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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局法制工作總的思路是,要以黨的十八、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全省、全市工商系統法制工作會議精神,立足職能,圍繞助力改革,建設法治工商工作大局,突出主業,提升效能,努力做到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服務工商事業改革發展。具體要做好以下六個方面工作。
一、進一步加強政策法規研究,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實踐提供法律服務和智力支持。
今年是貫徹落實黨十八屆三中全會全面深化改革的開局之年。當前工商正在實施多項改革,在新形勢下,法制機構更加注重發揮參謀助手作用,為各級領導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提供法制服務;更加密切關注當前重新配置及運行的工商登記、市場監管等行政行為的規范性,以及各項改革帶來現有行政職權內容的變化,結合行政執法責任制,適時予以梳理,確保行政行為規范運行;更加注重新形勢下法律實務研究,為工商改革、監管執法提供法律服務。
1.繼續發揮公職律師在工商理論與實踐研究和創新工作中的作用。要將改革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以課題形式分解到系統公職律師進行研究,組織公職律師適時開展一些專題研討活動,并將研究成果提供領導決策參考。
2.加強法律研究與法律指導。要以法制機構為主導,以公職律師為骨干,以執辦案能手為依托,切實加強對執法辦案的法律指導和服務。
3.繼續落實市局出臺的《發揮公職律師作用推進法治工商建設三年工作規劃(2013-2015年)》。加大培養公職律師后備人才工作力度。
4.參與優秀公職律師評選活動,進一步激發公職律師潛能,充分發揮公職律師法律骨干作用。市局將出臺優秀公職律師評選辦法,采取本人自評與上級考評相結合的辦法評選表彰優秀公職律師。要求每位公職律師在年底之前撰寫年度工作報告,報送市局公職律師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繼續推進法治工商建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1.做好法治工商建設評價相關工作。省局今年將出臺我省法治工商建設評價指標體系,全局要高度重視,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抓,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抓好評價指標任務的分解,落實,并建立責任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進法治工商建設,力爭在法治工商建設評價中取得優秀成績。同時,要做好迎接法治政府建設檢查考評工作。今年省政府出臺法治政府建設相關文件,對我們法制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標要求,總局也將組織對部分省局進行法治工商建設檢查評估,我們要主動對照要求,查找自身不足,在制定或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制度、梳理行政職權、實行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等方面重點加強,以迎接總局、省局及地方政府規范執法行為的督查檢查。
2.開展行政職權清理清理工作。隨著深化改革、轉變職能各項工作的有效推進,隨著法律法規立改廢工作的持續進行,梳理和更新行政職權,規范執法權力運行將成為常態性的工作任務。今年省局將對2010年版的行政執法職權目錄及流程圖進行更新和公告,要積極支持和參與,共同做好這項工作。
3.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要認真學習、貫徹落實省政府出臺的《省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省局出臺的《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認真執行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強合法性審查,做好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審查、公布、備案、清理、監督和解釋工作。凡是規范性文件都必須通過法制部門合法性審查,必須統一使用“規”字號發文,同時,規范性文件必須在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工商機關法制部門備案,并抄送同級人民政府。
4.加強執法主體資格管理。今年,我省工商行政執法證5年有效期滿,按照總局《工商行政管理執法證管理辦法》的規定,全系統工商行政執法證均須重新申請換發;因食品監管職能劃轉,劃轉分流出去的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證也須辦理收回、注銷等手續;加之兩年一度的新錄用公務員執法證的申領,以及因人員調動和退休,執法證遺失等,今年執法證管理方面的工作量大,任務繁重。要認真按照省市局的工作部署,積極配合,共同做好執法證件管理工作。省局還將適時組織新申領人員參加全省工商系統法規知識考試,要做好相關保障工作。
三、以強化執法監督為重點,有效防控執法風險
1.繼續完善監督機制。進一步整合部門資源,統一協調運作,充分發揮風險防控領導小組作用,明確各相關部門職責任務,強化協調配合,形成統一的執法監督工作機制。
2.加強風險點的評估與研究。逐步建立健全執法風險識別、動態評估、分類處置、實時預警和監督反饋的風險防控工作機制。
3.加強執法程序、制度建設。理順執法規程,統一執法標準、執法流程,明確執法環節和步驟,促進執法程序規范;加強自由裁量權行使、涉案財物管理等重點環節的監督制約。特別是今年“雙打”案件要向社會公示,法制部門要加強對這類案件實體與程序的監督檢查,確保案件質量。
4.進一步創新執法檢查監督的方式方法。采取實地檢查與依托案管系統檢查相結合、定期與不定期抽查、重點抽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的辦法,加強執法監督,案件評議和實名實案通報工作。
5.認真履行案件核審職責,切實把好案件質量關。法制機構及法制人員要牢固樹立法治觀念,帶頭弘揚法治精神,堅持原則,勇于當擔,依法核審。特別要加強專項行動案件、“雙打”案件、關系國計民生案件的核審工作,確保證據確鑿、定性準確、適用法律恰當、程序合法。同時,繼續推進案件電子化異地交叉核審工作,抓好案件材料的適時錄入,保證所有材料全面、完整,及時、準確;進一步加強法制員的培養與培訓,確保交叉核審工作效率效能。
6.認真落實案件集體審議制度。法制機構要在認真履行一般性行政處罰案件日常核審職能的同時,注重對重大復雜案件進行集體審議,善于借助領導集體的力量,切實發揮法制機構案件核審的規范和把關作用,在促進執法規范、強化執法監督的同時,著力減少執法風險。進一步完善重大疑難案件研討制度,鼓勵和聚集執法骨干參與重大疑難案件研討,有效發揮業務骨干的集體智慧,形成合力,開拓思路,破解難題,強化指導,促進全局執法水平的不斷提高。
7.主動對接,建立與司法機關良性互動機制。不斷完善兩法銜接、行政爭議協調化解等制度,共同監督行政執法行為,有效預防執法風險。
8.增強行政處罰文書說理性工作。今年,省局將適時組織開展全省工商系統優秀說理式行政處罰文書評選活動,要以增強行政處罰文書說理性為抓手,進一步增強行政執法行為的合理性,進一步規范執法辦案文書的使用,不斷提高執法辦案水平。
9.不斷提高復議應訴工作水平。法制機構要進一步發揮行政復議化解爭議、層級監督的重要作用,不斷提高辦案水平,有效解決行政爭議,并糾正違法和不當的行政行為;要關注重點領域、復雜類型以及頻繁發生等行政爭議現象,加強工作交流和研討,提出建議和對策;要積極倡導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組織部門負責人、業務骨干和一線執法人員旁聽法院審理相關案件,提高應訴工作水平,提升執法辦案效能。
四、深化拓展行政指導,推進行政指導工作業務化、日常化、規范化、長效化。
1.繼續認真貫徹落實工商總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指導工作規則》和省局貫徹實施意見。統籌規劃、規范運作,繼續突出業務考評,促進行政指導業務化、日常化、規范化、長效化,確保全市工商系統行政指導工作再上臺階。
2.繼續以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為抓手,打造典型項目。要充分發揮行政指導工商所片段長聯絡員制度、企業聯絡員制度、行政指導“股所聯動”制度等工作機制的優勢,繼續貫徹落實工商總局五十條、省工商局三十五條和十條措施等海西發展政策,建立注冊登記綠色通道;充分實施品牌發展戰略,幫扶企業做好知名、著名、馳名商標申報、推廣、保護工作,做好守合同重信用企業推薦、宣傳、扶持工作;綜合運用培育關聯擔保企業、企業股權質押、企業動產抵押、注冊商標權質押貸款等手段,解決企業融資難問題,在全面履行工商職能的過程中,持續提升行政指導工作水平。
3.做好行政指導事項梳理工作,確保行政指導有序推進。要根據職能劃轉、注冊登記制度改革以及《公司法》、《商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修訂情況,進一步做好行政指導事項梳理工作,確保依職權、職責,合理、合法開展行政指導。
五、繼續深入開展“六五”普法。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四年,法制機構要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廣泛調動各業務部門認真開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宣傳活動,積極弘揚法治精神,營造良好的執法環境。要會同相關部門運用多種宣傳載體和手段,積極宣傳“六五”普法新成效,宣傳各類學法用法好典型、好經驗。要以法治建設宣傳月、“12•4”等法制宣傳日為契機,組織開展主題鮮明、重點突出,體現工商部門特色,宣傳效果顯著,社會反響積極的普法活動,發動廣大經營者、消費者及其他社會公眾廣泛參與普法活動;加強與普法辦的溝通協調,主動取得支持,增強工作成效。要積極向省局主辦的《工商法制通訊》、《行政指導工作簡報》、紅盾信息網相關欄目,以及《工商法制論壇》等刊物投稿。
六、加強法制隊伍建設。
要多種方式、多種渠道加強法制人才的培養和機構的建設。一是要加強基層法制員業務培訓。要采取各種形式,做好培訓工作,切實提高法制員業務水平。二是要適時組織開展重大、疑難及典型案件等的分析研討。通過不同觀點的交流和碰撞,拓展工作思路,達成更多共識,切實解決難題,提高工作水平。三是加強對法制工作的組織領導。要更加重視法制工作,更加關心法制干部,切實幫助法制機構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為法制工作開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