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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認識,轉變行政觀念
認清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則是把維護最廣大群眾利益作為衛生行政部門工作的出發點和立足點,維護憲法的權威。我國《憲法》第二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與這一原則相呼應,《憲法》第二十七條要求: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努力為人民服務”。可見,我們的每一項具體行政許可行為都是為了人民的利益。要堅持以人為本,把發展作為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把推進依法行政和深化衛生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有機地結合起來,把依法行政與提高衛生行政部門工作效率統一起來。要加強和創新衛生行政管理,與時俱進,切實轉變思想觀念。從當前衛生行政許可工作實際出發,不要把衛生行政許可管理簡單理解為“管控”,從傳統的“整治命令”思維,轉變到寓管理于服務之中,真正做到在服務中實現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靠服務贏得人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讓基層單位和人民群眾自覺地接受衛生管理,主動配合衛生管理,共同改善衛生管理。
優化審批流程,規范行政行為
遵循行政許可“便民、效率”原則,嚴格審批要件,簡化審批程序,縮短審批時限。各個審批環節經手人和負責人都要簽字,實行許可“痕跡化”管理。實施衛生行政審批的“三辦制”服務:一是對資料齊全,當日能夠辦結的行政審批事項實行即時辦結制;二是對需要現場審核、不能當日辦結的實行承諾辦理制(明確審批時限);三是對利于經濟發展的重大項目實行特事特辦制(建立“綠色通道”)。
統一許可標準,適時檢查評估
誠然,實現公平是全社會的責任,如果說市場行為是實現效率的主要措施,那么政府行為就是實現社會公平的重要手段,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則是維護和實現社會公平的基本保障。從這個意義上說,統一規范行政審批標準,確保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維護法律法規的尊嚴就顯得尤為重要!設定行政許可的目的是為了調動人們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更好地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推動人類社會走向文明。《醫療機構管理條例》是1994年出臺并實施的,時過境遷,我國的經濟社會形勢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應當抓緊修改《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統一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在落實“下位法服從于上位法”原則的基礎上,還不能忘記立法的公平和客觀適用性,對于一些特殊機構的命名應當合法合理。《行政許可法》第二十條規定:“行政許可的機關,應當定期對其設定的行政許可進行評價,行政許可實施機關可以對已設定的行政許可的實施及存在的必要性適時進行評價,并將意見報告該行政許可的設定機關”。可見,適時開展許可事項的調查評估意義重大;要制定《衛生行政許可實施檢查評估標準》,組織定期評估,對于不利于管理和不利于社會和諧發展的衛生行政許可事項及時進行修改完善。
注重效率,增強公信力
便民高效是《行政許可法》的價值取向。便民高效原則具體包括三方面內容:一是提高時間效率,減少工作拖延。二是提高物質效率,降低經濟消耗。正義無價,但實現正義的資源是有限的。以最低的經濟資源消耗實現最大限度的正義是社會主義法制的一項基本要求。衛生行政許可機關應當合理配置物質資源、人力資源、提高資源利用率,降低工作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提高制度的科學性,減少不合理制度的負面作用。一個人的工作效率高低只影響到該人的貢獻,而一項不合理的制度會在更大范圍內影響效率,可能造成社會影響。行政許可具有較強的時間性,這就要求衛生許可工作人員要有較好的執行力,沒有執行力就沒有執政力,沒有執政力就沒有公信力。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天經地義!要提高衛生行政效能,增強衛生行政部門的公信力,從衛生行政許可服務做起,建立《首問負責制》、《行政許可責任追究制》,加強對許可權力運行過程和結果的監督與問責。堅持政務公開,所有衛生行政許可項目的《審批服務指南》上網公開,群眾通過上網就能對許可項目的審批規范一目了然。為便于監督,各級衛生行政審批機構要主動將新辦結的許可事項,及時移送到各相關監管部門,并將所有許可信息按時進行網上公示,真正把政務公開落到實處,自覺地接受各界監督。
完善體制機制,促進和諧發展
改革開放以來,各個領域都發生了深刻的變化。目前的衛生行政管理體制機制,與快速流動的社會人口、快速變動的社會結構、日趨復雜化的利益結構和人民群眾的多元化需求還有很多不相適應的地方,這就要求我們要認真研究衛生行政管理規律。國家正在加大行政審批管理體制機制的改革,長春市人民政府已將有行政許可職能的部門,以“三定方案”形式明確了審批服務機構和人員編制,設置了政務中心,實行行政許可“一站式”服務;在全國帶了一個好頭。作為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抓住機遇,優化衛生行政職能配置,合理劃分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的審批權限,調動一切有利于社會和諧發展的積極因素,改變衛生行政部門在社會衛生事務管理中的地位和形象。隨著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和《行政許可法》的深入人心,衛生行政部門必須提升衛生服務管理水平。一是堅持科學發展觀,適應新時代的發展要求,不斷完善衛生行政審批管理體制和機制。要順應民意,在制定和實施衛生行政許可過程中,牢記“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這是社會衛生行政管理源頭治理的根本。只有合理分配和正確實施衛生許可權限,加強自律和監督,才能真正維護和實現衛生行政管理的公平公正。二是要結合衛生行政審批工作實際,建立完善有關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權。倡導“二維服務”,通過“預約服務”和“反饋服務”,做到事先溝通,一次性告知,避免服務相對人跑冤枉路。在許可服務現場設立征求意見簿,開展問卷調查,主動征求服務對象意見,查找服務缺陷,不斷改進工作。
衛生行政部門只有嚴格依法行政,正確行使行政審批權,做到既不失責又不越權,不斷強化衛生行政審批服務的核心理念:“做文明政府的窗口,做和諧社會的平臺,做百姓健康的衛士,做群眾滿意的公仆”,才能從根本上真正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才能有效地實施衛生行政管理,促進社會進步!(本文作者:劉燕單位:長春市衛生局法監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