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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5月,胡適主編的《獨立評論》出版第一期。
這一年,胡適42歲,身任北京大學文學院院長。《獨立評論》是一本同人性質的政論刊物,若從近代思想史的角度看,在二十世紀中國自由主義政論刊物中具有“承前啟后”的作用,與之前的《努力周報》、《新月》雜志及之后的《觀察》、《自由中國》半月刊,在推進中國民主政治的過程中,正好可構成那個時代中國自由主義知識分子的價值譜系,胡適則是這個“價值譜系”中一位舉足輕重的人物。這個時期的胡適,堅守民主政治、漸進改革的理念,在其民主思想、外交問題、教育理念、社會思想、中西文化觀等方面多有論述,但發(fā)生在1933年12月至1935年2月期間,前后二個回合的有關“民主與獨裁”的論戰(zhàn),實為胡適在《獨立評論》五余年中最重要的思想表征,“盡管這種討論是學術性的,但其含義卻是有現(xiàn)實意義的,因為討論中反映了整個國家知識分子所關心的問題以及他們的價值觀。”(美?易勞逸,《流產的革命》,第177頁)
引發(fā)這場論戰(zhàn)的是胡適的朋友蔣廷黻,1933年12月,他在八十號《獨立評論》上發(fā)表了一篇題為《革命與專制》的文章,被認為是“胡適的英美派知識分子朋友們第一個明確表態(tài)擁護‘專制’的宣言”。蔣廷黻認為,當時中國之所以內戰(zhàn)頻仍,國家無法真正統(tǒng)一,其原因就在于未像能英國、法國、俄國等國那樣,經歷過“十六世紀的頓頭朝的專制”、“二百年布彭朝的專制”和“羅馬羅夫朝三百年的專制”,因此,惟有先經過一個“專制建國”階段,國家才能有效地走向近代化。蔣廷黻是一位歷史學教授,時任清華大學歷史系主任。他的政治言論頗為保守,首先無條件地擁護當時的南京國民政府,其次重視經濟問題而輕視民主憲政問題。1932年4月,他參加了在洛陽召開的國難會議,明確反對“取消黨治、實行憲政”的主張,甚至對未行憲之前由人民選舉國民代表會議的提案也不贊成。蔣廷黻的文章引起胡適的強烈反應,他“栗然以憂”,先后寫下兩篇反駁文章,分別發(fā)表在《獨立評論》八十
一、八十二號上,并說“我豈好辯哉?不得已也”《胡適書信集?致傅斯年》中冊,632頁)。
上世紀三十年代,對中國知識分子來說,是一個“內憂外患”令人痛苦的時代。這種痛苦來自于大多數(shù)人對民主的一種幻滅感,于是選擇何種政制模式以救國就成了當時爭論的一個焦點。九一八事變之后,日本侵略野心日益膨脹,全國上下沉浸在“國難時期”的悲憤之中,置身北方危城的知識分子更是憂心如焚。與此相對應的是,南京國民政府在訓政階段的不作為遭人詬病,雖然經濟上有所成就,在政治上卻演變成“”而得不到更多人的支持,不少知識分子屢次提出“提前結束訓政”、“如期結束訓政”的政治訴求,國民黨內部高層人士如孫科也有類似主張,胡漢民則表示應盡快實施憲政,并贊成黨外可以有黨(胡適,《憲政問題》,第5—7頁)。《獨立評論》創(chuàng)刊前后,《時代公論》第六號上《不關重要的國民代表會議》和《國聞周報》第九卷上《憲政能救中國?》兩篇文章引起胡適的反感,他說這是一種根本懷疑民主政治的悲觀論調。胡適對推行民主憲政在國人中所造成的挫折一向敏感,不贊成“黨權高于一切”的奇談。胡適認為,南京國民政府只有實行民主、開放政權才能真正有助于挽救國難,這至少有兩個現(xiàn)實的好處:一是改良國民黨,使之面對“被人取而代之的可能”,“也許可以比現(xiàn)在干的更高明一點”;二是可以收拾人心,著眼于“全國人心的團結,而不在黨內三五萬人的團結”,除一致御侮之外,莫過于廢除黨治,公開政權,實行憲政。在胡適看來,這才是一條“政制改革的大路”。因此,蔣廷黻在這個時候遭到胡適的質疑,也就在意料之中了。
蔣廷黻沒有正面回答胡適,而是再次撰文闡述對“專制”的看法:“以個人專制來統(tǒng)一中國的可能比任何其他方式的可能性高,因為中國人的私忠既過于公忠,以個人為中心比較容易產生大武力……即使現(xiàn)在的專制只是二千年來專制的延續(xù),但是因為現(xiàn)在有了科學與機械這兩個東西,盡管政府完全無為,只要它能維持治安,這兩個東西就要改造中國,給它一個新生命。”(《獨立評論》83號,2-6頁)最早附合蔣廷黻的是清華大學社會學教授吳景超,他在《獨立評論》八十四號上,以《革命與建國》為題,聲稱從中國歷史上找到了一個治亂循環(huán)的法則,即一個周期的三個階段:自苛政至人民不安、至革命到現(xiàn)狀推翻;自群雄相爭至天下統(tǒng)一;自善政至和平恢復。進而斷言:當時中國二十多年仍未跳出第二個階段,現(xiàn)在最大的問題,就是統(tǒng)一問題。而統(tǒng)一,中國歷史上幾乎沒有例外,都是以武力的方式而完成的。胡適對這一“法則”深不以為然,曾在日記中流露出失望心情:蔣、吳兩文“皆主張武力統(tǒng)一,他們都不是有政治作用的,而其效果將有‘教猱升木’之患。故我作文辟之。”(《胡適日記全編?第6冊》,279頁)這篇五千五百字的《武力統(tǒng)一論》發(fā)表在《獨立評論》八十五號上,胡適認為,中國歷史上不乏“武力統(tǒng)一”的例子,其結局,還是山河破碎。就當時中國而言,問題固然出在那些“失政”的軍閥們,而那些不背西洋教科書卻夢想個人專制的政客黨員是否也應當分擔一些責任?吳景超的法則“未免太拘泥于歷史例證了”,而歷史是“不再來的”,所以一切公式比例,都不能普遍適用。
與此同時,新任天津《益世報》社論主筆錢端升在《東方雜志》第三十一卷第一號上的一篇文章《民主政治乎?極權國家乎?》也引起了胡適的關注。錢端升畢業(yè)于哈佛大學,最早也是同情民主的,但由于受到當時世界范圍內專制傾向蔓延的影響,后來對民主的訴求日益淡薄。錢在分析了當時歐洲民主政治之所以衰頹的原因后說:“一切制度是有時代性的。民主政治在五十年前的英國尚為統(tǒng)治階級所視為不經的,危險的思想;但到了1900以后,即保守黨亦視為天經地義了。我們中有些人——我自己即是一個——本是受過民主政治極久的熏陶的,這些人對于反民主政治的各種制度自然看了極不順眼。但如果我們要使中國成為一個強有力的近代國家,我們恐怕也非改變我們的成見不可。”胡適承認這是一篇自“論戰(zhàn)”以來“最有條理又懇摯動人的文章”,但又說:“……錢先生的概論部分,我們初看了都覺得很動人,細看了就不能完全叫人心服。他把‘民主政治’的定義下得太狹窄了,所以他不能承認歐洲戰(zhàn)后的民治主義的發(fā)展。他又把‘經濟的民族主義’看得太普遍了,故武斷‘不論在哪一個國家’都不免統(tǒng)制經濟,也就不能幸免獨裁的政制了……”(《胡適之先生年譜長編初稿》,1286頁)
無論蔣廷黻、錢端升,抑或吳景超,都是胡適的朋友。盡管政見有所不同,但本著“政論無所茍”的原則,他們都將這種認真討論國事的態(tài)度視為“我們的宗教一樣”,因為這關系到“幾千萬或幾萬萬人的幸福與痛苦,一言或可以興邦,一言也可以喪邦”,只有“自己的理智認清了責任而自信負得起這種責任”時,才可“出之于口,筆之于書”。就在胡適批評蔣、吳二人不久,他去清華大學,見到了蔣廷黻、吳景超、葉公超等人。他們去蔣廷黻家中喝茶,錢端升正好也從天津來,大家談的很高興。蔣廷黻對胡適說:“昨夜翻看《獨立》,覺得我們做的文章至少總可以算是認真想過才做的。只此一點,《獨立》當然是今日國內第一個好雜志。”(《胡適日記全編?第6冊》307頁)這是1934年1月底的事情,由于蔣廷黻正準備出國,這場“論戰(zhàn)”第一回合的高潮大致就這樣漸落下來。然而,論戰(zhàn)并沒有真正結束。不久,胡適又寫下《政治統(tǒng)一的途徑》一文,仍是針對蔣廷黻和吳景超的:“……現(xiàn)在可以回到我上次提出的問題:如何能縮短這個割據(jù)時期?如何能在這個割據(jù)時期做到建國的大事業(yè)?換句話說,假如此時沒有用武力統(tǒng)一的希望,我們還有法子建設起一個統(tǒng)一的國家來嗎?我們設想的統(tǒng)一方法,……只是用政治制度來逐漸養(yǎng)成全國的向心力,來逐漸造成一種對國家‘公忠’去替代今日的‘私忠’。”這里說的“國家制度”,指的就是“國會”。胡適認為“要各省選出的人來統(tǒng)治中央,要各省的人來參加中央的政治,來監(jiān)督中央,幫助中央統(tǒng)治全國。”這一“設想”在蔣廷黻看來,未免有點理想化,因為“人民不要選舉代表;代表也不代表什么人。代表在議會說的話不過是話而已,……只要政權在軍人手里……你的國會有一連兵就可解散了。”胡適抱憾蔣廷黻的這些話是帶有“成見的過慮”,他問道:“一連兵誠然可以解散國會,……然而曹錕要做大總統(tǒng),他用一連兵就可以包圍國會了,何必要花五千元一票去賄選呢?……何況有了賄選的國會,也就可以有賄不動的國會,有一連兵解散得的國會,也就可以有十師兵解散不了的國會。”胡適甚至認為,即便“各省要搗亂,就請到國會里來大家一塊兒搗亂”,這無論如何,“總比‘機關槍對打’要文明一點”。
1934年年底,《東方雜志》推出新年“元旦號”征文,向胡適約稿。題目出得很大——“過去一年之回顧”,胡適只好挑選了一個認為自己可做的題目,這就是后來發(fā)表在《東方雜志》三十二卷一號上的《一年來關于民治與獨裁的討論》一文。這篇綜述性的文字記錄了自1933年年底以來這場“論戰(zhàn)”的實況,同時也表明,這是一場未經任何“策劃”的論戰(zhàn),完全是在當年“國難”這一背景下自覺進行的。然而胡適沒有想到,就在寫下這篇“綜述”文章之后的第九天——1934年12月18日,丁文江在《大公報》上突然發(fā)表了一篇題為《民主政治與獨裁政治》的文章,批評胡適“民主憲法只是一種幼稚的政治制度,最適宜于訓練一個缺乏政治經驗的民族”的說法“是不可通的”。丁文江認為“獨裁政治不可能,民主政治是可能的嗎?……中華民國的人民百分之八十或是七十五以上是不識字的,不識字的人不能行使選舉權的,是大家應當承認的。”并由此得出結論,“民主政治不可能的程度比獨裁政治更大”,中國應當“試行新式獨裁”。丁文江的文章不經意地又掀起“論戰(zhàn)”的第二個回合,而丁的說法更是讓胡適驚詫不已,他在深感失望的同時,隨即寫了一封長信作答,又附上一短信,語氣有點激動:“你們這班教猱升木的學者們,將來總有一天要回想我的話。那時我也許早已被‘少壯干部’干掉了,可是國家必定也已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那時你們要懺悔自己的誤國之罪,也來不及了!”(《胡適日記全編?第6冊》,427頁)從胡適的書信中,很少見到有這樣的“憤慨”,在更多的時候,他總是“平情順理,清淺流麗”(周策縱語)的,讓人如沐春風。然而,這次在討論有關國家制度建設的取向和選擇上,胡適無法容忍卻步。丁的文章被轉載在《獨立評論》一百三十三號上,胡適《答丁在君先生論民主與獨裁》一文也在同期。胡適深感這位老友“對于英美的民主政治實在不是很了解,所以他不能了解我說的民治是幼稚園政治的話”。胡適說:“民主政治的好處正在它能使那大多數(shù)‘看體育新聞、讀偵探小說’的人每‘逢時逢節(jié)’都得到選舉場里想想一兩分鐘的國家大事。……英美國家知道絕大多數(shù)的阿斗是不配干預政治,也不愛干預政治……只要他們‘逢時逢節(jié)’來畫個諾,投張票,做個臨時諸葛亮,就行了。這正是幼稚園的政治,這種‘政治經驗’是不難學得的。”而丁文江對胡適的批評更接近當時許多人的想法,他說:“事實上看來,民主憲政有相當成績的國家,都是政治經驗最豐富的民族。反過來說,政治經驗比較缺乏的民族,如俄,如意,如德,都放棄了民主政治,采用了獨裁制度。足見民主憲政不是如胡適之先生所說的那樣幼稚的。”
對持有民主信仰的人來說,胡適的“民治幼稚觀”多少讓人有點尷尬,他們更愿意接受他的“民主憲政可以逐漸推廣政權”這一理念。清華大學政治系教授張熙若也認為“民主政治是人類有史以來最高明的政治制度”,因為它“以理服人”,總比過去“以力服人”的政制更高一籌;但他不贊成胡適的“民治幼稚觀”,并指出其中兩大弱點:首先是邏輯上不可通。因為“升學之后”是高度民治,還是專制與獨裁?若是前者,那時是否還能算是幼稚園?若是后者,難道胡適心目中的民治的用處竟是替專制與獨裁作預備工作?其次,與事實不符。如果國家是現(xiàn)代式的,則不論哪一種政制(民主與獨裁),所需要的智識的數(shù)量(丁文江語)都是一樣的。胡適在一篇“編輯后記”中這樣為自己辯解,他說“張先生這篇文字實在還不曾搔著癢處。他引他的‘智慧的數(shù)量與政制的關系’的議論,和丁在君的一百五十萬專家論,都和我的議論絲毫無關。我說的只是那代議式的民主‘政制’(注意!這里說的是政制)并不需要很高的智識程度,是一種幼稚園政制,只要我們肯進去學,包管拿到幼稚園畢業(yè)文憑。”這一段話足見胡適當時推廣民主的迫切心情,在任何情況下,他都認為民主憲政要比獨裁專制高明得多,因為“……民主國家有失政時,還有挽救的法子,法子也很簡單,只消把‘諾’字改做‘NO’字就行了。獨裁國家的阿斗無權可以說一個‘NO’字。”
1935年1月20日,丁文江以《再論民治與獨裁》一文作出回答。他指責胡適“……忘記了今日中國政治的實際了,‘猱’也罷,‘三歲小孩’也罷,木已經升了,火已經放了,我們教不教是毫無關系的。”就當時中國的現(xiàn)狀,“單主張民主,反對獨裁”是不能發(fā)生任何影響的。丁文江“惟一的希望是知識階級聯(lián)合起來,把變相的舊式專制改為比較新式的獨裁……”,丁文江“反對民主,主張獨裁”的言論,與他早年具有民主氣息的文字相去甚遠,這位曾與胡適共同創(chuàng)辦過《努力周報》的地質學教授,之所以在后來有所轉向,從他的一段“自白”中多少可看出當時的心態(tài):“我少年曾在民主政治最發(fā)達的國家讀過書的。一年以前我又曾跑到德意志蘇俄參觀過的。我離開蘇俄時,在火車里我曾問我自己:‘假如我能夠自由選擇,我還是愿意做英美工人,或是蘇俄的知識階級?’我毫不遲疑的答道,‘英美的工人!’我又問道:‘我還是愿做巴黎的白俄,或是蘇俄的地質技師?’我也會毫不遲疑的答道:‘蘇俄的地質技師!’在今日的中國,新式的獨裁如果能夠發(fā)生,也許我們還可以保存我們的獨立。要不然只好自殺或是做日本帝國的順民了……”(《獨立評論》137號,19—22頁)這是一段對中國的現(xiàn)實政治痛心疾首的話。盡管丁文江仍然肯定英美的自由價值觀,卻又認為那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兩害相權取其輕,所以,他堅決主張以蘇俄模式作為中國未來發(fā)展的一個藍本。
除丁文江、蔣廷黻與胡適對壘的陣線分明外,不少人卻采取了折衷的立場,這反映出在這場論戰(zhàn)中引發(fā)出的諸多觀點,就其具體的人來說,是比較復雜的。胡適二十年后回憶道:“我們的主張并不一致,常常有激烈的辯爭。例如對日本的問題,孟真是反對我的,在君是贊成我的;又如武力統(tǒng)一的問題,廷黻是贊成的,我是反對的;又如民主獨裁的爭論,在君主張他所謂‘新式的獨裁’,我是反對的。”(《丁文江傳》,122頁)吳景超提出“武力統(tǒng)一法則”后,有人以為他是贊成獨裁的。為此,他專門在《獨立評論》一百三十四號上發(fā)表《中國的政制問題》一文,說明這是人們對他的一種誤解。他解釋道:“我在那篇文章里,討論的是一個事實的問題,或技術問題,而贊成獨裁與否,乃是一個價值問題,決不可混為一談。關于獨裁政治與民主政治的選擇,我與胡適之先生的意見是相同的,我們贊成民主政治。”與吳景超一樣,北大政治系教授陶希圣也是認同胡適“無為政治”之觀點的。陶在《獨立評論》上共發(fā)表22篇文章,其中一半是關于民主政治與憲法問題的。不過,當時他卻以一種十分審慎的態(tài)度,在丁、蔣和胡之間作左右袒護:“……現(xiàn)在已經是國民黨獨裁的政治。政府也許能夠召集一個征詢民意的會議,如前年所曾提出的國民代表會,也許不來召集。至于政府現(xiàn)實大權是在一人,還是多人,也只有事實來決定。即令大權不在個人,也與議會政治相差很遠的。即令按照建國大綱召開國民大會,那個誓行三民主義的縣民代表會議,也與多黨議會不同。”(《獨立評論》136號,12頁)因此,他又說,胡適“主張的民主政治,很顯然是議會政治。……如果以議會政治論與國民黨相爭,國民黨內沒有人能夠同意。”一個多月后,胡適從廣西、香港等地南游歸來,針對陶文,再作《從民主與獨裁的討論里求得一個共同的政治信仰》一文,發(fā)表在1935年2月17日的《大公報》上(后《獨立評論》轉載)。他聲明自己所主張的“議會”是很有伸縮余地的:“從民元的臨時參議院,到將來普選產生的國會,凡是代表全國的各個區(qū)域,象征一個統(tǒng)一國家,做全國的各個部分與中央政府的合法維系,而有權可以用和平的方法來轉移政權的,都不違反我想象中的議會。”至于“以議會政治論與國民黨相爭”這一點,胡適明白地告訴陶希圣,我們現(xiàn)在并不愿意這樣做,但實際上,“……國民黨的‘法源’,建國大綱的第十四條和二十二條都是一種議會政治論。……國民黨如果不推翻孫中山先生的遺教,遲早總得走上民主憲政的路。”胡、陶二人對“建國大綱”的解釋不盡相同,前者從寬,后者從嚴。盡管如此,用陶希圣本人的話來說,在國難時期,“我與胡先生是站在一起的”。尤其是后來有關“開放黨禁”的文章,深得胡適的贊許。
1935年2月,陳之邁發(fā)表《民主與獨裁的討論》一文。這位哥倫比亞大學的哲學博士,歸國后不久就參與到這場論戰(zhàn)之中。自1934年至1937年,陳之邁共寫了65篇論文,其中46篇發(fā)表于《獨立評論》。在這篇文章中,陳之邁表示不贊成“立即開放政權、實行憲政”,卻又認為“理論上、實際上都應該把‘國內問題取決于政治而不取決于武力’,因此絕對沒有瞎著眼去學人家獨裁的道理”(《獨立評論》136號,10頁)。針對其中“對民主政治不可陳義太高,太重理想”的看法,胡適認為這與他的“民治幼稚觀”沒有多大區(qū)別,“許多太崇高民主政治的人,只因為把民主憲政看作太高不可攀的‘理智的政治’了,所以不承認我們能試行民治,所以主張必須有一個過渡的時期,或是訓政,或是開明專制,或是獨裁……”胡適的這一說法,后來得到北大政治系學者張佛泉的遙相呼應,不過,這已是1937年的后話了。此時,丁文江已去世一年多,論戰(zhàn)第二回合的高潮業(yè)已退去。不久,又爆發(fā)了“七七事變”和“平津淪陷”,因時局吃緊,《獨立評論》被迫停刊。然而,胡適還是十分高興,又寫下《再談談憲政》一文,并舊事重提,針對蔣廷黻曾對他當面說過的一句話:“你那一段議論(民治幼稚觀)簡直是笑話,不值得討論。”胡適這時說,我的“僻見并不是笑話,乃是我在美國七年細心觀察民主憲政實地施行的結論”,并說自己也修過政治理論和制度的課程,甚至在1912的美國大選年,受過這方面的專門訓練,最后才奠定了對民主憲政的“始終信仰擁護”。新晨
回望這一年零四個月、二個回合“民主與獨裁”的論戰(zhàn),不難看出,胡適在當時所表達的民主思想雖然多半是應對他人的觀點而誘發(fā)出來的種種論述,但其背后卻包含著他對民主基本價值的一種深刻體認和追求。這主要體現(xiàn)在三個方面:一,政治統(tǒng)一非武力統(tǒng)一;二,民治幼稚觀;三,民主憲政的諸多好處……已然構成了這一時期胡適主張“民主政治”最重要的理由。也這就是說,不論當時中國局勢如何復雜多變,分裂割據(jù)也好,文化落后也罷,抑或處于危急的國難之中,都不是政府拒絕推行民主憲政的口實,更不是實行“”的必然。盡管胡適在三十年代的一些行止“偶有缺失”,但他對民主自由的無限向往,不論是在《努力周報》、《新月》時期,還是《獨立評論》五年中,以及之后的《自由中國》時代,都一以貫之,至死不渝,而且在勇于批判之外,也勇于肯定,突顯自由和獨立的本質立場。所以有人說,胡適是中國真正意義上的自由主義代表人物,抑或“二十一世紀是胡適的世紀”,這話并不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