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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我省農村水電發展,促進生態建設和山區植被保護,涵養水源,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推動農村小康社會建設,現就加快全省農村水電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發展農村水電是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一)農村水電的地位和作用。黨中央國務院明確指出,農村水電是直接服務“三農”的農村基礎設施,并把農村水電列入重點支持發展的農村“六小工程”。*年中央1號文件強調,農村水電對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帶動農民就業、增加農民收入發揮著積極作用,要進一步增加投資規模,充實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范圍。“十五”以來,國家實施了水電農村電氣化縣建設工程,開展了小水電代燃料試點,收到了明顯成效。發展農村水電,有利于改善偏遠農村供電條件,緩解電力供應緊張的矛盾,促進當地工農業發展;有利于保護林草植被,鞏固生態工程建設成果,不斷改善生態環境;有利于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減輕農民負擔,提高農民生活質量。我省農村水電可開發資源量達到150多萬千瓦,分布在太行山、燕山42個山區縣(市、區)。這些縣(市、區)多數是國家級扶貧工作重點縣、革命老區縣和少數民族集中居住區。加快農村水電開發,推進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是搞好扶貧開發,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涵養水源,促進當地經濟發展和群眾脫貧致富的重要舉措。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把農村水電建設納入我省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內容,加大農村水電開發力度,推動農村水電建設更快發展。
(二)發展農村水電的緊迫形勢。我省農村供電不足,制約了農村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特別是山區,一方面水電資源未被充分開發利用,一方面由于缺電嚴重影響項目建設和經濟發展,同時當地群眾砍伐薪材做燃料,還加重了生態環境的壓力和保護林草植被的難度。*年底,全省開發建設水電30萬千瓦,不足可開發水電資源量的20%,開發程度較低,開發潛力很大。特別是水電資源較豐富和生態建設任務較重的張家口、承德市,水電資源開發程度不足8%。加快水電開發建設,已成為加強林草植被保護,變資源優勢為經濟優勢,推進山區農村經濟發展的一項緊迫任務。
二、加快農村水電發展的總體要求和主要發展目標
(三)總體要求。堅持服務“三農”的宗旨,樹立科學發展觀,按照國家優先發展清潔再生能源和發展水電農村電氣化、小水電代燃料的整體部署,與扶貧開發和實施張家口、承德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相結合,統籌安排,合理布局,完善政策,優化環境,促進開放,多元投入,加快水電開發建設步伐;深化農村水電管理體制、投融資體制和企業經營體制三項改革,增強水電企業活力,把全省農村水電發展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為促進農村小康建設做出新貢獻。
(四)主要目標。從*年到2010年,力爭全省農村水電裝機總量突破60萬千瓦,年發電量達到13億千瓦時,全省水能資源開發率超過40%,達到全國中等以上開發水平。加快小水電代燃料工程建設,優先發展調峰調節電站,到2010年,代燃料電量占農村水電總發電量的三分之一左右,小水電代燃料覆蓋農戶25萬戶以上;農村水電裝機容量的35%以上實現有調節運行。
三、加快農村水電發展的政策措施
(五)加大發展農村水電的資金扶持力度。在安排使用好中央下達的扶持農村水電發展專項資金的同時,各級政府要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要求比例及時落實配套資金。對國家和省安排的專項資金要作為引導資金,以資本金注入、貸款貼息、費用補助等方式對新建水電站給予資金扶持。對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和扶貧工作重點縣(市、區)給予傾斜。市、縣(市)政府安排的專項資金也要按照政府引導、企業為主、市場化運作的方式對農村水電發展給予支持。國家和省以及市、縣(市)投入的農村水電專項資金,要在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監督下,由農村水電管理部門負責指導實施農村水電國有資產運營。要規范監管和完善市場化運作機制,加快已建電站的股份制改革,清理歷年來投入農村水電的國有存量資產,依據國家和省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分別轉為省、市、縣(市)級發展農村水電的資本金,按照“投入-退出-再投入”的市場機制,滾動發展,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六)積極鼓勵多元化投資農村水電建設。按照“誰投資,誰所有,誰管理,誰受益”的原則,完善多渠道、多元化農村水電投融資建設管理新體制。要落實政策,優化環境,加強服務,積極鼓勵個人、集體和各類經濟主體以及各種社會資金投資開發建設農村水電。大力支持國內外投資者參與我省農村水電建設。對外商和省內外機構投資者以及個人投資農村水電及地方水電網建設形成的資產,要依法加強保護,切實保障投資者權益。
(七)認真落實支持農村水電建設的各項優惠政策。有關部門要認真執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農村水電征收6%增值稅的政策。列入國家建設計劃的農村水電項目用地,按省重點工程征用審批。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依法規范農村水電建設征占地行為,對林木等地上附著物的補償費要及時、足額發放到位,防止損害農民利益和影響工程建設。結合農村水電建設,提高河道防洪能力,增加新的水域面積,加快荒山、荒灘開發和水產業發展,調整種植結構,發展旅游業。鼓勵農村水電企業利用新增耕地、水域同農民原有的耕地自愿等價置換,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八)完善多元化供電、售電體制。落實國家“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的農村水電供、售電政策,支持農村水電“就近供電、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組建農村水電區域地方電網企業,發揮農村水電成本低的優勢,降低售電價,實施小水電代燃料優惠電價,促進地方企業發展,減輕農民負擔,繁榮當地經濟,發揮農村水電服務“三農”和促進生態植被保護的作用。對具備條件的水電梯級開發集中區域,由省水利部門提出建議方案,經省發展改革委審批,核發供電營業許可證。
(九)合理核定農村水電供、售電價格。繼續按照火電平均上網電價核定農村水電上網電價;本著既有利于農村水電事業發展,又有利于降低農村現行各類電價水平,切實減輕農民和農村企業電費負擔的原則,核批農村水電的就近售電、聯網售電電價和電網企業躉售農村水電網(站)的電價;按照農民承受代燃料電費的能力和農村水電保本微利的原則,核批小水電代燃料電價,促進農民使用小水電代燃料。
(十)積極支持農村水電企業與其他企業聯合。積極支持農村各類企業投資建設農村水電,鼓勵農村水電企業與其他企業組建聯合體,發揮自發自用的供電優勢,降低企業成本。優化電網企業和農村水電配合供電方式,緩解山區農村嚴重缺電狀況。充分利用農村水電工程,實行發電、灌溉、供水等多種形式的聯合,提高水利工程效益。
四、加強農村水電發展的組織領導
(十一)加強領導,優化環境。有水電資源開發潛力的各級政府要加強對水電發展的組織領導,把加快農村水電開發放到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分管領導責任制,加強調查研究,切實解決農村水電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促進農村水電有序快速發展。要明確有關部門職責,完善協調機制,形成促進農村水電開發建設的合力。各地要從實際出發,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制定農村水電發展規劃。要認真落實政策,優化農村水電建設環境,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發展農村水電的積極性,確保按期完成國家下達我省農村水電建設計劃,實現我省農村水電總體發展目標。
(十二)簡化審批手續,加強服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有關規定,簡化農村水電建設審批手續。非國有資本獨資或控股的水電開發建設工程,按照審批資源和項目備案的方式辦理審批手續。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做好水能資源開發規劃并有計劃超前組織可行性研究,做到投資者咨詢有窗口、建設有服務,提高行業服務水平,促進社會多元化投資建設農村水電。
(十三)科學配置水能資源,優化水資源統一調配。各級水利主管部門要加強水資源統一管理,依法管好水能資源,保障水能資源有序開發利用。要優化水資源調度,規范河道上游農業、工業、生活用水及生態用水,從河流源頭推行工農業節水技術,實施節水和凈化工程,保護水質,增加水量。具備條件的河道,要結合河道治理,規劃建設梯級水電開發的“龍頭”水庫,提高水資源調控能力,增加梯級水電發電量和調峰調節容量。要按照水資源取水許可的有關規定,組織好水能資源取水許可工作,嚴防無序開發,破壞水能資源,嚴禁空占資源或倒賣資源。已批準開發建設的水電工程,要在限期內開工建設;未經批準擅自開工建設的,要責令限期補辦有關手續。破壞資源、造成損失的,要按照水資源管理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