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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階段,在社會經濟的促使下,經濟貿易往來次數頗多,并且在經濟貿易中凸顯了民商法的價值作用,被廣大群眾所關注。隨著市場經濟貿易的日漸激烈,我國應不斷完善與優化民商法,進而讓民商法符合社會發展趨勢,進一步研究民商法的變化及發展。另外,民商法還要順應信息時代的發展需求,以積極開放的心態秉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去解決各類繁瑣的難題,這樣才有可能防止淪陷到一個相對狼狽的局面。針對這方面來講,了解在信息時代下民商法的變化及發展對提升民商法的價值有著重要意義。
一、民商法的意義
目前,市場經濟中的民商法律體系與現代化市場發展趨勢嚴重不符,隨著其建設水平的漸漸提升,一旦出現問題,民商法律體系構建就顯得較為虛弱,因此,在這種局面的脅迫下,要結合市場經濟發展需求,更深層次的分析民商法律的有關體系,以此漸漸優化及革新,這樣才可從根本上符合社會經濟對民商法律的標準要求。在社會經濟背景下運用民商法,主要依據的是主體平等,保護商品之間的關系,維持民事主體在商業活動中的財產權利,通過法律手段及形式保護國家和人民財產不受到侵犯。公法保護是民商法的本質,維護國家和群眾利益,經濟法是建立在社會經濟利益的基礎上,處理和解決行政法、民事法所遇到的經濟問題。國家管理是經濟法本質,在國家經濟運行過程中起到催化、協調作用。
二、民商法的作用及功能
(一)明確商事主體性
商業主體的重點內容是商事主體,始終貫徹商業發展規律與商業運行原則,并把商業團體、個人活動全都歸結到商業法范圍內。商業利益管理務必要公平公正,集中規范單獨從事團隊行為、企業行為和商事行為的商業活動。民商法在發展階段,從頭到尾維持指導作用,由于經濟發展與商事活動的不斷改變和增加,民商法在改革過程中得到了全面優化,而商事主體性始終融入在商法中,引導商業活動的實施,將民商法看做核心,提高民商法的獨立性。從民商法的發展歷程來看,傳統民商法在某種程度上促進了現代民商法的發展進程,現代民商法最突出的特征是把國際商事法律融入到國情中,在新民商法延續中涉及民商法的習性時,提高新民商法的發展層次。促進商業公平競爭是民商法的性能和效率,經濟體系改革與民商法實踐改革是社會主義經濟的發展核心,重點是協調好政府與市場之間的關系,謹遵民商法條例,使商業市場活動能夠公平競爭,將政府和法律作用完全發揮出來。只有發揮民商法的價值作用,才能提升經濟活力,加快發展腳步。
(二)確保商業交易安全性
隨著市場經濟的飛速發展,由此生成了民商法,成為民商法的發展秩序??偟膩碇v,民商法是建立在市場經濟基礎的單獨法律,其發展依據是商業經濟。針對當前商業經濟發展現狀來看,現代商業不僅僅是保護商人特殊權益的法律,還是優化規范商事組織與活動的法律。在經濟環境下,民商法不僅要滿足市場經濟發展需求,還要滿足市場規范性主體、保護交易安全性的需求。
(三)為經濟發展提供保障
經濟法和民商法之間的關系非常緊密,經濟推動了民商法的發展歷程,并且在經濟建設中起到一定的服務作用,二者缺一不可,社會經濟形勢決定了民商法的特性。社會經濟基礎直接影響民商法的擬定內容、性能特點與發展趨勢,任何階段在經濟中的地位都來自于政治、法律的統治。民商法的擬定需要滿足社會經濟發展要求,因此經濟是民商法的源頭和生產地。民商法服務于經濟。擬定民商法后,它具備特殊的性能和功效,并主動服務于社會,推動經濟建設發展。法律及相關部門要盡可能的拓寬職能,加入社會管理創新活動,隨機應變,根據企業發展現狀合理制定政策,為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方針。構建溝通機制,優化商業服務機制。展現民商法在整體調節中的公平性,重點調節人身關系和財產歸屬,增強人格獨立性,促進商業平等發展,在民事主體權利的基礎上,以權利為核心的民商法。將民商法價值作為探索目標,進一步提升商業服務質量,推動經濟發展。
三、基于社會經濟背景下對民商法價值體系的影響
(一)民商法價值影響科學技術的發展
在某種程度上提高了社會經濟體系,民商法將自身目標朝著安全、經濟兩方面發展。特別針對傳統民商法體系來說,安全體系一直處于派生位置。例如,在傳統交易中,信息對交易安全性的影響較低,當第三方取得交易信息后,不會對交易安全帶來其他影響。在傳統交易模式中,現金和貨物是一同被繳納的,通常是沒有任何安全問題的。信息時代的到來,民商法擴大了信息科技的發展規模,在信息時代中,互聯網是可以沖破區域和國際間的束縛,其他主體可按照自身思維模式借助網絡技術在各區域完成信息交易,在民商活動中運用更方便的手段參與其中。基于此,市場也逐漸成為一個基礎性整體,另外基本研發讓人們更快的獲取信息,在利用信息傳播方式,實現信息共享,為主體自由性奠定基礎。
(二)民商法價值體系的構建
基于社會經濟背景下,民商法所涉及的價值體系較多,例如經濟效益、安全平等、自由公正等。其中,民商法價值體系重點指的是自由,將民商法的價值基礎完全體現出來;平等所涉及的內容和傳統民商法含義不同,這類含義具有較強的工具性和目標性價值體系;公正是民商法價值的核心宗旨,是民商法的實質性內容,最能凸顯民商法的根本價值;盡管安全被人們看做是民商法的執行前提,但也關乎著工具性的價值體系,然而安全要成為民商法的重點模板;效益,是民商法的基本核心,所顯示的價值地位更為關鍵。要特別注意的是,效益和安全的矛盾性非常強,如果在執行民商法時,要協調好效益和安全之間的關系,以免出現失衡現象。
四、民商法在社會經濟中的轉變
(一)民商法基本原則的轉變
1.效益原則怎樣在確保效益的同時還能實現公平、公正的目標是法學界需要解決的重點問題之一。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代名詞,它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使者,然而不能逃避的是,法律和其他建筑不同,它是依附于經濟基礎上的。對此,立法機關專家和法學界學者們,需重點對這方面的法律內容進行全面探討,只有這樣,法律才可依照相應的基本原則作出精準的判斷。大家都知道,法律是統治階級利益本性的重要表現,各個時期的法律所展現的相關原則會隨著統治階級利益而有所改變。當前,我國經濟建設和信息時代的發展與創新,立法機關在擬定民商法律時應遵循民法效益原則,對怎樣提升經濟效益問題進行全面考慮,這樣所擬定的民商法才能更好的推動效益目標的創建。
2.安全原則和之前進行比較,信息時代的到來為社會安全性帶來了更加寬廣和深遠的意義。安全是民商法活動的前提條件,需在與之對應的法律體系中體現出來,凸顯民商法對安全性的要求,這是民商法安全原則的含義。例如,確保電子商務的安全性不被侵犯,這不但屬于電子商務制定原則,還是電子商務法的核心目標。隨著社會的發展與進步,人們漸漸開始追求高效、快捷的生活,這些都是在安全原則的基礎上進行體現的,相反如果不遵循安全原則,那么一切都是零。現階段,隨著網絡平臺的迅猛發展,安全原則就顯得尤為重要。
3.平等中立原則民商法平等中立在信息時代的推動下被廣泛應用,實則就是可以在各個主體中加入民商法內容,確保民商活動所展現出來的條件和要求相一致,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凸顯了各個交易平臺技術的中立性,降低偏向可能性的發生幾率。比如,電子商務在經濟市場上發展迅速,要想提高電子商務的中立性和平等性,就要做到以下幾點:(1)在技術方面確保其平等性,電子商務在運行過程中安裝了各類加密和密匙裝置,確保電子商務的平等性,以免偏頗現象的發生。(2)維持交易媒介的平等性,在此過程中所包含的平等信息,究其根本還是在信息通訊上有所表現,如有線通訊、廣播通訊和無線通訊等,都要為其平等性提供保障。(3)在實施平等中立原則時,民商法并沒有在電子商務法系中徹底被使用,而是在統籌工作上更加重視,以免偏離法律要求,另外還要確保電子商務可以在任意活動體系中符合平等要求。(4)為電子商務平等性提供保護,電子商務法不但要為商家和本國人提供保護,還會保護消費者和外國人的權益。
(二)民商法范圍及制度的轉變
1.信息技術將民商權利范圍拓寬從實質上來講,各個時間段民商事的生活內容和法律事實都應具有健全的條件,這樣才能利用民商法律將其合理展現出來。不管哪條法律體系它的成熟和完善都是相對應的,在特定程度及時期上有所體現??茖W技術的飛速發展,進一步擴大了傳統民商事權利體系范疇。
2.拓寬民商法調整對象基于社會經濟背景下,互聯網發展所呈現出來的唯一特點就是自身具備的開放性,這在某種程度上收獲了大量的數據信息,控制其來源和途徑,不被社會形勢限制,極為多元化。因為受到開放性的影響,讓信息交流在發展階段為人們提供了一個更加寬廣的空間體系?,F階段,價值互聯網在社會經濟中被廣泛應用和普及,不管是信息表現方式還是信息傳輸方法,都發生了巨大變化,信息所產生的價值已逐漸轉換為不能被忽視的重要主體。也是因為互聯網信息具有一定的經濟性特點,這樣更不能忽略互聯網信息的主體意義。與此同時,基于信息網絡時代體系下,民商活動在里面起著決定性作用,那么民商法就應高度重視網絡時代體系所產生的數據信息,針對立法來講,意義重大,要盡量在民商法經濟體系中體現信息版權掌控權、信息庫專用權等。此外,因為要考慮的因素有很多,如經濟效益、原則,所以就要把對應權利直接融入到民商法體系中,變成重要舉措。
3.實現全球統一性針對民商法來講,根本意義就是民事活動在實施中,將所包含的職責、義務和權利看成調節的核心,而立法就是以民商活動關系作為重點對象。尤其是國家經濟主體和單獨經濟市場等狀況下,為法律體系間的獨立性提供保障。現階段,我國社會經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網絡信息漸漸將全球范圍內的民商活動體系結合在一起,成為全球經濟發展中的一體化發展趨勢。隨著全球互聯網一體化趨勢的逐漸加快,使其呈出一種普遍性,總的來講,在后期的發展中,基于網絡時代的民商法,讓國際法律觀念和價值觀變得越來越標準,呈統一化趨勢,這樣就會讓民商法結果變的全球統一化。
五、民商法的發展趨勢
(一)呈國際化發展趨勢加大
民商法對經濟形勢的重視程度,對經濟全球化發展形勢進行全面考慮,使其將全球統一化特征表現的淋漓盡致。面對經濟全球化發展趨勢,世界各大強國開始聯合經濟,并利用互聯網信息技術,增加跨國代購和貿易等行為,將世界市場推向經濟發展的最前端。在加入世界經濟貿易時,要利用法律對其進行規范,規定各國的職責和權利,各個國家借助盟約,確保各國商品的流通性,在執行過程中,須針對常見的法律問題進行深入探討。在世界經濟發展中民商法起著關鍵性作用,在擬定階段,會根據當前經濟發展趨勢,讓民商法加入在世界經濟中,并演繹不同的角色,由此來明確民商法的內容。民商法的統一性,對各個國家的風俗習慣和法律法規問題引起重視和控制,根據自身經濟效益,推動民商法的發展歷程,保障各國經濟貿易友好往來。我國在對外貿易發展階段,增設了商務部,商務部的主要工作內容是管理商事活動,讓商事活動可以和世界貿易接觸。加快改革腳步,不斷消除影響,優化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民商法在新的發展過程中,將致力于構建和諧的外部市場環境,在民商法的基礎上更好的開展民事商事活動,健康、快速的發展。除此之外,民商法對當前經濟形勢的重視度越來越高,在構建立法和優化法律體系時,要格外注重國際發展趨勢,學習和引薦國外先進民商法內容,進一步豐富民商法內容。
(二)加大民商法規范化力度
在構建民商法時,不僅要彰顯法典化,還要對民商法和其他法律間的聯系性引起重視,協調好民商法和其他法律關系,了解民商法在經濟發展中的意義。加大民商法規范化力度,是民商法在目前社會經濟背景下的發展策略?;诿裆谭ǚǖ浠尘跋?,深入探討民商法法理,對民商法在社會經濟背景下的運用狀況進行充分考慮,讓民商法的作用和功效可以充分發揮出來。加大民商法規范化程度,具體體現在以下幾點:(1)增加了民商法的研究理論,并逐漸朝著縱深化方向發展。(2)擴大民商法探索范圍,并不是僅針對真實經濟發展狀況,進一步討論虛擬經濟研究,特別是關于互聯網經濟視域下,社會經濟發展有了突出改變。(3)在探索民商法的流程中,掌握重點立法問題,針對有關民商法法規問題進行深入探討,逐漸優化民商法體系。(4)發展民商法規范性,重視創建規范化民商法內容,選擇同一標準,了解民商法訴因,顯示民商法變化特點,盡可能的完善民商法含義和本質,法學界對民商法規劃發展以及制度問題創建高度重視。民商法含義的表現,主要看民商法在解決社會經濟事宜中可否凸顯民商法的功效和作用,獲取怎樣的結果,成效如何。這類問題直接影響著民商法的結果和效率,是推動民商法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的關鍵因素。
(三)營造良好的經濟發展氛圍
對民商法進行深入探討,重點掌握民商法變化及發展問題,并且與經濟發展環境相一致。針對民商法實質來說,規定民商法內容,關鍵取決于社會經濟發展階段的相關問題,處理好這些問題,才能營造良好的經濟發展氛圍,提高經濟發展在社會中的地位,推動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民商法市場經濟中被廣泛應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1)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迅速,加強了社會公眾法律思想,當權益受到影響時,社會公眾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保護自身權益和義務。面對這種局面,社會公眾要進一步掌握法律知識,為了符合社會公眾要求,政府及相關部門應深入優化民商法體系,加大制度建設力度,彰顯民商法精神,更好的解決和處理一些現實問題。(2)基于市場經濟背景下,其環境直接影響著市場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民商法在管理市場經濟主體的過程中,首要任務是確定自身職責和權益,在執行民商活動時,可以遵循相應規范,保障自身利益不受到損害。在這個環節中,利用民商法,可以嚴厲打擊市場上的商事違法活動主體,清潔市場環境,讓市場主體可以實現公平競爭,推動市場經濟又快又好的發展。(3)民商法在未來發展階段,推動經濟發展,保持市場經濟紀律是民商法的核心目標。為了完成這一目標,應加大民商法的制度建設力度,加強民商法的執行力度,營造良好的經濟發展氛圍。綜上所述,隨著社會經濟體系的迅猛發展,在某種程度上推動了民商法的變化及發展,作為主要經濟體系運行環節的民商法,是隨著社會科學信息技術的轉變而發生變化的,這一改變實際上來講是非常有益的,可以符合各方面的實際要求。對此,在后期社會發展階段,勢必要注重民商法的提高與優化,協調好民商法在各個方面所表現出的不同變化,從而為經濟發展做出巨大奉獻。
參考文獻:
[1]周子祺.新時代經濟發展下民商法均衡協作關系.經貿實踐.2017(2).
[2]鄭良?。接懮鐣洕l展中民商法的變化與發展.職工法律天地.2018(2).
[3]劉璐.淺析商法基本原則中價值取向的體現.知音勵志.2016(19).
[4]崔加慧.論民商法信用體系的構建與思考.職工法律天地.2017(20).
[5]宋姝凝.信息時代背景下民商法的變化與發展.法制與社會.2017(18).
[6]程嬌炎.民商法的變化與發展.青年時代.2017(28).
作者:唐執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