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晚期肝癌自殺未遂危險因素探討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中國神經精神疾病雜志》2015年第十一期
【摘要】
目的探討晚期肝癌患者自殺未遂行為的危險因素。方法納入50例自殺未遂的晚期肝癌(Ⅳ期)患者及50例相匹配且無自殺史的晚期肝癌(Ⅳ期)患者,患者出院后8~10周時,分別采用抑郁評定量表(Hamil⁃tondepressionscale,HAMD)、卡氏評分(Karnofskyperformancestatus,KPS)和社會支持評定量表(socialsupportquestionnaire,SSQ)調查患者抑郁情緒、生活質量和社會支持度。結果自殺未遂組中,中重度抑郁情緒者和生活質量低者多于對照組(P<0.05),且SSQ得分低于對照組(P<0.05)。條件logistic回歸示,社會支持度少(OR=14.02,95%CI:3.05~24.03)、中重度抑郁情緒(OR=7.04,95%CI:4.03~14.32)、生活質量低(OR=2.05,95%CI:1.43~3.97)與自殺未遂相關聯。結論抑郁程度高、生活質量低、社會支持少是晚期肝癌患者自殺未遂的獨立危險因素。
【關鍵詞】
晚期肝癌;自殺未遂;危險因素
肝癌因起病隱匿、高度惡性、進展快、預后差等特點,被絕大多數患者視為“不治之癥”。隨著病情加重,以及治療效果越來越差,晚期肝癌患者生活質量急劇下降,患者表現出抑郁等負性情緒[1]。研究顯示,腫瘤患者自殺意念是普通人群的3倍[2];腫瘤患者中食管癌和胰腺癌男性患者自殺率較高[3];晚期患者具有較高的自殺意念和較低的社會支持度,并存在較為嚴重的抑郁情緒[4]。但目前關于肝癌患者自殺的研究較少。因此,本文將針對50例曾發生自殺未遂的晚期肝癌患者和50例相匹配且無自殺史的晚期肝癌患者展開調查分析。
1對象與方法
1.1研究對象來自2012年1月至2014年11月中山大學附屬腫瘤醫院肝膽科住院的晚期肝癌患者。納入標準:①年齡18~75歲;②符合肝癌診斷標準,并經高級職稱醫師確診為肝癌晚期(Ⅳ期);③經問卷調查,診斷肝癌晚期后有過自殺未遂史(指各種有意威脅和/或殘害自己生命,但未導致死亡的行為,包括服藥、服毒、割腕、上吊或其他自殺方式)。排除標準:①伴有其他原發腫瘤或病史;②孕婦或乳母;③有精神病史或診斷前曾有自殺行為。共收集患者54例,其中因患者不配合或信息不全等失訪4例。對照組為同期在我科住院的晚期肝癌患者。入組標準:①年齡18~75歲;②符合肝癌診斷標準,并經高級職稱醫師確診為肝癌晚期(Ⅳ期);③與自殺未遂組患者年齡匹配(±5歲),性別、居住地、婚姻狀況、文化程度、經濟情況類似,入院時間相隔不超過30d;④無自殺史。排除標準:①伴有其他原發腫瘤或病史;②孕婦或乳母;③有精神病史。共收集患者324例,選取其中符合配對標準的50例為對照組。
1.2調查內容
1.2.1一般情況問卷內容包括性別、年齡、居住地(農村或城鎮)、文化程度、婚姻狀況(已婚或未婚)、經濟狀況(家庭人均月收入>3000元或≤3000元),以及診斷肝癌晚期后是否有過自殺未遂行為。
1.2.2漢密頓抑郁量表(Hamiltondepressionscale,HAMD)評估患者抑郁情緒。HAMD總分>24分為嚴重抑郁,17~24分為中度抑郁,8~16分為輕度抑郁,<8分為正常[5]。本研究以16分作為界值,將抑郁情緒分為中重度抑郁情緒(HAMD>16分)和無/輕度抑郁情緒(HAMD≤16分)兩種情況。
1.2.3卡氏評分(Karnofskyperformancestatus,KPS)評估患者的生理狀況,以反映生活質量。KPS評定標準為:100分為正常,無癥狀及體征;90分為能進行正常活動,有輕微癥狀及體征;80分勉強可進行正常活動,有一些癥狀或體征;70分生活可自理,但不能維持正常活動或工作;60分生活有時需人協助,但大多數時間可自理;50分生活常需人照料;40分生活不能自理,需特別照顧;30分生活嚴重不能自理;20分為病重,需住院積極支持治療;10分為病危,臨近死亡;0分死亡[6]。本研究取60分為界值,將KPS評分轉換為生活質量高(KPS>60分)與生活質量低(KPS≤60分)的二分類變量。
1.2.4社會支持評定量表(socialsupportquestion⁃naire,SSQ)該量表共有10個條目,包括客觀支持、主觀支持和對社會支持的利用度3個維度,用于評價個體的社會支持度。各維度得分為所含條目計分之和,總分為所有條目計分之和,得分越高表明社會支持度越高[7]。本研究條件Logistic回歸分析時,以實驗組和對照組全部人的總分數的均值26.05作為分界線,分別支持度高和支持度低的二分類變量。
1.3調查方法問卷調查由我院經過培訓的護士負責,在患者出院后8~10周時進行隨訪,隨訪時根據患者或家屬提供的情況,對患者進行問卷調查和量表評估。
1.4統計學方法采用SPSS20.0進行統計分析。自殺未遂患者與對照患者根據HAMD和KPS評價的抑郁情緒和生活質量情況的組間比較采用配對χ2檢驗,SSQ得分的比較采用配對t檢驗。采用條件logistic回歸分析自殺未遂與抑郁情緒、生活質量和社會支持的關系,探索自殺未遂的危險因素。其中抑郁情緒賦值為中重度=1,無/輕度=0;生活質量賦值低=1,高=0;以所有被試SSQ總分的均值為界值,將社會支持分為低=1,高=0。檢驗水準α為0.05,雙側檢驗。
2結果
2.1社會人口學資料自殺未遂組患者年齡(45.89±12.52)歲;男41例,女9例;已婚45例,未婚5例;來自城鎮30例,農村20例;大學及以上文化程度13例,中學及以下37例;月平均收入>3000元15例,≤3000元35例。對照組年齡(46.03±13.12)歲;男40例,女10例;已婚45例,未婚5例;來自城鎮28例,農村22例;大學及以上文化15例,中學及以下35例;人均月收入>3000元16例,≤3000元34例。兩組間年齡、性別、婚姻狀況、居住地、文化程度、人均月收入水平差異均不具有統計學意義(P>0.05)。
2.2量表評分自殺未遂組與對照組抑郁情況見表1,自殺未遂組中重度抑郁情緒(HAMD>16分)者多于對照組(χ2=4.00,P=0.04)。表2為兩組患者生活質量情況,自殺未遂組生活質量低(KPS≤60分)者多于對照組(χ2=4.08,P=0.04)。兩組SSQ得分見表3,自殺未遂組總分(t=5.75,P<0.01)、客觀支持(t=3.26,P<0.01)、主觀支持(t=3.97,P<0.01)、對支持的利用度(t=3.66,P<0.01)得分低于對照組。2.3條件logistic回歸分析與自殺未遂有關聯的因素為社會支持度少(OR=14.02,P<0.01)、中重度抑郁情緒(OR=7.04,P=0.01)和生活質量低(OR=2.05,P=0.02)。見表4。
3討論
自殺仍然是我國重要的公共衛生問題[8],研究顯示,自殺未遂者再次出現自殺行為的可能性極高[9]。肝癌具有惡性程度高、治療困難、惡化速度快、生存時間短等特點,在我國死亡率僅次于肺癌而居惡性腫瘤死因第2位[10],因此患者容易產生自殺的念頭。本研究針對晚期肝癌患者,采用1:1配對的方法來探討自殺與抑郁、生活質量和社會支持的關系。結果發現,社會支持少、生活質量低、抑郁程度高是自殺未遂的相關危險因素。研究顯示,患者出院后3個月內是自殺危險的高峰期,尤其是出院后第1周自殺風險最高[11]。作為醫護人員,需給予患者必要的心理疏導和支持。KPS較客觀地反映患者的生活質量,一些常年需要家屬照顧的患者,覺得拖累家人,而產生自殺念頭,所以家庭對患者的支持是必需的,可以指導患者家屬一些簡單的護理知識,如飲食、大小便護理等,改善患者的生活質量,增加其自尊心。社會支持既包括客觀、實際或可見支持,如物質上的直接援助和社會網絡,也包括主觀體驗到的支持,即個體感到在社會中被尊重、被支持、被理解的情緒體驗和滿意程度,還應包括個體對支持的利用情況。有研究顯示,社會支持是預防自殺的重要因素,良好的社會支持是社會心理刺激的緩沖體系[12-13]。因此,除建立良好的醫患關系外,我們也需要指導家屬給予患者適當精神支持,呼吁社會關愛腫瘤患者并建立一定的保障,讓患者發現自己存在的價值以及大家的幫助。
本研究的不足之處:自殺未遂是社會、生物、精神、心理等多種因素影響的結果,本文許多自殺未遂因素未涉及到,如酒藥濫用、躁狂、焦慮等其他精神癥狀;本研究的對象僅為本中心肝癌晚期患者,可能存在選擇偏倚。將來可以本研究為基礎,納入更多因素,并對自殺意念展開研究。此外,也可開展隊列研究,入院時對晚期肝癌患者進行評分,比較自殺低危組和高危組的自殺率等。
作者:何鳳英 何敏柯 林雪英 石明 單位:中山大學腫瘤防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