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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以下簡稱“減排”)是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海峽西岸經濟區東北翼中心城市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措施,是加強環境保護、維護人民群眾環境權益的具體體現。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兩項污染物減排指標已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約束性指標。到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要控制在1.16萬噸以內(電力行業總量不超過0.2萬噸);化學需氧量排放量要比年削減4.1%,控制在3.23萬噸以內(年總量不超過3.30萬噸)。其中年全市化學需氧量要減排1%。當前,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有所控制,減排工作機制逐步建立,減排政策措施陸續出臺,減排項目有序推進,減排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但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兩項污染物排放指標總體仍呈上升趨勢,上半年我市的這兩項指標增幅居全省前列,因此要實現全市“十一五”期間減排的總體目標和年度目標任務仍然十分艱巨。現根據省政府政〔〕2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減排工作實際,特提出如下實施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確保減排項目落實到位
(一)削減二氧化硫
1.燃煤電廠脫硫項目
大唐電廠3#、4#機組的脫硫機組必須確保已建脫硫設施穩定運行。必須使用低硫煤,脫硫設施投運率達100%。其中,大唐電廠采用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的機組,脫硫效率要達到95%以上(脫硫設施投運率100%,脫硫率95%以上)。
2.重點工業企業脫硫項目
未建脫硫設施的必須限期建成。宏福皮革有限公司等8家企業的鍋爐煙氣脫硫項目必須在年10月底前完成;省(屏南)榕屏化工有限公司企業鍋爐煙氣脫硫項目和其它未脫硫的工業燃煤鍋爐、爐窯都必須按照各縣(市、區)的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見附件1)。
建成脫硫設施的燃煤電廠、工業企業要保證脫硫設施正常運行,建立脫硫設施運行臺帳,記錄脫硫設施運行和維護、煙氣連續監測數據、燃煤硫份分析和脫硫劑的用量等情況,不得無故停運。需要更新改造脫硫設施,或因脫硫設施維修需暫停運行的,需提前報市環保局批準,其中燃煤電廠還需報省電力公司。對不按規定建成脫硫設施、不正常使用脫硫設施或者擅自拆除、閑置脫硫設施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及經濟制裁。
3.推進燃煤脫硫的政策
(1)落實脫硫電價政策。對脫硫設施通過國家或省級環保部門驗收的燃煤發電機組,自驗收合格之日起執行脫硫標桿上網電價或脫硫加價,未經驗收的不予享受。根據國家發改委、環保總局《燃煤發電機組脫硫電價及脫硫設施運行管理辦法(試行)》,對脫硫設施投運率在90%以上的,扣減停運時間所發電量的脫硫電價款;對投運率在80%-90%的,扣減停運時間所發電量的脫硫電價款并處1倍罰款;對投運率低于80%的,扣減停運時間所發電量的脫硫電價款并處5倍罰款。對采用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海水脫硫的機組脫硫率低于95%的,采用循環流化床工藝脫硫的機組脫硫率低于80%的,每低一個百分點相應扣減含稅脫硫電價0.3分/千瓦時,直至扣完1.5分脫硫加價。對由于發電企業原因未按期完成在線監控設備安裝并與省環保局、福州電監辦、省電力公司聯網的,從規定的聯網時限次日起扣減其脫硫電價款。
(2)鼓勵二次脫硫。對脫硫尾氣深度處理和脫硫技術改進實行技術難題公開招標,鼓勵企業和排污單位開展科研攻關,支持二次脫硫項目成果的對接轉化。
(二)削減化學需氧量
1.重點工業排污單位廢水處理
(1)確保已建減排項目穩定運行。玄武石材污水凈化有限公司項目、市點頭觀洋石材污水處理廠項目、市夏威食品有限公司項目等減排化學需氧量的已建重點項目,必須強化管理,確保按照設計要求、技術標準穩定運行、達標排放。(見附件2)。
(2)確保未建減排項目按時建成投運。宇輝食品實業有限公司項目、仙洋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項目等必須在年底前完成;古田廣田紙業有限公司等工業企業的化學需氧量減排項目年底前完成。其它具備進一步減排化學需氧量能力的工業企業,都必須在年底前完成減排任務,由所在市、縣(區)根據減排要求下達計劃。排放廢水工業企業必須大力推行清潔生產,盡早通過清潔生產審核驗收。(見附件3)。
(3)開發區污染集中整治。全市現有工業開發區必須根據規劃和環境影響評價要求,在年底前建成污染集中治理設施,在污染集中治理設施建成前,開發區內所有排污單位都必須自行治理、達標排放。
對未按規定完成減排任務的排污單位,停止審批其新建、擴建項目環評文件。對未按要求建成污染集中治理設施的工業開發區,停止審批其區內新建、擴建產生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區內排污單位超標排放的,責令停產整治。
2.生活污水處理
(1)新、擴建項目必須按期建成投運。新、擴建的9座城市污水處理廠中,霞浦污水處理廠必須在年底前建成投入運行;、、福安3座污水處理廠必須在年建成投入運行;古田、柘榮2座污水處理廠必須在年底前建成投入運行;周、壽、屏南3座污水處理廠必須在年6月底前建成投入運行(見附件4)。
(2)提高處理水平。污水處理廠必須完善技術工藝,加強運行維護和管理,確保穩定運行、達標排放。新建的污水處理廠必須按照國家要求同步具備除磷脫氮、消毒滅菌能力,大力實施污泥綜合利用,實現污泥資源化、無害化處理處置。
3.推進污水處理的政策
(1)加強污水處理廠運行評估。執行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辦法,嚴格執行排放標準,明確水質考核項目、在線監控、水質檢測頻次、合格評價等具體要求,對污水處理廠進行測評,并將測評結果向社會公布。對未按規定運行的,予以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對超標排放的,嚴格依法從重處罰、加倍征收排污費,酌情降低信用等級。對營運情況好的企業給予獎勵,并作為樣板企業,支持其在我市污水處理產業化中擴大市場。
(2)實行污水處理運營費用同處理效果掛鉤。對污水處理廠運行情況實施必要的經濟約束措施,不符合規定要求的達標率的,由當地政府相應扣減污水處理運營費。
(3)實施區域限批。對不按計劃完成污水處理廠建設或者管網配套年度任務的市、縣(區),市發改委、國土資源廳、環保局將暫停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設的當地城建項目立項、用地、環評文件審批或審核轉報,不予安排城建類政府性補助資金。
二、全面實施在線監控
(一)燃煤電廠
已安裝并聯網的必須確保連通。大唐電廠在線監控設備要加強運行維護,確保正常穩定連通。
(二)重點工業排污單位
列入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計劃的排污單位,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限安裝在線監控設備并配合做好聯網工作。在線監控設備需要維修、停用、拆除或者更換的,應事先報環保部門同意。對不按要求安裝和聯網或者擅自拆除、閑置在線監控設備的企業,予以通報,責令改正,并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三)污水處理企業
新建污水處理廠必須同步安裝在線監控設備并與市環保局、市建設局聯網,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運行。
在全面實施城市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在線監控的同時,加快推行進水水質在線監控。
三、明確分工,落實責任
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充分認識減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真實施市政府下達的減排計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本行政區域減排工作負總責,在年11月底前制定本《實施意見》的具體實施辦法,盡快建立減排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健全工作責任制,加大減排資金投入,落實本行政區域減排項目,盡量多減,確保按期實現減排目標。各部門要加強協調聯動,齊抓共管,強化經常性監督檢查,扎實推進污染減排工作。
市環保局對本《實施意見》的貫徹落實負總責,負責跟蹤減排工作進展并監督實施,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全市減排工作的月份、季度和年度工作進展情況,并向市減排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和各縣(市、區)政府通報;負責監督排污企業落實減排項目,對未按期建成治理設施或者建成治理設施不正常穩定運行的,要提出處理意見并依法查處(其中,對燃煤電廠的問題,要向市物價局、市經貿委、市電業局分別提出扣減脫硫電價款和發電小時數的意見;對污水處理廠的問題,要向當地政府和市建設局、物價局、財政局提出扣減污水處理運營費的意見);負責監督排污單位實施在線監控,每年制定實施安裝和聯網計劃,并定期向有關部門通報監控情況和處理意見;加大對違法排污企業的查處力度,對不按要求完成減排任務的地方和企業實行必要的環保限批;加強溝通匯報,積極爭取省環保局對我市減排工作的指導和支持。
市經貿委負責實施差別電量和節能調度,要牽頭實行差別電量實施方案,配合環保部門實時監測燃煤電廠脫硫設施運行情況,監督脫硫設施投運率和脫硫效率,并將結果報告有關部門;執行節能調度和差別電量發電計劃,配合環保、價格部門對燃煤電廠脫硫情況進行考核,并按市物價局核定的脫硫電價政策做好電費結算和扣減脫硫電價款工作。研究執行對污染企業的限電、停電措施,以及采購低硫煤和配煤工作實施方案,并監督落實;
市建設局負責監督指導城市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督促污水處理廠正常穩定運行;年底前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出臺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辦法,污水處理廠運行情況評估辦法,以及污水處理廠達標率同運營費用掛鉤的具體辦法,并組織實施;對不按計劃完成污水處理廠建設、管網配套任務和污水處理率的縣(市、區),要及時向市監察局、市發改委、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等部門通報。
市發展改革委協同有關部門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污水處理產業化政策;積極爭取國家對我市重點減排項目的資金支持;對不按計劃完成污水處理廠建設、管網配套任務和污水處理率目標的縣(市、區),暫緩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設的當地城建項目立項。
市財政局負責籌措減排專項資金,加大減排監督管理體系和重點減排項目的資金投入;在年底前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對達不到污水處理率、污水處理費開征不到位的地方的處理辦法;對達不到規定達標率的污水處理廠,根據市建設局、市環保局的意見,督促當地財政落實扣減污水處理運營費。
市物價局牽頭會同市環保局、市經貿委等部門對脫硫電價政策實施意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根據市環保局通報的燃煤電廠脫硫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通知市電業局相應扣減脫硫電價款;要負責污水處理費開征與征收督促工作,協同市建設局、市環保局等部門制定污水處理廠達標率同運營費用掛鉤的具體辦法,并監督落實。
市監察局根據減排工作要求,對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直各職能部門的減排工作情況實施監督,列為機關效能績效評估的重要內容,對執行不到位、不得力、不落實的,依照《行政監察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肅追究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責任;會同市環保局、市建設局等有關部門,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對重點領域、重點地區、重點項目減排工作進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