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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落實省、市夏收期間秸稈焚燒工作的有關精神,全面做好店集中心社區秸稈禁燒工作,保障空氣環境質量,維護公共財產安全和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特制訂本意見:
指導思想
以確保空氣質量為目標,全面防控與重點清查相結合,采取有效措施,確保不發生秸稈焚燒現象,為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提供環境保障。
成立組織
店集中心社區管委成立由管委主任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管區及有關單位責任人為成員的秸稈禁燒領導小組,各村莊支部書記、村主任為第一責任人,把秸稈禁燒作為當前時期一項重要的緊迫任務抓緊、抓實,堅持宣傳和制止相結合,建立目標管理責任制,制定工作方案,確保秸稈禁燒工作落到實處。
具體措施
1、各管區會同村莊加強宣傳,在明顯地方通過張貼橫幅、懸掛標語、印發資料等方式深入宣傳,并每天通過喇叭廣播早、中、晚持續宣傳政策及危害,使秸稈禁燒工作家喻戶曉,提高農民的環保意識和守法意識。
2、管委同村莊、村莊同各種植戶要簽訂秸稈禁燒責任狀,明確職責、約束責任。
3、各包村責任人要全力以赴、深入村莊指導開展工作,指導村莊分片包干、死看死守,做好秸稈禁燒工作。
4、轄區內作業的小麥收割機必須安裝秸稈切碎器,收割后麥茬高度必須控制在10厘米以內,村莊進行督查,不安裝切碎器的收割機禁止進行作業。
5、招商辦聯系環保所負責查處秸稈禁燒行為,對造成大氣污染的當事人,依法進行處罰;
6、派出所加強道路巡查,督促秸稈禁燒工作,對因焚燒秸稈導致火災事故或對阻礙、干擾執行禁止焚燒秸稈公務的當事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
7、農業服務中心負責核定各村小麥種植面積,組織秸稈綜合利用的機械化生產,發放小麥收獲秸稈還田作業標準,麥茬高度要控制在10厘米以內,保證秸稈還田質量。
嚴格獎懲
1、鎮領導小組將每天對各管區、村莊秸稈禁燒工作進行巡查,并將此項工作列入年終考核,對不入戶宣傳或不及時與種植戶簽訂責任狀的村莊進行通報批評,年終考核扣5分;村莊每發生一起焚燒現象,扣2分;每被市通報一起扣10分,情況嚴重的,年終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取消一切評先選優資格。對有焚燒現象的管區,每被管委通報一次扣200分,每被市通報一起扣500分。
2、各種植戶如違反規定進行秸稈焚燒的,按照“村規民約”相關規定予以處理,嚴重的移交公安及環保部門進行處理。
3、村莊每出現一起秸稈焚燒現象,對包村責任人扣100分,由于工作不到位或不作為造成嚴重影響的,予以行政和紀律處分。
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嚴格落實責任,掌握信息,加強防范,實現轄區秸稈零焚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