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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學刊》2018年第2期
摘要:所謂純正網絡犯罪,是指行為人運用計算機技術,危害計算機數據和系統的機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的犯罪。目前,我國青少年群體已經成為純正網絡犯罪的主體,并且呈現出手段更加智能化、學歷層次多元化的趨勢。犯罪學中關于青少年犯罪原因的理論較多,許多理論都可以用于解釋青少年網絡犯罪的原因,但是在諸多的青少年犯罪原因理論中,默頓的失范論對于解釋我國計算機網絡犯罪原因有著很大的啟示意義。青少年群體的學習能力強、好奇心重、主張個性,并且渴望自我價值的實現,而通過正當化的手段難以達成其自我實現的目的,計算機網絡作為一個虛擬空間,在很大程度上能夠滿足青少年自我價值實現的需求,從而使得青少年產生了失范行為,進而進行網絡犯罪。對于青少年計算機網絡的對策與防治,是一項系統化的工程,需要多方面因素的完善和變革才能遏制當前愈演愈烈的青少年網絡犯罪問題。
關鍵詞:青少年;純正網絡犯罪;原因;失范論
一、我國青少年純正網絡犯罪現狀
(一)青少年已成為網絡犯罪的主要群體
根據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CNNIC)最新的《第40次中國互聯網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7年6月,我國網民仍以10~39歲群體為主,占整體的72.1%:其中20~29歲年齡段的網民占比最高,達29.7%,在學歷方面,具備中等教育程度的群體規模最大,初中、高中、中專、技校學歷的網民占比分別為37.9%、25.5%。與2016年年底相比,網民的學歷結構變化不大。上述數據表明,目前我國的網民大多集中在青少年群體,而進行網絡犯罪的主體也集中于青少年群體中。《2012年中國互聯網違法犯罪問題年度報告》舉例指出,在湖北省破獲的網絡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中30歲以下的占90%以上。而在徐州警方破獲的網絡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中90后占到了40%。另外,北京市三中院也指出,目前青少年已經成為網絡犯罪的主體。
(二)犯罪手段門檻極低
在對象型網絡犯罪中,青少年以腳本小子居多。目前我國互聯網資源豐富,許多專業人士在編制了黑客入侵工具后直接共享于互聯網中,這些入侵工具操作簡單,只需要基本的計算機知識即可使用。相比于早期互聯網時代,黑客入侵工具的泛濫使得網絡犯罪的成本降低。另外,許多黑客組織進行有償的入侵培訓,通過購買黑客教程與入侵工具,可以在短時間內掌握入侵手段,青少年只要有入侵、破壞計算機系統、數據等犯罪的愿望,即可在短期內通過學習使用入侵工具而使犯罪得以實現。根據公安網監處的數據,有70%的青少年網絡犯罪是通過下載互聯網上的入侵工具來進行的,利用自己的技術進行犯罪的只有10%。因此,近年來我國青少年網絡犯罪的手段呈現出智能化的趨勢,這也使得案件數量日益增多。
(三)學歷呈現多元化趨勢
在互聯網早期時代,人們普遍認為網絡犯罪屬于典型的高智商、高學歷犯罪,犯罪者的學歷一般較高,有過計算機教育背景,從事與計算機相關的行業。因此早期網絡犯罪中,青少年犯罪人一般被認為是高智商、天才等。因此,過去許多研究網絡犯罪的學者在談及青少年犯該罪的的特點時,都普遍認為犯罪人需要具備較高的學歷層次和系統的計算機知識,而從目前互聯網的發展情況來看,網絡犯罪已經不再是典型的高智商、高學歷犯罪,由于上文中提到的黑客入侵工具和教程的存在,專業人士可以通過出售入侵工具來獲取利益,甚至于有的入侵工具和教程在互聯網上可以免費下載。因此導致非專業人士、沒有經過系統的計算機教育、沒有高等教育背景的青少年也可以實施網絡犯罪。這使得此類犯罪呈現出了學歷背景多元化的趨勢,拓展了犯罪群體。近年來,我國青少年網絡犯罪的群體中,既有受過較高教育水平的專業人士,他們有著計算機研究生或者本科、大專學歷,有著豐富的計算機知識和專業技能,可以通過已掌握的技術直接實施網絡犯罪。同時,又有高中生、初中生甚至小學生,他們或者有著一定的計算機技術,或者只能進行基本的計算機操作,通過購買或免費獲取他人編寫的入侵工具和教程來進行犯罪。因此,目前青少年網絡犯罪的學歷從早期的高學歷群體轉化為學歷的多元化。
二、我國青少年網絡犯罪的失范論分析
犯罪學中關于青少年犯罪原因的理論較多,許多理論都可以用于解釋青少年網絡犯罪的原因,但是在諸多的青少年犯罪原因理論中,默頓的失范論對于解釋我國青少年網絡犯罪原因有著很大的啟示意義。默頓認為隨著目標和達到此目的的不統一,就會使社會變得不穩定。因此,當人們無法通過合法手段實現其目標時,犯罪意圖就會產生,從而犯罪行為就得以發生。青少年群體的學習能力較強、好奇心重。作為占比最大的網民,青少年相比對于計算機的操作更為熟練,與互聯網信息接觸較多,年輕人對網絡的了解和依賴比中年人或者年長者要更深,對于網絡上的各種應用與服務也非常熟悉,可以學習到更多的計算機知識。其次,青少年的精力充沛并且擁有大量的課余時間。從實踐中來看,除了工作性質與計算機相關(如網管、網絡工程師)以外,中年人由于家庭和工作所限,難以有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來學習計算機技術,因此較少進行網絡犯罪。而青少年由于課余時間較多可以通過多種途徑學習這方面知識,為網絡犯罪奠定知識儲備。另外,青少年極其渴望自我價值的實現,但是由于他們大多數都在學校里接收不同程度的教育,實現自我價值的方式過于單一而難以達成。現階段人才競爭較為激烈,擁有大專以上學歷的青少年,想要在畢業后找到一份滿意的工作難度較大。即使是擁有計算機教育背景的青少年,畢業后也難以迅速達到所需的經濟條件,大多該專業的學生在畢業后都進入各類軟件或網絡公司,成為“碼農”,自身擁有的計算機專業知識并不能使他們達到較好的經濟條件的目標。
而這個青少年群體又正值急于實現自我價值,謀求經濟利益的階段。因此,隨著目標和達到此目的的不統一,進而使之出現失范行為,從而利用自己掌握的計算機技術或者入侵工具來進行網絡犯罪,通過篡改和竊取資料,編寫和散布計算機病毒從而獲取高額的不法利益以實現自我價值和目的。因此,面臨就業壓力的青少年在進行網絡犯罪時,大多是以謀取不法經濟利益為目標。而作為低學歷層次,如高中、初中的青少年,在目前的社會規范來看,他們實現自我價值的手段基本上局限于在校的成績與排名,但是學校的課程被他們認為是無趣的,這對處于叛逆、主張個性的青少年時期無疑是難以被接受的手段。而家庭、學校和社會過度重視青少年的學習成績而忽略其興趣愛好,認為青少年正當的興趣愛好是浪費時間、不務正業的表現,這就遏制了青少年自我實現的途徑。許多小說和影視作品中,黑客被當做是神秘和有能力的標志,這對于年齡較小、心智不成熟、法律意識淡薄的高中、初中青少年來說無疑是巨大的吸引,從而導致其進行網絡犯罪。他們主要通過學習計算機技術或者獲取、購買黑客入侵軟件和有關教程而實施網絡犯罪。其目的在于通過入侵行為顯示自我能力以得到心理上的滿足,或向同齡的青少年群體進行炫耀,從而實現自我價值的實現,獲得通過正常手段難以得到的成就感和群體內的評價。因此,總體而言,青少年網絡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在于青少年群體心智未成熟,法律意識淡薄,急于實現自我價值和經濟目的,采用社會認可的手段難以達成其目標,進而通過實施網絡犯罪,利用入侵或散布病毒等手段,獲取非法利益或得到一定的心理滿足感,從而實現自我的價值。
三、青少年網絡犯罪對策與防治
(一)避免青少年接觸入侵軟件
正如上文中提到的,目前大多數青少年網絡犯罪的是通過購買和獲取入侵教程和軟件來實施的。因此,避免青少年接觸到入侵軟件是抑制青少年網絡犯罪手段的有效方法。關于這個問題,有學者提出設立軟件市場準入機制,認為應該杜絕此類入侵教程和工具的。但是,這些入侵教程和工具的存在并不只是提供犯罪手段,它們更多的是作為計算機安全專業人士的學習交流和工作而使用,比如網絡掃描器工具,它既可以作為入侵時的工具使用,也可以作為網絡安全專家檢測本機器漏洞的工具使用。因此,不能片面地認為入侵教程和工具應該徹底的杜絕,應該平衡犯罪用途和正當學習、業務用途,找到一個均衡點來規制入侵教程和工具,避免一刀切,給計算機網絡科學的發展帶來阻礙和不便。從目前的互聯網共享機制來看,獲得這些教程和軟件是十分容易的,這主要是因為黑客組織的有償入侵培訓過多,對于入侵教程和工具的下載又沒有受到限制。因此,應該對黑客組織的有償入侵培訓進行管制和整頓,避免青少年通過黑客組織購買這些教程和工具。另外,此類教程和軟件的共享應該僅限于計算機安全專業人士的學習交流和工作而使用,可以開放專門的信息共享平臺,進行實名制注冊,對注冊人員的身份要求作一定的限制。這樣一來,在避免青少年接觸和獲取這類教程和軟件的同時,也保障了計算機安全專業人士的正常學習交流和工作需要。
(二)增強對青少年心理健康和法律觀念
教育由于網絡犯罪自身的隱蔽性,導致青少年在實施網絡犯罪時的犯罪感較弱,許多嫌疑人直至被抓獲都不知道自己已經構成了網絡犯罪。因此,對青少年的法律觀念教育是防治犯罪的重要途徑之一。目前,學校已經展開針對青少年的法制宣傳工作,這對于加強青少年的法律觀念教育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但是,不論是中學還是高校,在進行法律觀念教育時缺乏針對性。對于青少年可能進行的犯罪沒有進行詳細的教育,只是在教授其他課程時夾雜于其中順帶進行。大多數學校對于法律觀念教育并不重視,使得法制宣傳的效果并不理想。應該對青少年進行具有針對性的系統化的法制宣傳工作,開設專門的課程進行講解和學習,提高青少年法律觀念教育的效果。此外,法律觀念的提高只是外部化的措施,對于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才是作用于青少年內在心理的措施,因此,對于青少年心理健康問題需要社會、家庭和學校的重視,正確引導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對于需要滿足自身成就感的青少年,應該使之認識到可以通過其他合法途徑實現自我價值,而對于急于實現經濟條件的青少年,需要改善其急功近利的心理,通過正當途徑獲取經濟利益。最后,目前看來,家庭、學校和社會過度重視青少年的學習成績和經濟地位,這對于有著極高自我實現愿望的青少年來說無疑是痛苦的,這使得正值叛逆期的青少年產生失范行為,利用網絡犯罪的成就感和高額的不當利益滿足其目標需求。由于許多網絡犯罪的青少年其目的僅僅是實現自我價值,所以,學校和社會應該給青少年提供多種自我實現、自我展示的途徑。給青少年提供多途徑的自我實現方式,避免青少年發生失范行為。
(三)對于初犯的青少年應避免刑事處罰過重
關于這一點,可以借鑒日本的經驗。日本在處理青少年網絡犯罪案件時,適用日本《少年法》的有關規定,《少年法》在2001年進行了修改,規定青少年犯罪是指14~20周歲的觸犯刑法的青少年。犯罪的青少年是送往家庭裁判所,家庭裁判所對于沒有必要判處刑罰而又必須進行矯正的青少年給予保護處分,采取矯正教育、少刑罰的原則,對已經犯罪的青少年進行行為矯正。這樣的方式有利于減少青少年在受到處罰后步入社會又再犯的情況。這對于我國青少年網絡犯罪的處罰有著很大的借鑒意義。青少年作為國家和社會的希望,如果處以較重的刑罰,不重視行為矯正,則會對社會發展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大多數網絡犯罪的青少年主觀惡性并不大,只是出于好奇、挑戰和自我實現等原因才實施的犯罪。總的來說,造成網絡犯罪的因素諸多,單對進行犯罪的青少年處以刑罰有失公正且負面影響較多。因此,應該本著教育和改造的原則,對實施犯罪的青少年進行有效的行為矯正,有效的發揮他們的才能和上進心,避免對青少年的心理造成陰影。使得他們在接受處分和矯正后能較快的適應社會,不影響行為人往后的人生。
四、結論
隨著計算機與互聯網技術的飛速發展,目前青少年網絡犯罪已經顯現出與早期互聯網時代不同的特征。對于新時代青少年網絡犯罪的研究,避免青少年由于其目標與社會化手段之間的矛盾而引發的失范行為,已經成為一個全新的課題,但是青少年網絡犯罪的對策與防治是一項系統化的工程,它需要各方因素的配合,不論是學校、社會、家庭還是青少年本身,都是造成青少年網絡犯罪日益嚴重的因素。因此,加強各方之間的配合,共同防治網絡犯罪才是解決此類問題的適當措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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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曉成 單位:貴州大學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