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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方傳統(tǒng)法律文化與宗教的互動性
如果說中國的傳統(tǒng)法律文化的特點表現為倫理性,那么西方的傳統(tǒng)法律文化的特點則表現為宗教性。西方的宗教主要是指基督教,雖然它沒有達到宗教化的程度,但是它是唯一對整個西方法律產生巨大影響的宗教,所以,西方法律的宗教性實質是有關基督教對西方法律影響的問題。
(一)早期:基督教的逐步滲透基督教對羅馬國家和羅馬法真正產生影響是在公元4世紀初,在此之前的古希臘法和古羅馬法只是受到了本土的原始宗教的影響。在古希臘和古羅馬文化中,宗教神話幾乎在各個領域中都具有超強的影響力。古希臘法和古羅馬法不僅受到了原始宗教的影響,而且還與原始宗教、道德、習慣融合為一體,特別是在古羅馬,法律與宗教的交融更是經歷了一段相當漫長的時期。在羅馬共和國變?yōu)榈蹏埃甲诮桃恢迸c法律相互交織。公元1世紀,發(fā)源于巴勒斯坦的基督教開始滲透到羅馬帝國政治和法律中,之后開始向萊茵河流域和北非流域擴散。到公元3世紀,基督教已經成為羅馬帝國境內一支不容忽視的力量,許多羅馬帝國的上層分子也開始入教,基督教內部實力因此發(fā)生了巨大變化。
(二)中世紀:宗教法高于世俗法自基督教失去了西羅馬帝國對它的保護之后,直到中世紀時代,基督教走完了一條更加曲折、顯赫、衰落的歷史路程。主要表現在教權和教會法與政權和世俗法的兩股勢力相互消長。教會的封建化、神圣化和法律化的逐步實現使得教會審判權擺脫了世俗法的限制。教會的封建化是從它向“蠻族”的屈服開始的,在它封建化的過程中,仍然努力著向世俗政權滲透。直到公元8世紀,無論是東正教還是天主教仍然依附于國王。
(三)近現代:從宗教到法律的一種精神衍變14、15、16世紀,基督教的地位開始有些動搖,危機和打擊也紛至沓來。首先是天主教會內部的腐敗、任人唯親、濫售贖罪券和宗教裁判所的罪惡,加上十字軍東征理想的破滅,導致了人們對教會信賴和對基督教信仰的普遍危機。同時,由于西歐進入等級君主制時期,世俗政權重新強大起來,特別是民族主義和國家主義的興起,有力地阻卻和反擊了教會的擴張與霸權,而商品經濟的沖擊和文藝復興的光輝,更使得羅馬教廷為之目眩,驚恐不安。③天主教因此走向了分裂。教皇和教權的衰落帶來了一系列的連鎖反應。教會法遭受了與教權同樣的命運,同樣受到了世俗政權和世俗法的制約,教會法庭的權力大大降低,教會的管轄范圍逐步回歸傳統(tǒng)。公元1545年,特倫托會議的召開標志著歐洲統(tǒng)一教會法的結束,意味著世俗法律開始成為唯一的法律。法國大革命的爆發(fā)使得教會法遭受了毀滅性的打擊,巴黎公社的《政權分離的法令》中“政權分離”原則,通過在絕大多數歐洲國家的確立,徹底結束了教會和教會法的“光榮”歷史。教會和教會法的“光榮”歷史的終止并不代表著它對西方的影響就此結束。應該看到,被結束的是天主教會的政治和法律統(tǒng)治,而不是作為文化精神現象的基督教;被摧毀和唾棄的是宗教裁判所,而不是教會法的全部。④教會法和基督教對近代以來西方的影響仍不可忽視。它不僅在關于法律、道德和行為觀念上對基督教社會與成員產生重大影響,而且在向近代社會傳遞古希臘和羅馬法思想、法觀念以及整個中世紀繼受羅馬法方面,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橋梁作用。此外,它在實體法的很多方面也被近代西方法繼受,同樣對市民社會的影響也是極其深刻的。西方法律學校的建立、法學教育的興起和傳播等一些影響,亦都脫離不了教會和教會法學的貢獻。
(一)傳統(tǒng)法律文化的成因不同中國傳統(tǒng)法律文化之所以能夠倫理性而西方則為宗教性,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現在物質力量對它的影響,當然還包括政治力量和社會文化大背景等一些因素對他們的共同作用。中國傳統(tǒng)法律文化達到倫理性的程度,血緣性和宗法小農經濟起了決定性的作用。上古法律中,血緣是法律區(qū)分敵我,確立罪與非罪的主要標志;當原始部落轉變?yōu)閲医M織時,氏族血緣轉化為宗法血緣關系;春秋戰(zhàn)國之后,宗法血緣又轉化為宗族或者家族血緣關系。因此我們看到,雖然社會組織經歷了幾次的變化,但是血緣紐帶卻一直沒有被動搖,而這個原因正是倫理性的秘密所在。另一方面,中國是一個聞名于世的農業(yè)古國,宗法小農經濟和與其相適應的生活方式成為了中國傳統(tǒng)法律文化達到倫理性的社會經濟基礎。中國傳統(tǒng)法律文化的倫理性還得益于政治權利的支持與文化大背景的扶助。它們不僅對中國傳統(tǒng)法律文化的倫理性進程起到了推動作用,同時還促成了中國傳統(tǒng)法律文化的非宗教化。
(二)傳統(tǒng)法律文化的表現不同中國傳統(tǒng)法律的倫理性實質是禮教化,主要表現在國家的政治領域和家族與社會領域中。在政治領域,西周時期的“尊尊”“親親“即“忠”“孝”原則,西漢時期時期演變?yōu)槎Y教中的“三綱”等等都是倫理性的表現。法律確認君權的無限和至尊成為倫理性最重要的特征之一。而在家庭與社會領域,家族和家庭是儒家倫理存在的社會基礎,所以傳統(tǒng)法律特別優(yōu)待父權。傳統(tǒng)法律賦予家長極大的權力,形成父權家長制,一切權力都集中在父祖手中,他的權力是不可動搖的。因此,中國的傳統(tǒng)法律不僅特別重視調整家族領域內的關系,而且還幾乎完全以儒家倫理為準則。雖然西方宗教對法律的思想、制度及其實踐的某些方面都表現出強烈的宗教色彩和宗教性質,但從整個發(fā)展過程而言,它似乎還不能說完全控制了法律。
(三)傳統(tǒng)法律文化的影響不同倫理性的中國傳統(tǒng)法律在中國政治體系中是合理又合適的。合理意味著它是傳統(tǒng)中國的政治(世俗政權的強大和它對儒家禮教所持的肯定態(tài)度)、經濟(宗法小農經濟)、文化(世俗倫理文化)與傳統(tǒng)(法律形成中的氏族血緣性)等,這些既定的特定條件在法律領域內共同作用的結果;合適則意味著它適應并推動了這個社會的發(fā)展。⑤中國傳統(tǒng)法律倫理性的特點同樣對近代以前的東亞法律和現今世界的法學產生了重大意義,從而形成了著名的中華法系,帶有倫理性特色的中國傳統(tǒng)法律在經過與時代相適應的改造和調適之后,將繼續(xù)發(fā)揮鑄造中國現代法律文明的功效。
三、結語
每個國家的法律現代化都有它自己的特色,通過觀察我們可以看到,中西方傳統(tǒng)法律文化的差異是“古”與“今”的差別,是自然經濟與市場經濟的差別,是農業(yè)社會與工業(yè)社會的差別,這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我們對中西傳統(tǒng)法律文化比較的必要性。西方國家創(chuàng)造的優(yōu)秀的法律文化作為人類共同的財富,我們應該加以借鑒,移植先進的文化并將其本土化,只有如此才能走向適合我們自己的法律現代化道路,提高我國民眾法律素質,完善我國的法律制度,進而早日實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治建設!
作者:朱艷梅單位:曲阜師范大學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