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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突發事件,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履行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重要體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國務院、省政府切實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現就進一步做好應急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以“一案三制”為重點,全面推進全市應急管理體系建設
(一)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市政府各部門要按照《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規定和市政府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各自實際,抓緊修訂完善本地本部門的應急預案。市民政、地震、水利、國土資源、電力、交通、氣象等部門要借鑒應對南方雪災和四川抗震救災中的經驗,對相關預案進行修訂完善。要加強對基層組織和單位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的指導和督促檢查,到年月底,全市所有街道、社區、鄉鎮、村和各類企事業單位都要對已制定的應急預案進行再修訂,切實增強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應急預案體系。要加強應急預案管理,建立預案編制、修訂、評審、、備案制度,建立預案數據庫,實現各類預案之間的相互銜接,提高預案的動態管理和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建立健全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按照《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規定和省政府的要求,成立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統一領導,協調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應急委下設辦事機構即市政府應急辦。各縣(市、區)、開發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和辦事機構。鄉鎮、村(居)社區、企業、學校等基層組織和單位要確定專(兼)職應急管理工作人員,進一步完善應急信息報告員體系,明確責任,承擔日常應急管理的各項職責和任務。
(三)建立和完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機制。強化各地各部門以及各級各類應急管理機構的協調聯動機制,積極推進應急資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建立軍地協調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機制,充分發揮解放軍、武警、預備役部隊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救援搶險工作中的作用。加強突發公共事件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響應、應急處置、信息和輿論引導等工作,形成快速高效、協調有序的應急管理工作機制。
(四)抓好應急管理法制建設。認真貫徹執行《突發事件應對法》,依法開展應急管理工作。根據實際情況,做好地方有關應急法規和政府規章修訂工作。認真執行應急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加大行政監督力度。
二、以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為重點,切實做好常態下的應急準備工作
(五)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加強公安消防、地震救援、抗洪搶險、森林防火、應急通信、電力搶修、危化品事故處置、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等專業救援隊伍建設。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企業,要建立專兼職應急隊伍,配備必要的裝備和器材。開展志愿者隊伍的組織培訓,建立應急志愿者服務機制,形成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各負其責、互為補充,企業專兼職救援隊伍和社會志愿者共同參加的應急救援體系。要分級、分類建立應急救援專家隊伍,發揮專家在應對突發事件中的決策咨詢作用。
(六)落實應急物資儲備。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各類應急物資進行核查,及時補充和更新。要合理確定儲備品種和規模,盡快解決儲備數量不足、品種不全和儲備庫布局不合理問題。加強對應急儲備物資的動態管理,建立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征用、緊急配送體系,為應急處置和恢復重建提供有力保障。各級財政要合理安排應急物資儲備資金。
(七)完善應急基礎設施。城市人口密集場所和工業區要加強應急通信、應急供電、應急避難場所、應急醫療救護以及消防、防雷等公共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按要求配備應急器材。加強交通、通信、電力、天然氣、自來水等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抗災和快速恢復能力。各類企業要加強安全生產裝備及設施建設,定期檢測、維護報警設備和應急救援設備設施。鄉村要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搞好村鎮規劃,合理避開隱患區,劃定應急避難場所,切實提高防災抗災能力。
(八)加快應急平臺建設。按照《“十一五”期間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的要求,加快市級應急平臺建設,實現與省政府應急平臺的互聯互通,完善監測監控、預測預警、信息報告、輔助決策、調度指揮和分析評估等功能。積極推進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市政府有關部門的應急平臺建設,形成統一高效的應急平臺體系。
(九)開展防災應急宣傳教育和培訓。各級各部門要加強防災應急宣傳教育,教育部門要在中小學開設公共安全和應急防護知識課程,新聞媒體要宣傳普及防災避險意識和自救互救知識,提高社會公眾防災避險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充分利用各級各類培訓機構,加強對領導干部應急指揮能力和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綜合業務培訓。市政府應急辦要按照《市應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總體實施方案》要求組織實施宣教工作。
三、以減少災害損失為重點,全力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防范處置工作
(十)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和監控。要堅持“關口前移、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工作,全面掌握本區域、本行業各類風險隱患情況,落實綜合防范和處置措施。建立隱患排查信息數據庫,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對可能引發公共事件的風險隱患要限期治理,特別是對位于人口密集地區的高危企業,要依法采取停產、停業、搬遷等措施,盡快消除隱患。要逐步建立風險隱患及時發現、定期排查、實時監測、有效整改的長效機制,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
(十一)抓好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職責分工,加強對本系統、本行業的安全監管監察,嚴格執行安全許可制度,經常性地開展監督檢查。對事故多發的行業和領域進一步明確監管職責,實施聯合執法。各企業、事業單位要切實落實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十二)加強突發公共事件的監測預警。完善突發事件監測網絡,增加監測點,擴大監測覆蓋面,不斷提高監測水平。建立預警信息系統,充分利用防空警報、廣播、電視、互聯網、手機短信等,及時預警信息。各級廣播電視、通信等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提供突發事件預警信息服務。
(十三)嚴格信息報告制度。各級、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緊急情況重大事件報告工作的通知》(政辦〔〕號)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工作制度,明確信息報告的責任主體,及時準確地報告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建立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情況通報制度,對遲報、漏報、瞞報的,視其情節依法追究責任。
(十四)全力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突發事件發生后,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依照各自應急預案及時采取應急響應措施。事發地政府要統一組織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啟動相關預案,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態發展,防止發生次生、衍生災害,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事故現場維護秩序及環境評估等工作。
(十五)搞好信息和輿論引導。要高度重視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輿論引導工作。堅持及時準確、主動引導的原則和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完善政府信息制度和新聞發言人制度,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快速反應機制、輿情收集和分析機制。按照《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應急辦法》要求,加強對信息、新聞報道工作的組織協調,充分發揮輿論引導作用。
(十六)開展評估和統計分析工作。建立突發公共事件評估分析制度。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政府有關部門每年年初要向市政府應急辦報送上年度應急工作評估報告,準確統計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發生起數、傷亡人數、經濟損失等相關情況,對突發事件應對工作進行分析總結。各級民政、安監、衛生、公安部門分別歸口統計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的情況。
四、以加強基層應急管理工作為重點,切實提高全社會應急能力
(十七)著力提高基層應急管理能力。各級政府要加強對基層應急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督促檢查,及時協調解決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的問題。著力抓好街道、鄉鎮、企業、學校等基層單位的應急能力建設,落實人員,保障經費,完善各種預防和應急處置措施。
(十八)組織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參與應急管理工作。各級政府要依靠群眾,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的作用,形成應急管理工作的合力,各級民政部門要暢通渠道,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提供資金、物資捐贈和技術支持。積極開展基層公共安全創建活動,樹立一批應急管理工作先進典型,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齊心協力做好應急管理工作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