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農貿市場改造提升管治意見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總體目標
遵循與本地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以解決農貿市場低檔次、環境差為重點,全面改造硬件設施,整體提升市場檔次,力爭通過3年努力,使全區農貿市場面貌有明顯改觀,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設施完備、功能完善、滿足群眾多層次需求的現代化農貿市場體系。
二、改造要求
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分為移地新建、原址改造和內部提升三類,具體要求為:
1、中心城區農貿市場改造提升應按照《市菜市場基礎設施規范》實施,中心城區以外的農貿市場改造提升按照《區農貿市場改造提升規范》實施(《區農貿市場改造提升規范》另行制定)。
2、各農貿市場建筑面積原則上應按服務人口150平方米/千人標準設定。
三、扶持政策
我區實施改造提升的農貿市場享受以下政策:
1、區政府每年安排專項資金,采用“以獎代補”辦法對農貿市場改造提升進行扶持,獎勵對象為市場所在鎮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對納入3年改造提升計劃的移地新建和原址改造的室內農貿市場,經驗收合格,給予一次性獎勵,具體標準為:
(1)農貿市場按照市標準改造提升,建筑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獎勵40萬元;建筑面積在3000—5000平方米的,獎勵30萬元;建筑面積在2000—3000平方米的,獎勵15萬元。
(2)農貿市場按照區標準改造提升,建筑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獎勵30萬元;建筑面積在3000—5000平方米的,獎勵20萬元;建筑面積在2000—3000平方米的,獎勵10萬元。
(3)對原市場進行內部改造提升的,視情況獎勵3-5萬元。
農貿市場建筑面積以規劃、建設部門提供的數據為準。由開發商按照規劃要求開發建設的居民小區配套農貿市場以及整體移交的安置小區配套農貿市場不享受此政策。
2、納入3年改造提升計劃的移地新建和原址改造的室內農貿市場非對外銷售部分,城鎮基礎設施配套費全部減免,人防費減半征收,建設過程中的其它收費項目按下限收取。由開發商按照規劃要求開發建設的居民小區配套農貿市場以及整體移交的安置小區配套農貿市場不享受此政策。
3、對納入3年改造提升計劃的移地新建和原址改造的室內農貿市場,區工商局根據市場改造提升情況給予市場所在鎮政府、開發區管委會一定獎勵,具體獎勵辦法由區工商局另行制定。
四、工作要求
1、各鎮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是負責實施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作的責任主體。各鎮、開發區要根據區政府統一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改造提升方案,經有關部門論證,并經區政府審核同意后實施。各地無證經營的農貿市場和臨時攤點由各鎮、開發區負責取締或歸并。
2、各鎮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做好農貿市場改造提升的宣傳引導,切實做好市場經營戶的安置、過渡工作,嚴格控制提高租金、哄抬物價等不良行為。
3、區發改部門負責對納入3年改造提升計劃的移地新建和原址改造的室內農貿市場的項目立項工作,每年年終會同有關部門對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作進行考核驗收,對不達標的市場提出整改意見,對驗收達標的市場提出獎勵建議。
4、區規劃部門負責對中心城區內的農貿市場改造提升方案進行評審論證;區建設部門負責對中心城區外的農貿市場改造提升方案進行評審論證。
5、工商部門負責牽頭制定《區農貿市場改造提升規范》。
6、公安、城管、衛生、環保、物價、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督等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依法加強對農貿市場的監管,配合各鎮、開發區取締或歸并無證經營的農貿市場和臨時攤點。
7、由開發商投資建設的小區配套農貿市場,建成后統一交由市場所在鎮政府、開發區管委會代管。
五、組織領導
1、區政府成立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作領導小組,由區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發改、經貿、公安、財政、國土、建設、規劃、城管、衛生、環保、物價、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督等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發改局。
2、各鎮、開發區和區各有關單位要明確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作分管領導和工作人員,把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目標,明確責任和措施,各司其職,緊密配合,認真做好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各項工作。
本意見由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