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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落實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建設“兩型社會”試驗區和創建國家文明城市的總體部署,堅持建筑垃圾處置管理和清潔空氣工程“以街為基礎,部門聯動”的工作方針,通過建立科學有效的檢查考評機制,進一步促進建設工地建筑垃圾處置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實現建設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覆蓋率100%、建筑垃圾運輸車輛落實“不超載、不帶泥、不拋灑、不超速、不亂倒”(以下簡稱“五不”)行為守則規范合格率90%以上、路面污染處置及時率100%,城市道路路面環境和空氣質量得到明顯改善的工作目標。
二、檢查考評范圍、對象和內容
范圍:轄區。
對象:區域內負責建筑垃圾處置和文明施工管理的區相關職能部門,以及建設工地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
內容:建設(包括建筑工程、拆除工程、市政工程)工地建筑垃圾處置管理,包括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現場管理和保潔人員、衛生責任公示牌、建筑工地值守控管、通行卡發放、路面污染處置、建筑垃圾運輸車輛落實“五不”規范要求、工地揚塵監督、群眾投訴、新聞媒體反映等方面的內容。
三、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成立以區人民政府副區長為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區城管局局長為副組長,區城管局、建設局、環保局、交通大隊分管領導為成員,相關街道分管領導參加的建設工地建筑垃圾處置和文明施工檢查考評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綜合協調和督促實施。
為積極貫徹區委、區政府關于社會管理工作的新要求,開拓全區建設領域系列平安創建新局面,現就我局深入開展2013年度“平安工地”創建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發展理念,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以強化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主線,以創新安全監管為手段,以做好安全生產事故預防為目標,全面提升企業安全管理和行業監管水平,努力促進全區建筑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為全區建筑業平穩較快發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標
通過“平安工地”創建活動,認真履行政府部門行政職能,建立健全平安創建工作標準和考核體系,落實“平安工地”建設責任制,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確保不發生有重大影響的群體性事件,不發生重大惡性刑事案件,不發生群死群傷的災害性事故,達到“案件少,秩序好,社會穩定,群眾滿意”的目標。
三、組織領導
成立創建“平安工地”活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組成及分工如下:
領導小組下設創建辦公室,種發長任主任,為聯絡員。
各鎮、開發區、街道:
為進一步加快對建設工地周邊環境的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轄區人居環境,根據《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辦法》等文件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圍繞區委、區政府全力打造“四城”建設核心區、示范區的總體要求和建成創業樂園、和諧家園、生態花園的總體部署,按照“部門聯動、問題聯處、執法聯合”的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大對建設工地周邊市容環境和工程運輸車輛違規、違章現象的治理力度,實現我區建設(拆遷)工地周邊整體環境規范有序,市容環境衛生質量明顯提升。
二、工作措施及目標
按照上述指導思想,各建設工地應積極采取“五項”措施:一是工地圍擋按標準建設、戶外廣告按規范設置;二是工地產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日產日清,無無證設攤現象;三是工地出入口按標準硬化建設到位;四是沖洗設備齊全,由專人負責對駛離工地的運輸車輛進行清洗、除塵、除泥等,車輛做到密閉運輸;五是工地出入口須安裝實時監控攝像頭,并與區城管局監控中心實行聯網監控。六是進一步規范車輛運輸,要求車輛“兩證一線”齊全、安裝GPS且按時間按線路行駛,從而杜絕拋撒滴漏、帶泥上路、工地周邊市容環境臟、亂、差等現象的產生,真正形成源頭控制有力、運輸監管嚴密、執法查處嚴厲的管理長效機制。
三、部門職責
區建設局要按照《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辦法》的要求,加強工地源頭監管,督促建設施工單位切實做到“審批手續不全不開工、圍擋不合要求不開工、地面硬化不達標不開工、沖洗排放設備不到位不開工、保潔人員不到位不開工、不簽訂《市容環境衛生責任書》不開工”等“六不開工”原則。區城管局(區城管委辦公室)牽頭做好相關城市管理工作,把街道對工地的管理同步納入“太湖杯”考核;要嚴格審核工地圍墻建設及圍墻廣告的內容和設置結構;會同交巡警部門嚴格核定“兩證一線”(即:工程運輸車輛準運證、建筑垃圾渣土消納處置證以及工程運輸車輛行駛路線);會同規劃部門落實渣土終端處置消納場所;及時協調環衛部門,做好生活垃圾的收集和處置,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城管行政執法大隊要加大對工程運輸車輛,包括“兩證全無”及“兩證不全”從事運輸車輛和不按規定線路行駛的車輛拋撒滴漏、帶泥上路等行為的查處力度;對建設工地出入口硬化建設、沖洗設備配備不到位及工地施工噪音擾民等影響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的違法違章行為的監管查處。交巡警大隊要加強工程運輸車輛的管理,依法查處工程運輸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區交通局要加強對轄區內經營工程運輸車輛企業的資質管理,嚴禁工程運輸車輛超載超限運輸。區安監局要定期開展工程運輸車輛專項整治工作。鎮(街道)要明確崗位責任,成立專門小組,按照《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辦法》,負責轄區工地圍擋到位和出入口硬化建設管理,督促建設工地落實環衛保潔隊伍,及時清理本轄區建設工地周邊道路的污染,加強對工地周邊無證攤擔的管理。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安全生產各項法律法規,提高全社會安全生產意識,促進社會和諧,根據《2014年平安建設工作規劃》精神,提出如下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大力營造“遵章守法、關愛生命”的良好氛圍;加大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力度,努力提高職工安全文化素質;推進基礎安全建設,著力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依法強化監督監察,切實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具體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區建設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為本次“平安工地”活動的領導小組,負責“平安工地”活動開展的組織工作。各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活動方案,加強領導,精心策劃,切實組織好“平安工地”創建活動。
2、加強安全宣傳。要緊緊圍繞活動主題,大力宣傳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督促引導施工企業在從事建筑施工活動前,主動依法申領安全生產許可證,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新聞媒體和黑板報、條幅等宣傳載體和建筑工人業余學校這一宣傳平臺廣泛宣傳安全常識和《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省安全生產條例》,在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要懸掛宣傳橫幅及各類宣傳圖畫,各單位要創新形式、創新內容、創新手段,認真組織好安全生產宣傳咨詢日的活動,大力宣傳建設系統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努力營造全社會遵章守法、關愛生命的氛圍。
3、加強安全監察。以“安全生產年”活動為契機,圍繞本質安全度的提高,更加有效地推動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更加有序地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和重點安全監管,更加有方地強化安全生產技術支撐和應急管理,更加有力地實施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責任追究,確保不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確保全區建設系統全年安全生產控制指標不超過上級下達的控制范圍。
三、活動安排
機關各部門(園區)、各社區(股份合作社)、有關直屬單位:
為切實加強開發區各類建設工地市容環境管理,治理和規范建筑渣土運輸處置秩序,提高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水平,根據市《關于開展建設工地文明施工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意見》、《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散體流體廢棄物法渣干物料運輸管理的通告》以及區《關于加強建設工地市容環境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精神和要求,結合開發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解決城市管理瓶頸問題為重點,加強依法行政,事例管理資源,強化上下聯運,形成工作合力,進一步加大對工地和工程運輸車輛的治理力度同,解決建筑工程車輛運輸中污染環境的問題,實現開發區建筑工地規范有序,使開發區環境衛生質量得到新的提升。
二、工作目標
通過規范建設工地管理,治理工程運輸車輛拋撒滴漏、帶泥上路等顯見性、突出性違章現象,逐步形成源頭控制有力、運輸監管嚴密、執法查處嚴厲的全程管理機制。
三、工作措施
(一)組織領導
一、總體要求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持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貫徹落實省、市打贏藍天保衛戰相關部署要求,扎實開展建筑工地揚塵治理工作,創新揚塵治理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監管、壓實工作責任、嚴格督查考核,大力提升建筑工地揚塵治理能力和水平,為我市城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做出積極貢獻。
二、工作目標
貫徹落實打贏藍天保衛戰有關要求,推動建筑工地做到工地周邊圍擋、非作業區裸土及易揚塵材料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主干道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進出工地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實現工地噴淋、灑水抑塵設施全覆蓋;積極推進綠色智慧工地建設,提高工地揚塵治理信息化水平,實現規模以上建筑工地揚塵視頻監控和在線監測設備“兩個全覆蓋”,并與地方主管部門聯網,推進工地揚塵管控差別化管理,提高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精細化水平。
三、主要任務
(一)強化參建各方揚塵治理主體責任落實。各轄市、區主管部門和市安監站要督促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認真落實《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實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動態計價管理的公告》(2020第11號)要求,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各項經費保障落實到位。建設單位應承擔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的首要責任,將揚塵污染防治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及時撥付和核查施工單位揚塵治理資金的使用情況。施工單位應承擔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的主要責任,針對施工特點,制定切實可行的揚塵治理方案,嚴格按照《建筑工地揚塵防治標準》的要求,加大揚塵管控力度,建立健全揚塵防治責任管理制度。監理單位應承擔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的監理責任,對揚塵治理方案實施情況進行全過程監督管理,對揚塵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建筑工地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并督促整改到位;對于施工單位拒不整改的,要及時向建設單位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二)全面加強施工現場揚塵管控。施工現場出入口、場內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區、辦公區、生活區等應進行硬化處理,并保持地面整潔。土石方、機械剔鑿、清理等作業時,采取封閉、遮蓋、灑水、噴淋等揚塵防治措施。規范車輛沖洗、凈車出場等制度。施工現場應推廣使用預制商品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經批準允許現場攪拌混凝土、砂漿的,采取降塵防塵措施;水泥和其它易揚細顆粒建筑物料應密閉存放或采取覆蓋措施。及時清運建筑渣土和垃圾,對不能及時清運的土方應采取綠化或覆蓋措施。防塵網質量應滿足相關技術標準和環保要求,同時做好塑料防塵網的回收和處置工作。建筑物內保持干凈整潔,樓層建筑垃圾清運應采用容器或專用封閉式通道清運,嚴禁高空拋物。做好工地出入口范圍內的道路清掃保潔工作。建筑工地應按照標準要求,定期進行工地揚塵防治達標自評,切實做好自查自糾工作。
(三)強化拆除作業揚塵污染防治。房屋或其他建(構)筑物拆除單位應配備防塵抑塵設備,對拆除過程中產生的揚塵污染負責。拆除工地施工現場應設置全封閉圍擋,并及時清理廢棄物。實施爆破拆除施工的,應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施工,做好防塵降塵工作。拆除工程完畢后不能立即施工的項目,應對拆除后的裸露部分采取有效的防塵措施。
一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防治縣城揚塵污染,改善縣城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揚塵污染,是指在城市房屋拆遷、建設,市政、公路建設,道路清掃保潔,固體物料運輸、堆放等活動中產生的細小塵粒造成的大氣環境污染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城區內從事揚塵污染活動的任何單位和個人。
第四條城鄉規劃建設局對城區建筑工地和道路揚塵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城建局、市容環衛局、公安局、交通部門應根據各自的職責和管理范圍對揚塵污染防治實施管理。
二城市建筑工地的揚塵污染防治
第五條房屋拆遷、建設和道路設施施工,應對施工區域實行封閉或隔離,并采取有效防塵措施。
第六條風速四級上易產生揚塵時,施工和房屋拆遷單位應暫時停止土方開挖、房屋拆除作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揚塵飛散。
鎮建管中心,各村(社區)、鎮開發區及其他經濟平臺、單位:
為了加強建筑工地及燃氣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防止和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充分發揮各平臺部門的作用,做到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鑒于當前行政管理職能下移至平臺,現就進一步做好我鎮建筑施工及燃氣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通知,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關于加強建筑施工的監管工作
㈠落實主體,明確職責
根據管理職能,我鎮的建筑施工及燃氣安全管理工作由鎮建設管理中心扎口管理,并按照“屬地管理”,“誰建設,誰主管”的管理原則和鎮安委會領導下的安全生產分工負責制,明確全鎮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主體為各村(社區)及鎮經濟平臺、相關職能部門,其職責為全面負責各轄區及條線、行業內集體投資、村民參股、社會事業、政府實事工程項目,以及外資、民資投資的各類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包括舊房、危房拆除工地)安全管理。
鎮建設管理中心作為全鎮建設工程項目的監管責任主體部門,其職能主要是加強對全鎮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的指導、督促和監管。
㈡加強領導,成立班子
為進一步強化建筑工地安全監管工作,鎮成立建筑安全督察領導小組,由分管建設的領導任組長,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任副組長,建管中心、鎮安監辦負責人,各村(社區)及其他經濟平臺、單位分管領導或負責人等為成員,主要負責全鎮范圍內建筑工地安全生產管理的檢查監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建管中心,由建管中心主任兼任主任,負責全鎮的建筑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具體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