紀律,嚴格預算辦事,使管理真正到位。鎮財政分稅制的實施,還有利于相關管理措施的推行,如對鎮級行政事業單位實行“零戶統管”等,進一步強化部門單位財務收支活動的監督。
3.促進了稅收征管。目前,慈溪市工商登記戶達6萬多戶,稅收征管難度大任務重,漏征漏管仍有不少,給公平競爭經濟環境的建立帶來負面影響。在原包干型財政體制下,稅收增長與鎮財政收入掛鉤不緊,鎮政府抓稅收征管的積極性不高。分稅制體制實施后,鎮政府開始認識到要增加財政收入,必須加強稅收征管工作,由過去的“要我管”變成“我要管”,從抓稅收征管的配角轉向主角。(1)提高了政府管稅的積極性。今年以來,全市各鎮普遍開展了抓稅收促征管行動,對轄區內的經營戶特別是家庭個體加工業進行徹底的調查,建立起一批以鎮政府為主,國地稅參加的聯合征收站,逐漸形成鎮政府牽頭,稅務為主,工商、公安、供電等部門配合抓稅收征管的局面,鎮政府真正起到領導、組織、協調一方稅收征管工作的作用。(2)促進了鎮政府維護稅收執法的堅定性。以往出現的鎮政府單純考慮地方企業利益,爭取減免稅優惠,甚至替被查企業說情的狀況大為改善,使鎮政府增強了政策原則性。(3)經濟發展環境有了較大改善。稅收征管工作的加強,有力地維護了正常的稅收秩序。
(三)在設計分稅制體制時存在的主要問題
經濟發展與財力增長之間的矛盾。盡管,在新一輪分稅制體制中采用了分類確定不同留成比例、上解基數遞增和定額補助基數不變的辦法,這一辦法對平衡各鎮財力起到了一定作用,但隨著運作的深入和時間的推移,經濟發達鎮與不發達鎮之間財力差距不斷拉大。經濟發達鎮稅基較大,而經濟不發達鎮稅基較小,在保持稅收同幅增長的前提下,經濟發達鎮可用財力增加額要遠遠大于經濟不發達鎮可用財力增加額,更何況經濟發達鎮稅收增長速度要高于經濟不發達鎮。
四、研究和思考的問題
1.建立適應分稅制需要的鎮國庫體系。首先,要建立鎮級國庫。國庫工作是財政預算執行的一項重要基礎工作,《國家金庫條例》規定:“國家金庫按照國家財政管理體制設立,原則上一級財政設立一級國庫”。雖然我市各鎮經濟迅速發展,各項改革也不斷深化,實施了市對鎮分稅制財政體制,但絕大部分鎮財政沒有國庫的配套,導致鎮財政的許多職能不能得到充分發揮。建立和完善適應分稅制體制的鎮級國庫,有利于稅收分成落到實處,節約資金滯留時間,由資金“循環旅行”變為“留解及時”,鎮財政可以更好地調度資金,統籌安排財政預算。其次,要完善鎮國庫管理法規,理順鎮國庫管理體制。要進一步修改、完善和健全《條例》與《細則》,將鎮國庫職能、職責、權限予以明確到位,在鎮國庫會計基礎制度建設上尋求新突破,要改變長期以來財政資金存款不計息、劃撥不收費的規定與做法,對所有經辦和監管機構制定出細化的處罰規定,以強化加強國庫管理基礎建設的“根子”。最后,建立鎮國庫會計核算網絡系統,在監控體系上“復位”。當前,稅務、財政、銀行都已配備和使用電腦處理資金收納劃撥業務,但各行業各自為戰,不成體系,為此,建議盡快構建財稅庫銀等相關機構業務工作電腦橫向聯網,達到各行業數據信息共享,實質性地促使市、鎮政府各項建設事業快速、健康、高效和全面發展。
2.建立和完善財政預算調度資金。為保證預算內資金的正常運轉,簡化和建立統一規范的資金調度辦法,緩解鎮財政收入增長缺乏彈性及收入的季節性而造成的預算內資金的不平衡性。市財政應加大均衡力度,對已建立國庫的鎮,合理確定鎮國庫留解比例,提前下撥定額補助數;對未建立國庫的鎮,按照核定返還基數和上解基數相抵后的凈返還數同上劃收入掛鉤核定返還比例,平時按比例返還,年終進行清算。市財政應加速鎮財政資金周轉速度,保證鎮財政各項支出及時足額到位。這樣,鎮財政應得財力同所調度的資金基本一致,既減少了工作環節,又保證了鎮財政預算內資金的供應。
3.建立相對完善的財政運作機制。市府要嚴格按照受益原則,決定鎮政府所應承擔的支出責任范圍及相應的財力,盡可能減少職能的交叉。在設計鎮分稅制體制時,應按照一級政府,一級事權,事權與財權相結合的原則劃分市、鎮財政收支范圍,保證鎮政府能集中足夠財力不定期滿足其職能的需要,取消目前層層集中鎮政府財力的不合理現象。如土管所、派出所等部門實行市主管局垂直管理。目前,我市村級基層政權與鎮級相比更顯得脆弱,村土地收入保證不了本村正常事業開支。但鎮政府承擔著村級政權建設的職能,每年有相當一部分財力用于彌補村級建設和事業發展正常開支不足。針對這一現狀,我市今年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固本強基工作組進村幫扶活動,對鞏固村級政權、發展村級經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無法從機制上徹底解決各村的種種實際困難。為此,在設計分稅制體制時,應建立一種長期、有效的扶村機制,以保障鎮財政有足夠的財力扶持、發展村級經濟和社會事業,引導鎮政府擴大村的區域規模,走集約化經營路子。
4.建立更加規范的鎮際間轉移支付制度。鎮間轉移支付制度是合理調節各鎮之間財力分配的一項重要制度。我市在初步建立轉移支付制度方面作了一些嘗試,但需要作進一步的研究和探索。為了縮小財力分配苦樂不均現象,應按照近期各鎮經濟發展戰略和經濟基礎及財政收支水平等因素,在劃分鎮類別的基礎上,分別制定不同類別鎮的財力分配標準和定額,核定轉移支付的基數,使各鎮能夠在市政府的幫助下,依靠增收來保障鎮支出范圍內的正常經費和事業發展的需要。
5.重新進行行政區域的劃分。慈溪市目前各鄉鎮的行政區域,是在歷史延續的基礎上,于五十年代初根據地理特征和農業發展狀況而確立劃定的,較為符合當時慈溪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要求。但經過幾十年特別是改革開放二十年來的快速發展,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有了質的飛躍,鄉鎮區域劃分的基礎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尤其是在分稅制財政體制實施以后,現行鄉鎮區域不適應社會、經濟及財政發展的問題進一步暴露。主要有:1.盲目發展工業經濟,阻礙地區產業優勢的發揮。如處于我市邊沿地區的某鎮,是重要的產棉區,由于鎮域范圍內沒有工業經濟,該鎮在財政上較為困難,為了解決財政困難,鎮政府不顧交通落后、資源缺少等問題,大力引入工業企業,開辟工業園區,結果引入的企業經營狀況不甚理想,財政的困難仍不能緩解,還影響了農業的正常發展。重新劃分行政區域,可以把相鄰白勺農業鎮與工業鎮合并,這樣既可保證鎮級財政收入,又能夠在一個鎮的區域內,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產業分工,確定地區產業發展的重點。2.不利于塊狀經濟的整體管理。經過近幾年的發展,我市的個私經濟逐漸顯現出幾百甚至幾千家個體戶或私營企業生產同類產品的塊狀發展態勢,由于這些塊狀的形成往往橫跨幾個毗鄰鄉鎮,管理較難協調統一,對塊狀經濟的規范和引導也難以有統一的力度。在分稅制體制下,有的鄉鎮還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鼓勵企業向本鎮聚集,導致了“重集聚,輕規范,疏管理”問題的發生。通過重新劃分行政區域,兼顧塊狀經濟的分布情況,能夠改變目前塊狀經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促進個私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