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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約反腐倡廉建設科學化的問題分析
(一)反腐倡廉建設的領導體制和工作體制需要進一步完善
首先,紀檢監察分別接受上級與同級黨政的領導,這一權力結構不符合監督指向與權力指向逆向平衡配置原則,容易導致紀檢檢察機關難以有效監督同級黨政的領導,特別是難以有效監督黨政“一把手”。其次,紀檢監察機關對下級黨政機關和干部的監督檢查,擁有較為充分的資源和手段,但因為缺乏有效的制衡和約束,容易出現濫權和越位現象。再次,反腐倡廉機構“條塊分割”。我國專職的反腐敗機構主要有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檢察院和國家預防腐敗局等,分別隸屬于黨、政、司法等不同系統,一方面容易導致相關機構權限不清、職責重疊(如從預防腐敗工作來看,國家預防腐敗局和檢察院預防職務犯罪機構存在明顯的職能交叉);另一方面容易致使反腐敗資源過于分散,不利于形成反腐合力。
(二)反腐倡廉法制體系尚未完全形成
近10年來,我國反腐倡廉法治化進程不斷地加快,先后出臺了《行政監察法》、《國家公務員法》以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等許多重要法律法規。但從反腐倡廉建設科學化的要求來看,反腐倡廉法制體系建設仍然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國家根本大法《憲法》尚未對反腐倡廉作出明確規定;二是國家缺乏反腐倡廉的專門法典;三是一些核心的反腐倡廉法律制度尚未出臺,如《公務員財產申報法》。
(三)反腐倡廉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執行力需要加強
從總體上看,我國反腐倡廉相關制度的完備性、權威性不斷提高,為反腐倡廉建設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的廉政制度有3000多條,黨的十六大以來,中央紀委、監察部共制定或修訂法規和規范性文件170多件,會同有關部門起草制定50多件。這些規章制度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制度體系。但按照反腐倡廉建設科學化的要求,在運行實踐中,制度建設仍然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部分制度缺乏可操作性。一些制度僅作“不準”、“禁止”、“應該”等一般性規定,缺乏對違反相關規定的具體處罰措施和配套制度,導致其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和彈性;一些制度設計不夠嚴密,條款之間缺乏必要的協調性和連貫性,甚至出現相互矛盾的情況。二是制度建設滯后。一些部門沒有根據反腐倡廉建設的新問題、新情況及時制定新的制度,以發揮制度的預防功能;一些部門沒有及時廢除過時的制度,并制定替代性制度,導致相關制度不能適應反腐倡廉新形勢的要求。三是制度的執行力度不夠。由于缺乏制度執行的監督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等諸多原因,一些制度并沒有得到嚴格執行,公布不久即被束之高閣。
(四)監督力量發展不均衡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逐漸形成了黨內監督、人大監督、審計監督、司法監督、群眾監督、媒體監督等多種有效的監督形式,為反腐倡廉建設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但是,按照反腐倡廉建設科學化要求和實際效果審視,目前的監督工作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黨政權力監督體系較強,社會權力監督體系較弱;二是黨對國家政權的監督較強,黨內監督較弱,外部監督更弱;三是權力監督較強,分權制衡較弱;四是對下級監督較強,對同級監督較弱,對上級監督往往缺失;五是黨紀政紀監督較強,法律監督較弱;六是制度預防較強,技術預防較弱;七是對單位內部的監督基本能夠實現,對社會領域的監督往往無能為力。
(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落實仍需加強
總體來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得到了有效落實,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指標體系需要進一步完善。二是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的考核形式不夠科學。目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形式多為年終考核,由于考核過于注重審閱書面材料,深入實際具體調研不夠,難以有效檢驗黨風廉政建設的真實情況。三是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制未能有效落實。一些單位忽視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結果的管理和運用,沒有按照責任追究制的相關辦法對未能有效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個人和單位進行責任追究,導致責任制考核走過場,甚至形同虛設。
(六)反腐倡廉建設未能有效適應信息化和全球化的新要求
在信息化和全球化快速發展的時代,信息科技革命和全球合作為預防和懲治腐敗既提供了機遇,又帶來了挑戰。當前我國反腐倡廉建設尚未有效將信息技術運用于整合民間反腐智慧與力量、規范公共權力運行和腐敗預防領域;與國際反腐合作由于意識形態和政治體制方面的差異,尚未取得實質性進展,還難以形成積極開展國際反腐敗合作的有效機制。
在耗散結構理論視角下,腐敗可視為權力系統由于內部熵增而趨于混亂無序,權力運行失范的后果。治理腐敗最根本的路徑在于,最大限度降低權力系統內部熵增速度,減輕混亂無序程度,降低腐敗滋生速率和發生概率;盡可能限制權力系統外正熵輸入,有效增大負熵流,抵消權力系統內部熵增,降低內部熵增速度,減小熵變,促使權力結構優化、規范運行,最大限度壓縮腐敗發生的空間。反腐倡廉建設作為治理腐敗的中國模式,其科學化就是不斷通過理論創新、制度創新、方法創新,更高效地降低權力系統內部熵增、輸入權力系統外部負熵流的過程。
(一)優化權力配置運行:最大限度降低權力系統內部熵增
1.權力組織結構扁平化按照憲法第三十條規定,全國行政區劃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縣(自治州、自治縣、市)、鄉(民族鄉、鎮)三級地方政權。但在實際運行中,各地普遍采用省(自治區)、地區(市、自治州)、縣(市、區)、鄉(鎮)四級制。加上中央,整個行政層級達到五級之多。在這種層級較多的金字塔式組織結構下,信息傳遞內耗大,溝通協調難度高,權力運行效率低,加劇了權力系統內部熵增,導致腐敗風險增大。推進權力組織結構扁平化,減少權力層級,有助于降低信息損耗和失真,提高權力反應速度,提升運行有序程度,降低權力系統內部熵增速度,從而有效遏制腐敗發生。因此,要推進國家治理結構改革,實施“中央、省、縣”三級行政管理體制,實現權力組織結構扁平化。
2.權力配置制衡化權力運行失去制衡必然導致權力系統走向紊亂和無序,從而增大腐敗風險。反腐倡廉建設科學化必須實現黨內權力有效制衡。黨內權力由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構成,黨的代表大會是黨的最高決策機構,黨的委員會執行黨代會決策,黨的紀檢組織行使監督權。實際運行中,三權高度集中于黨的常委會,事實上又高度集中于黨委書記,權力運行相對封閉,缺乏有效制衡。打破這種格局的有效途徑主要有:一是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黨代表任期制,試行鄉鎮黨代會年會制,深化縣(市、區)黨代會常任制試點,實行黨代會代表提案制;二是積極推進地方紀委和基層企事業單位紀委管理體制改革,探索地方紀委和基層企事業單位紀委實行上級紀委直接派駐制,逐步由“雙重管理”體制向“垂直管理”體制轉變,為黨內權力制衡創造條件。
3.權力運行程序化權力運行的失序、失范,直接導致權力系統的無序與混亂,從而產生權力腐敗。制約權力運行失序、失范最有效的措施是為權力運行設置科學、規范的程序,壓縮權力自由裁量空間。一是要把握原則。構建權力運行程序必須以“有效制約”為目標,遵循民主、公正兼效率的原則,將每一項具體權力的詳細運作過程進行規范,并形成穩定的運作順序,明確違反程序應負的責任,摒棄因程序隨意而產生的不公正。二是要分步實施。首先在中央和國家層面,在憲法和中國共產黨黨章的規定內,按決策、執行、監督三類職權統一繪制“權力運行框架圖”,并以法律形式予以規范化和固化;地方各級黨組織和政府遵照“權力運行框架圖”,結合當地實際,繪制“權力運行流程圖”,并通過電視、網絡等多種媒體予以公布,接受社會對權力運行的監督。
(二)發揚和完善黨內民主:
更有效地促進權力系統對外開放耗散結構理論告訴我們,腐敗治理不但要控制系統內部熵增速度,還必須從外部輸入負熵流抵消、緩解系統內熵增,有效降低權力系統內熵變值,而開放是系統實現與外部熵流交換的條件。民主本質上要求權力向更多的人開放。因此,發展民主是促使權力系統走向開放最有效的途徑。
1.積極發展黨內民主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以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為根本,切實推進黨內民主。一是要充分保障黨員民主權利。要健全黨內情況通報制度、及時公布黨內信息,暢通黨內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建立黨委新聞發言人制度,辦好黨建網站等窗口,規范黨務公開內容,明確公開要求,避免隨意性。要進一步落實黨員,特別是普通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監督權,積極建立健全黨內事務聽證咨詢制度,營造黨內民主討論、民主監督環境,提高黨員對黨內事務的參與度。二是進一步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當前最重要的舉措是切實落實黨的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建立健全代表參與重大決策、參加重要干部推薦和民主評議等制度。三是完善黨內民主決策機制。要堅決遵循少數服從多數原則,不斷完善黨的地方各級全委會、常委會工作機制,黨委切實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決定重大事項,嚴格推行重大決策和決定票決制,特別是要落實重大決策報告制度,健全決策失誤糾錯改正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2.以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要積極發揮黨內民主的示范和帶動作用,將黨內民主建設過程中獲得的認識、積累的經驗、確立的原則、制度創新的成果應用于人民民主,不斷形成以黨內民主主導和帶動人民民主,不斷實現黨內民主和人民民主的良性互動。只有讓廣大黨員充分行使黨內民主權利,讓人民群眾真正當家做主,才能使權力體系更加開放,形成強大的民主監督力量,負熵流才能持續輸入權力系統,確保權力運行更加規范、有序。
(三)革新和拓展反腐模式:
大力提升輸入權力系統負熵流效率權力系統負熵流的輸入以教育、制度、監督、改革、糾風和懲處為手段和主要載體,而手段和載體的應用,受到一定社會文化觀念和水平的制約。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科學化,要求適時革新觀念、創新反腐模式,大力提升輸入權力系統負熵流的效率。
1.實施文化反腐:打造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靈魂的廉政文化權力腐敗與腐敗文化具有一定的內在關系,腐敗的滋生和蔓延導致了腐敗亞文化的形成,腐敗亞文化又進一步加速了腐敗的滋生和蔓延。因此,反腐倡廉建設不僅是一項艱巨的政治任務,而且也是一場廉潔與腐敗之間正邪文化的斗爭。因此,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科學化,必須營造良好的社會文化氛圍,實施文化反腐戰略,有效抵制腐敗文化侵蝕,大力推進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靈魂的廉政文化建設。一是高度重視網絡廉政文化建設。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的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2年6月底,中國網民數量達到5.38億,要大力加強網絡文化建設,通過反腐倡廉網上論壇、網頁專欄等,宣傳法紀法規知識,進行廉政文化教育和警示教育,著力打造良好的反腐倡廉網絡生態環境。政府有關部門應建立網絡反腐倡廉通報機制,主動公開反腐敗進程和結果,引導廣大干部群眾正確看待反腐敗斗爭形勢。二是切實加強廉潔教育。堅持廉潔教育從青少年抓起,將廉潔教育與職業道德教育有機結合,逐步營造“以廉為美、以廉為樂、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良好文化氛圍。
2.推進法制反腐:借鑒以法制化為主要特征的國際反腐敗斗爭的有益經驗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科學化需要勇于、善于借鑒國外(境外)反腐倡廉的典型做法和先進經驗。法制是維護社會清正廉潔的有力工具,國外反腐經驗證明,反腐敗斗爭必須依靠法制。鄧小平同志說:“對干部和共產黨員來說,廉政建設要作為大事來抓,還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反腐倡廉建設科學化要求大力推進法制反腐。一是要推動反腐倡廉入憲。反腐倡廉關系到黨的生死存亡和國家的前途命運,而現行憲法尚未對反腐倡廉予以明確規定,應采取憲法修正案的立法方式,推動反腐倡廉建設入憲。二是制定專門的國家反腐倡廉法。反腐倡廉單靠刑法及其他單列法規中有關懲治貪污腐敗的條款是不夠的,應盡快制定一部符合反腐倡廉建設規律、具有中國特色、與國際接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腐倡廉法》。
3.運用科技反腐:利用以信息技術為核心的反腐敗新型工具當前科技反腐方興未艾,各國高招迭出。實現反腐倡廉建設的科學化,要高度重視對以信息技術為核心的高科技反腐工具的應用。一是要構建電子政務系統,運用信息網絡技術對權力運行實行實時在線監控,特別是對重要部位和關鍵環節的權力運行進行全程監控、全程留痕。二是要利用信息技術建立懲治與預防腐敗信息系統,創建信息共享機制和平臺。建立從業人員誠信系統和干部廉政檔案統一檢索平臺,實現相關信息在地域和行業間的互聯互通,對誠信嚴重缺失和存在貪腐問題的從業者實行黑名單制。三是要充分利用網絡反腐。互聯網為公民參與反腐提供了便捷的方式。公民通過互聯網可以更好地對權力運行的重點部位、關鍵環節進行有效監督,對腐敗產生強大的威懾力,有助于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使“潛規則”無處遁形。在充分發揮網絡反腐作用的同時,應不斷完善互聯網相關法律法規,提高信息辨別能力,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網絡反腐管理模式。此外,還應實現反腐倡廉建設正式渠道與非正式渠道的直接對接。近年來,監察機關全國統一舉報電話和舉報網站的設立對此做了很好的探索。
(四)強化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
保障權力系統熵流交換的可持續發展權力系統外必須源源不斷地向系統內輸入負熵流才能持續中和、抵消系統內部熵增,使權力系統始終處于動態有序狀態,從而有效遏制腐敗發生。實現這一目標,需要進一步強化反腐倡廉建設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一要啟動專項調研,掌握反腐倡廉建設現實情況。二要搭建創新平臺,構建理論研究長效機制。平臺建設是理論研究可持續發展的載體和基礎,應努力搭建三大平臺。一是構建反腐倡廉建設學科平臺;二是要搭建專業組織平臺;三是要搭建交流平臺。三要注重成果運用,促成理論與實踐良好互動。
作者:布曉青單位:廣東省中共汕尾市委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