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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刑部作為中央刑獄機關,不僅具有聽審斷獄職能,而且還直接管理內部南監和北監,實行封建時代特有的提牢制度,成為封建時代監獄管理的典型縮影。刑部南北二監雖押犯規模不大,建筑簡陋,但因處于北京皇城根邊、刑部衙門內部,經歷了數百年歷史風云,見證了明代楊繼盛彈劾奸臣瘐斃獄中、清代方苞文字獄、戊戌六君子變法喋血、民國刺殺攝政王等歷史事件,成為近代監獄發展歷程的重要見證。特別是近百年來,伴隨著清末憲政運動、監獄改良及民國時期的新監建設,刑部南北二監到底經歷了怎樣的存亡興廢,在后來還發揮了怎樣的作用,值得仔細分析、深入研究。
一、清朝時期刑部南北二監建設管理情況
清代刑部衙門位置并非明代刑部舊址,而是明代錦衣衛管理的北鎮撫司舊址,比較明清兩代中央衙署布局圖,可以確定清代刑部衙門就在大清門(面朝天安門方向)左側,大約就在今天人民大會堂背后的位置,此地正是明代北鎮撫司所在地,刑部監獄就在刑部衙署背后,亦即天安門的西南方位,與《大清會典事例》記載完全相符,也符合古人建造監獄的風水選擇。具體到南北二監的具體地理位置,因是刑部直屬,內設于刑部衙署內,古人監獄設置一般在城鎮西南方向,南北二監即在清代刑部衙署西南面。刑部北監建設較早,約在明代已經存在,清初刑部只有北監一處。雍正初年添建南監,以后又多次整修,提牢廳設于北監頭門外。“康熙三年,重修刑部大堂五閑,南肅紀左司、肅紀后司、北肅紀前司、肅紀右司各三閑,后堂三閑,儀門一閑,大門三閑,案卷房三閑,司獄司署正房五閑,廂房一閑,大門一閑,監獄在城西南隅。”①且據清乾隆年間官修的《日下舊聞考》載:“刑部公署,國朝即明錦衣衛故址移建……西南西北二隅合置獄,曰南北所,北所圍垣東大榆樹一株,傳為明楊繼盛手植云。”刑部監獄直屬刑部提牢廳和司獄司管理。“提牢掌檢獄圄,司獄掌督獄卒……提牢主事,滿、漢各一人。由額外及試俸主事引見補授。司獄,從九品。滿洲四人,漢軍、漢各一人……”②主事任期1年,司獄任期3年。刑部南北兩監主要拘系外省送京秋審死囚、京師死囚和現審重犯,“南北監羈禁人犯,以現審新收及秋后舊管為兩大宗。”①兩監各有監舍4座,每座5間牢房,每房設有4床,最多關押20余人,以此計之,二監的關押規模為800人左右。官犯一般關押在北監,蒙古族等寄監人犯一般關押在南監。此外,二監的內監主要關押強盜和斬、絞重犯,外監關押軍流以下輕犯,并設有病監,北監還設有女監。
至于南北二監的內部結構,除監舍、虎頭大門、官舍等,北監還有獄神廟、祭祠等建筑。趙舒翹的《提牢備考》對此有詳細記載:“現在此樹勢作龍掌,枝皆北指,望之生氣凜然,文詩表章先賢遺跡,故錄之。樹旁有小祠,祀椒山先生神牌,并附祀刑部尚書王公世貞、郎中史公朝賓、司獄劉公時守。翹到任見其屋瓦敝漏,旁垣傾圮,禁卒多遺不潔,因集資新之,常鎖其戶以昭靜肅。再按今之刑部并非前明刑部舊址,乃錦衣衛所屬北鎮撫司也。原只有北監一所,本朝雍正初年始添建南監。北監舊有獄神廟一座,中龕祀皋陶,旁龕祀關帝、瘟部、火部諸神,素著靈異。年久岌側,屢欲重葺,均以監獄重地不敢妄興土木中止。翹察吏役等心甚誠切,爰請發款,督令興工終事,平安落成時,六堂親臨拈香,亦圜扉中一盛事也,附記之。”②北監內至少有一廟二祠。一廟即獄神廟,里面供奉著皋陶、關公、瘟部、火部等諸多神像。當時刑部北監小院內有棵百年老榆樹,相傳為明朝名臣楊繼盛親自栽下的,獄神廟在老榆樹的西北方向。二祠的規模不能與獄神廟相比。大榆樹旁邊的小祠是祭祀楊繼盛的,配祀明代文學家、官至南京刑部尚書的王世貞,曾任刑部郎中的史朝賓、刑部司獄的劉時守;另一祠為阿公祠,是祭祀刑部司獄世圖的。③ 世事滄桑,風云變化,清代刑部監獄在外強入侵中屢遭毀損,特別是經歷了1900年八國聯軍入侵北京城的浩劫,大清門兩側的衙署區房屋幾成廢墟,刑部及其所屬監獄也未能避免。據庚子年10月任漢提牢主事正職的白曾焯所著《庚辛提牢筆記》記載,由于八國聯軍強盜式劫掠,刑部南北兩監門扇、床鋪、鍋灶、柵欄、鐐銬、鏈鎖都有損傷,“差役所居房屋、值更房舍門窗、器用多半損失,內外廳家俱全數無存,而南監情形較北監為重,急需修補完善。”④白曾焯在提牢主事任上主要募款復建了南北兩監監房,收押各國數月來留存案犯,按照英、美、德三國要求,在北監增建黑屋子16間,作為禁閉新入監囚犯之用。在清末憲政運動中,刑部自1906年改為法部,清廷大力推進監獄改良運動,全國上下也積極籌建西式監獄,刑部南北二監改為管守所,性質為之一變。1909年,京師模范監獄開始籌建,民國元年北洋政府將法部改為司法部,將原來的管守所裁撤,全力來籌辦京師模范監獄,1912年草草竣工。⑤至此,清代刑部南北二監在歷史轉換中完成了其使命,以另一姿態步入民國時期。
二、民國時期刑部南北二監變遷情況
1912年管守所被撤銷后南北二監到底是否還存在呢?是否繼續發揮監獄職能呢?民國三年9月23日《司法公報》曾刊載了兩幅舊刑部監獄的照片,一張是監獄大門,一張是監房。據照片可以判斷:一是刑部南北二監在民國時期繼續存在,從監房保存的完整性來看,還繼續發揮著監禁囚犯作用;二是經歷了諸多變亂浩劫,南北二監到民國初期已破敗不堪,尤其是監獄大門,雖然虎頭彩繪依稀可見,但大門已毀損甚至無法通行,門前亂石堆積、雜草叢生,生動反映了朝代更替的悲涼;三是監房都是簡單木質框架平房,房門和窗戶都是木質結構,牢房前還有木柱撐頂走廊,與《提牢備考》記載一致,關押條件可謂較為惡劣,與新式監獄要求相去甚遠。那么,民國時期刑部南北二監到底是怎樣存續發展的呢?民國之后,并無有關南北二監的直接記載,只能從零星史料拼接佐證。首先是南監,因建設時間稍晚,規模較大、條件稍好,所以民國時期還繼續發揮著看守所和監獄的作用。如《北京監獄紀實》記載:“初五日,呈請司法部飭管守所先送人犯十名,以充打掃監獄及搬運器物之用。”①即民國元年,刑部南北二監作為管守所還未被撤,仍在繼續收押人犯。這點在北京監獄假釋賈丫頭即賈萬和的有關史料中得到了進一步印證。民國元年11月10日,北京監獄開始收押人犯,管守所關押人犯整體轉入北京監獄:“本監獄雖開辦未久,然由司法部管守所轉入之人犯,其中條件完備者,非無其人……理合將身份簿一冊及前提牢官弼敬、前管守所總管守長傅紹儒等,所填該犯行狀錄一紙呈送。”② 從以上記載可以得知,民國北京政府建立之后,南北二監作為管守所還繼續收押人犯,首任總管守長為傅紹儒。北京監獄11月10日正式開始收押人犯后,總管守所人犯應全部移押北京監獄,賈萬和即是于11月14日從管守所轉押北京監獄。司法部裁撤管守所后,刑部南北二監存廢如何?《京師第一監獄報告》中有關于南監的記載:“分監即前清之刑部南監,民國二年改為京師第三看守所,三年改為宛平第二分監,收容輕罪人犯暨在上訴中之刑事被告人,五月改為北京分監。及本監改稱京師第一監獄后,隨改為京師分監,是為名稱之沿革。”“現設分監長一人,候補看守長一人,主任看守四人,看守四十人,預備看守十人,經常費每年二萬余元,人犯三百四十名。”③至此,刑部南監的變遷軌跡基本清晰,它作為京師分監究竟存在了多長時間?隨著監獄改良運動不斷深入,新式監獄不斷建造,京師分監作為監獄的使命也在不斷變化,畢竟在內樞重地存在一所監獄與改良時勢不符。
據1925年調查法權委員會報告書記載,到1925年為止北京共設有兩所分監,京師第一分監在京城彰儀門外,押犯250人,京師第二分監在河北涿州,押犯150人。彰儀門外的京師第一分監顯然不是西交民巷的京師分監,彰儀門外與正陽門內相隔甚遠,因此,京師分監此時已經不在監獄體系了。④此外,京師第一監獄后任典獄長吳峙沅在所著《河北第一監獄報告書》中并無有關京師分監的記載。①民國三十五年行政院新聞局印行的《監獄改良》一書中亦無京師分監記載,只有涿縣分監恢復重建記載,可見京師分監只是在歷史上存在一段有限時間。至少在民國十四年之前,京師分監應該是改為京師看守所了,隸屬于法院體系直接管理。至于刑部北監,《北京監獄紀實》也有記載,王元增于民國元年10月31日呈請司法部改前清法部北監為女監,于監獄官制草案添入女監獄官條款,并籌設其養成法,《呈文》云:“查前清法部北監房屋雖不可用,然以其磚木,就其地段改筑新監,所費尚屬無幾。若因其同在司法部樓內,出入不便,不妨劃為一區,另立門戶。如是則女犯有獨立收容之處,而元增此后得專為幼年監之籌設矣。”② 依照王元增意見,是呈請司法部用北監磚木在原來基礎上建筑新監以收押女犯。司法部批復如下:“……女監獄亟應籌設,惟擬將北監改筑,究竟有無窒疑,并女監獄學校或講習所應否設立,候飭監獄司迅速調查妥議,仰即遵照此批折存。”③可見,司法部并未同意北監改建為女監,只是飭令監獄司詳細調查妥議后報批,此后再無下文。而在《京師第一監獄報告》中記載:“本監女犯,向在宛平第一分監(前第二看守所)拘禁,民國三年五月,第一分監裁撤,解送七十名至保定清苑監獄,其余四十名送入本監。維時女監尚未建筑,不得已暫劃雜居病監十一間以拘禁之。一面規畫幼年監地勢,準備建筑。”④ 從此段記載分析,司法部最終并未批準王元增將北監改建為女監的建議,而是將女犯羈押于宛平縣的第一分監,即第二看守所。民國三年后裁撤第一分監成立京師分監(即刑部南北二監),將女犯40名調入京師第一監獄本部收押。為收押女犯,王元增在原來預留建設幼年監地址上籌建女監,至年末女監工程完成大部即將女犯全部遷入。因此,北監命運可能有三種:一是房屋因不可用而被廢棄不用,二是后來維修后作為司法部辦公用房,三是房屋維修后與南監一起作為京師分監及之后的京師看守所的一部分。國都南遷后,刑部南北二監或一直被作為看守所使用,或被棄做他用,則難以稽考了。
三、建國后刑部南北二監的變遷略考
百余年來,天安門前左右兩側的衙署區已發生了巨大變化,建于明代的千步廊因擴修天安門廣場不復存在,大清門也在1959年被拆除。按照今天的地理位置,大清門在紀念堂右側附近位置,人民大會堂在西千步廊區域,再往西是國家大劇院,其所在地應是清代刑部和大理寺舊址,繼續往西即西交民巷到東絨線胡同至大、小六部口胡同一帶,就是刑部南北二監的舊址所在地。建國后刑部南北二監舊址一直存在,只是到了1999年為修建國家大劇院而被拆除,南北二監至此也就消逝殆盡,已難尋刑部監獄影蹤了。
作者:曹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