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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會、鎮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市、縣計劃生育“五清理”工作會議精神,為充分調動廣大干部積極性,切實做好本次計劃生育“五清理”工作,夯實計生工作基礎,促進計生規范化管理,經研究決定,對本次專項清理活動實行量化考核,并給予相應獎懲。具體規定如下:
一、從即日起,到四月三十日止,凡查出并主動申報的,出生每例獎勵100元,初婚每例獎勵50元,政策外懷孕每例獎勵100元,并免于追究其責任人相關責任。
二、經市、縣、鎮檢查驗收,每發現一例出生漏報的,由鎮政府向被查單位罰款500元;一例出生瞞報的,罰款1000元;一例初婚漏報的,罰款500元;一例政策外懷孕的,罰款1000元。
三、經檢查驗收,凡出生、初婚、孕情、孕情等三項調查項目中,其中任何一項出現兩例漏報、瞞報的,除罰款外,村書記、主任、駐村領導、計生管理員、包組責任人須向鎮黨委寫出書面檢討,并在全鎮通報批評;出現三例或三例以上的,除上述處理外,還將依照縣委、縣政府[2004]1號文件規定給予“一票否決”。
四、屬婚嫁、購房、就業等人戶分離因素需辦理計劃生育責任交接的,四月三十日前要辦理到位,無故未辦理的每例處于村100元罰款。
五、屬流出人口的,必須于四月三十日前辦妥計劃生育婚育證明,逾期未辦的,每例處于村2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