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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做好我鄉2020年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工作方針,提升我鄉森林火災的綜合防控能力,全力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做到火患早排除、火險早預報、火情早發現、火災早處置,堅決避免重大特大森林火災的發生。根據《縣人森林防火指揮部文件》(開防指〔2020〕1號)文件精神和《貴陽市建設生態文明城市條例》的有關要求,以創建生態文明示范城市為目標,以全力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為重點,結合我鄉森林防火工作實際,特對2020年森林防火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決杜絕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最大程度地減少森林火災隱患,實現“全年森林火災受害率、過火面積控制在0.6‰以內;春防期間,森林火災受害率、過火面積控制在0.4‰以內”。著力排除森林火災隱患,最大程度地減少森林火災的發生,確保不發生重、特大森林火災。
二、工作措施
(一)認清形勢,提高思想認識。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森林防火面臨的嚴峻形勢,切實抓好基礎性防火工作,增強對森林防火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樹立長期作戰的思想,全力加強城市生態文明建設。
(二)加強領導,落實部門職責。一是各村要高度重視,強力推動。深入貫徹落實《森林防火條例》和《貴陽市森林防火辦法》相關規定及縣、鄉防災減災會議精神,村支書、主任要親自安排部署,親自抓落實,確保各項責任落實到組、戶和具體的人。各村、組、戶要逐級簽訂森林防火目標責任書及承諾書,到農戶的承諾書必須每戶簽訂到位,明確職責,做到林區農戶100%落實森林防火責任制。對因失職、瀆職、瞞報、遲報、責任不明、組織不力等造成災害后果的,要依照相關規定嚴格問責。各村與村民組簽訂的森林防火責任書或承諾書,并報鄉林業站備案。二是落實部門分工責任制,強化防火單位的責任。林業站要切實抓好全鄉森林防火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責任制,劃定森林防火責任區,確定森林防火責任人,督促各村做好森林火災的防范工作。鄉黨政辦、派出所、財政分局、安監站、社事辦、衛生院、農業中心、城建辦、交管辦、國土所、計生站等部門要按職責分工,做好森林火災的預防、保障和依法查處工作。三是加強協作,建立基層聯防聯保責任制。各村要建立森林防火聯防聯保工作機制,毗鄰的村組之間必須簽訂森林防火聯防聯保協議,確定重點聯防區域,建立聯防會議制度,落實聯防互援措施,形成嚴密的防范網絡,對發生在行政交界處的森林火災,誰先發現,誰先撲救,必要時共同撲救,不得推卸責任。
(三)狠抓落實,強化火源管理。
一是全面加強火源管理,嚴防森林火災發生。各村、各有關部門要牢牢把住野外火源這個關鍵點,切實管住人員、管住火源。對預報有高溫、干旱、大風等高火險天氣,鄉森林防火指揮部按要程序通知各村實行最嚴格的管理和控制,對可能引起森林火災的居民生產用火嚴格管理。在“春節”期間,鄉林站和各村要組織人員在重點區域的主要路口設立固定或臨時的檢查點,確保火種不上山,火源不入林。承擔森林防火責任的民政、城建等部門要按職責分工,將森林防火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加強預警巡查,防患于未然。鄉林站和各村要組織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活動,加強預防措施,全面清理防火隔離帶和林地邊緣雜草,限期完成雜草等可燃物的清理工作。進入森林防火期后,鄉林站和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種手段進行全天候、立體式監測,加強對春節、元宵、清明節、五一節等各個重點時段和火災多發區、重點防火單位等重點部位的巡查力度,做到林緣有人巡,墳區有人看,必要時增加巡查時間。各村要以組為單位建立野外火源監測報告網絡,發現火情,及時報告。
(四)強化宣傳,增強防火意識。
鄉林站和各村要按照“宣傳教育100%覆蓋”的要求,加大宣傳教育力度。一是采取出動宣傳車、上防火課、立宣傳牌、發宣傳品、寫防火標語、播公益廣告、定鄉規民約等多種形式開展森林防火宣傳,進一步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森林防火重要性認識;二是鄉林站要適時組織開展防火知識培訓,開設培訓班。教育室要加強對學校學生及學生家長的森林防火知識宣傳工作。要安排學校與學生家長簽訂森林防火承諾書。三是各村要要突出春節、清明節、五一節等節日和高火險天氣時段的宣傳教育,要經常召集村民組長會議,宣傳森林防火相關知識。四是全鄉護林員要深入林區各村寨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工作,不斷擴大宣傳效果。
(五)嚴格管理,加強督促檢查。
鄉人民政府將各村2020年森林防火工作納入年終目標考核,各村、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森林防火監督和管理職責,加大對防火責任和措施落實情況的督辦督查力度,采取全面督查與重點督查、明查暗訪等方式進行經常性督查,特別要加強對森林高火險時段和火源管理薄弱單位、火災多發村組的督查力度,對執行力不強、落實措施不到位、監督檢查不力、未按要求報送火災信息等造成較大以上森林火災事故的失職瀆職行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夯實基礎,提高撲救能力。
一是強化撲救隊伍建設,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在森林防火期內,按照《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森林消防隊伍建設的意見>》文件要求,鄉政府成立20人的森林火災應急撲救隊伍,各村也要成立10人左右的森林防火應急分隊。遇火情確保快速出動,實現森林火災“打早、打小、打了”;二是及時修訂撲火預案。鄉林站要根據預案的時效性和可操作性,不斷修訂完善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特別是每逢重大節日,要制訂專門的預案,全面落實撲火的有關工作職責,組織開展預案演練,全年不得少于1次預案演練;三是全力抓好撲火安全工作,杜絕人員傷亡事故發生。在撲救工作中,一定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撲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不得動員殘疾人員、孕婦、老人和兒童及未經培訓的人員參加撲火,防止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四是撲火經費及時足額到位。2020年鄉人民政府將按需要及時足額劃撥,確保防火工作順利開展。
(七)依法治火,加大火案查處。發生森林火災時,鄉林站和鄉派出所及時介入,從嚴從快查處森林火災及違規用火案件,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特別是對縱火者、無視防火法律、法規人員,要依法從重、從快嚴加懲處。
(八)嚴格值班,完善火情報告。
在防火期內,各村、各有關部門特別是鄉林站和鄉黨政辦要嚴格執行24小時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做好值班記錄并保持通訊暢通,杜絕漏崗、脫崗現象的發生。各村在第一次知悉火情信息并核實后10分鐘內,必須向鄉黨政辦報告,鄉黨政辦要及時向鄉黨政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報告,再根據鄉黨政有關領導的指示,及時向縣林防辦報告。一旦發生森林火災,鄉林站要迅速查明起火時間、地點、原因、肇事者等,及時上報各種火災信息。在節假日或高火險期間,各村要嚴格實行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要在每天16時前向鄉黨政辦報告當日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