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語言與翻譯雜志社
主管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民族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
《語言與翻譯》由張莉擔任主編,由語言與翻譯雜志社主辦的一本文學類CSSCI南大期刊。該刊創刊于1985年。主要刊登文學學科方面有創見的學術論文,介紹有特色的科研成果,探討有新意的學術觀點提供交流平臺,擴大國內外同行學術交流。本刊為季刊,A4開本,全年定價¥124.00元。歡迎廣大讀者訂閱或投稿。
《語言與翻譯》是一本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民族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主管,語言與翻譯雜志社主辦的一本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文學類期刊,該刊主要報道文學相關領域的研究成果與實踐。該刊已入選CSSCI南大期刊。 影響因子為0.44 《語言與翻譯》主要內容欄目有語言政策、語言研究、翻譯研究、語言教學。
《語言與翻譯》主要發文機構有:新疆大學(發文量437篇),該機構主要研究主題為“漢語;維吾爾語;維吾爾;語言;翻譯”;新疆師范大學(發文量243篇),該機構主要研究主題為“漢語;教學;民族;少數民族;維吾爾”;中央民族大學(發文量146篇),該機構主要研究主題為“漢語;語言;哈薩克語;維吾爾語;突厥”。
《語言與翻譯》主要發文主題有漢語、語言、翻譯、維吾爾語、維吾爾、教學、民族、民族語、文字、語言文字。其中又以”漢語(727篇)”居于榜首,發文量第二的是“語言”(689篇),發文量第三的是“翻譯”(636篇),發文主題最少的是“語言文字”,僅發文244篇。
1、來稿要求:
本刊歡迎下列來稿:文學及相關學科領域的研究方面的論著,反映國內外文學學術動態的述評、論著、綜述、講座、學術爭鳴的文稿,以及有指導意義的文學書刊評價等。文稿應具科學性、先進性、新穎性和實用性,內容翔實,簡明扼要,重點突出,文字數據務求準確,層次清楚,標點符號準確,圖表規范,書寫規范。本刊不接受已公開發表的文章,嚴禁一稿兩投。對于有涉嫌學術不端行為的稿件,編輯部將一律退稿,來稿確保不涉及保密、署名無爭議等,文責自負。
2、作者簡介:
述評、專家論壇、指南解讀欄目來稿請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個人簡介及近照。個人簡介內容包括職稱、職務、學術兼職、主要研究領域、主要研究成果、所獲重大榮譽獎項等,字數以 100~300 字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為宜,格式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題:
文題力求簡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題,中文文題控制在 20 個漢字以內。題名中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字符、代號以及結構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時給出英文文題,中英文文題含義應一致。
4、圖表:
文中所有圖表均需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獻中的圖表。圖表力求簡明,設計應科學,避免與正文重復。凡能用少量文字說明的數據資料盡量不用圖表。正文與表中數據應認真核對,準確無誤,表內數據同一指標的有效位數應一致。
機構名稱 | 發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新疆大學 | 437 | 漢語;維吾爾語;維吾爾;語言;翻譯 |
新疆師范大學 | 243 | 漢語;教學;民族;少數民族;維吾爾 |
中央民族大學 | 146 | 漢語;語言;哈薩克語;維吾爾語;突厥 |
新疆農業大學 | 91 | 漢語;維吾爾;維吾爾語;教學;漢語教學 |
喀什師范學院 | 65 | 維吾爾語;維吾爾;漢語;現代維吾爾語;教學 |
新疆醫科大學 | 59 | 漢語;教學;預科;語言;少數民族 |
伊犁師范學院 | 55 | 哈薩克語;漢語;語言;哈薩克族;民族 |
新疆財經學院 | 52 | 漢語;教學;語言;漢語教學;民族 |
新疆財經大學 | 39 | 漢語;維吾爾;維吾爾語;教學;語言 |
西北民族大學 | 39 | 漢語;翻譯;維吾爾;維吾爾語;語法 |
資助項目 | 涉及文獻 |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 | 180 |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金 | 97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規劃基金 | 20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 | 13 |
博士科研啟動基金 | 11 |
教育部基金 | 7 |
江蘇省教育廳哲學社會科學基金 | 6 |
江蘇省社會科學基金 | 5 |
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 | 5 |
湖南省哲學社會科學基金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