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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物價局等部門建立健全城鄉價格監督服務網絡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貫徹意見:
一、加強組織協調
建立健全農村價格監督服務網絡,是做好新形勢下物價工作的重要補充,是保持物價總水平基本穩定、應對價格突發事件的重要舉措;也是強化價格管理,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護群眾合法利益,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客觀需要。市政府對此高度重視,專門下發了文件,各鎮(區)要提高認識,加強協調,快速推進。在推進過程中,堅持“六有標準”:做到有機構、有牌子、有人員、有辦公場所、有工作職責、有制度規范,全面落實隊伍穩定、聯系緊密、運作正常、工作有力的網絡要求。
二、規范網絡管理
我市農村價格監督服務網絡的建立和運行,已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在規范管理上還有一定差距。對此,各鎮(區)要對照文件精神,按照“三個統一”的要求,快速推進網絡的建立健全工作。
(一)統一掛靠部門。按照有利于職能銜接、有利于規范管理、有利于工作運轉的原則,我市“價格監督服務站”統一掛靠在各鎮(區)財政所。
(二)統一機構和人員名稱。鎮(區)機構名稱統一為“××鎮(區)價格監督服務站”,其專、兼職人員統一為“價格監督服務站站長”,村民委員會(社區)兼職人員統一為“義務價格監督員”。重點大中型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機構名稱統一為“價格監督服務點”,兼職人員統一為“價格聯絡員”。機構牌子和人員聘書,由市物價局統一制作發放。
(三)統一工作職責。文件明確了“價格監督服務網絡的主要工作職責”。機構工作職責和價格監督網絡應在辦公場所醒目位置公示上墻。
三、健全基礎制度
要切實履行領導和指導工作的職責,建立業務培訓、工作交流、舉報投訴等制度,充分發揮網絡的作用。
(一)業務培訓制度。每年組織一至二次義務價格監督員、價格聯絡員的價格業務培訓,具體可采取分期分批舉辦培訓班、以會代訓等形式,指導其掌握價格法律、法規、政策和業務知識。同時,有選擇地組織義務價格監督員參與一些專項價格檢查和舉報查處活動,提高其實踐能力和社會知信度,為其更好地履行職責提供支持。
(二)工作交流制度。要加強對義務價格監督員的工作指導,采用指定專人、分片掛鉤的辦法,定期組織工作交流活動,形成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的良性互動。對重點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的價格聯絡員的工作指導,要突出服務,寓監管與服務之中,幫助其增強價格自律的主動性。
(三)舉報投訴制度。要加強對價格監督服務站協助受理價格舉報工作的領導和指導,細化相關工作職責,堅持依法行政,發揮好站、員在排解民憂方面的補充作用,促進價格監督的“關口”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