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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管好用好整合涉農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關于推進涉農資金整合和統籌安排加強涉農資金管理的意見〉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提高涉農資金使用效益為目標,以扶持、壯大優勢主導產業為重點,以農業農村發展規劃為依據,以主導產業、優勢區域、重點項目為平臺,通過建立政府領導、部門配合的協調機制,整合各部門各渠道安排的涉農資金,集中力量辦大事,逐步建立涉農資金項目科學、安排規范、使用高效、運行安全的使用管理新機制。
二、基本原則
(一)優化結構、集中投入。整合的各類涉農資金,集中支持對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快速發展支撐帶動作用大的主導產業;同時,按照產業鏈條建設要求,優化投資項目的結構,促使產業各環節成龍配套。
(二)創新機制、提高效益。按照涉農資金“渠道不變、性質不變、用途不變、統籌安排、集中投入、各負其責、各記其功、形成合力”的要求,專款專用,將存量調整與增量調整相結合,通過創新投資方式方法,提高投資效益。
(三)全程管理、把握重點。項目是資金載體,市整合涉農資金領導小組辦公室、資金管理部門要從項目的立項效益評估入手,加強對資金使用全過程管理,加大“立項效益評估”和“竣工績效評價”兩個薄弱環節管理力度。
(四)農民為主、政府補助。產業發展投入以農民為主體,政府給予一定扶持,扶持方式主要采取以獎代補。
(五)分別驗收、分類考核。對整合的項目,按照項目所屬行業的要求,實行分別驗收、分類考核。
三、主導產業發展計劃制定及審批
(一)編制主體。年度主導產業發展計劃是制定涉農資金整合方案的基礎,直接關系著產業發展的質量和資金的使用效果。因此,年度主導產業發展計劃制定主體構成要保持一定的廣泛性,由市政府做出統一部署,市整合涉農資金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相關部門參與,集思廣益共同制定。資金管理部門抽調人員全程參與年度主導產業發展計劃的制定工作。
(二)編制方法。結合主導產業發展規劃,按照“需要與可能”的原則,確定整合資金扶持項目以及項目的建設地點、內容、建設規模、建設標準等內容。年度主導產業發展計劃要做到全面、科學,產業項目設計要成龍配套,覆蓋產業各個環節。項目內容既要考慮種苗供應、基地建設,也要考慮技術服務、道路交通、水利設施,還要考慮龍頭企業、市場營銷等各方面。
(三)編制程序。1.市政府部署年度主導產業發展計劃編制工作,提出年度主導產業發展計劃編制口徑。2.市整合涉農資金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發展和改革局、相關涉農部門,根據主導產業發展規劃和市政府部署,在確定的項目實施區,會同項目所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開展現場踏勘,確定項目實施的具體地點、規模、內容并繪制板塊示意圖。3.根據現場踏勘結果,分類匯總擬訂年度主導產業發展計劃初步方案報市政府。4.市政府審核年度主導產業發展計劃。5.按照市政府要求修改完善年度主導產業發展計劃后,以市政府文件下發。6.市整合涉農資金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市政府下達的年度主導產業發展計劃,編制年度涉農資金整合方案,確定各部門單位優先上報項目類別及金額。7.各部門單位根據整合項目設計的具體內容,結合各自職能和掌握的資金信息,組織做好項目的申報工作。
四、上報項目管理
(一)建立會審制度。所有上報涉農項目的文本資料都要報市整合涉農資金領導小組審核同意,經市財政部門蓋章、市整合涉農資金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后上報。
(二)優先上報整合項目。涉農部門上報項目,必須優先上報涉農資金整合方案確定實施的項目。
五、資金用途及使用范圍
(一)資金用途。整合資金主要用于主導產業的基地建設種苗補助、配套設施建設補助、龍頭企業扶持、技術措施及技術應用補助等支出。
(二)整合項目資金不得用于以下開支:行政事業機構的開支和人員經費,招待費開支,彌補企業虧損,購買交通及通訊工具,其他與涉農資金使用規定不相符的支出。
(三)資金使用范圍。主導產業的基地建設種苗補助、配套設施建設補助、技術措施及技術應用補助,農民是受益人;龍頭企業扶持資金限于市級以上與主導產業相關龍頭企業。
六、賬戶資金管理
(一)賬戶管理。按照“資金性質不變、安排渠道不變、監督管理不變、優勢互補”的資金整合原則,納入年度整合方案的資金,仍為各部門單位的專項資金,指標由各部門和市財政局雙重記賬,存款按現行辦法統一管理,不得在銀行另設資金賬戶。
(二)資金調度。市財政局依照涉農資金整合方案,分部門建立反映整合項目內容及所需資金規模的臺帳,鎖定并預留整合項目所需資金,保證整合方案資金落到實處。
(三)物資采購。整合項目需要的大宗物資,由市整合涉農資金領導小組辦公室或項目單位提出名稱、品種、數量,供應商和價格由市政府采購辦通過招標確定。
(四)資金支付。整合資金不再劃撥到部門,全部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由市財政直達項目單位或商品供應商。
1.面向農戶項目資金支付。種苗資金受益對象為農戶,資金支付按兌付惠農資金的辦法辦理。一是造冊。將種苗發放情況,包括戶主姓名、種苗品種、數量、苗木狀況(裸苗、營養缽苗)等逐戶登錄《苗木發放情況表》,并由農戶簽字(蓋章);二是公示。將《苗木發放情況表》以組為單位公示7天;三是匯算支付資金。市整合涉農資金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公示無異議的《苗木發放情況表》,匯總計算全市苗木發放情況,依照招標確定的苗木價格確定應支付種苗資金;四是支付資金。根據項目主管單位提供的調苗通知單和驗收報告,市財政將資金兌現給苗木供應商。
2.基礎設施類項目資金支付。按照資金預撥制、竣工驗收制、資金報賬制的規定劃撥資金。
資金預撥制。項目審批下達后、完工前,劃撥一定比例(非全部)項目資金啟動。
竣工驗收制。市整合涉農資金領導小組辦公室、項目主管部門會同資金管理部門,對照項目設計要求開展實地驗收,驗收結果作為是否劃撥剩余資金的依據之一。
資金報賬制。項目單位將項目開支單據提交資金管理部門審核,審核結果作為劃撥剩余資金最終依據。
3.技術服務類項目資金支付。采取審核撥付制撥付資金,即根據工作進展情況分期撥付所需資金。
4.業主補助類項目資金支付。由出資部門、市整合涉農資金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為見證方)與業主簽訂《項目工作目標合同》,項目達到合同約定目標后兌付資金。
移民后扶資金劃撥在遵守上述規定的同時,注意與移民項目規劃布局保持銜接。
七、資金劃撥依據及程序
(一)劃撥資金依據。市財政部門以市政府批準的涉農資金整合年度方案作為劃撥整合資金的依據。
(二)預撥啟動資金。項目準備工作到位后,市財政按照市政府批準的涉農資金整合計劃預撥一定比例的資金啟動項目,項目達到實施進度再按進度撥款。
(三)竣工驗收。整合項目完工后,市整合涉農資金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財政及項目主管部門等按項目管理現行規定分類分項組織項目竣工驗收??⒐を炇召Y料及驗收結論由市整合涉農資金領導小組辦公室存檔。
(四)報賬審核。驗收合格后,項目單位持項目開支憑證到市財政局報賬審核。
(五)劃撥剩余資金。經審核,項目開支與項目內容吻合,資金開支內部手續健全的,項目單位提供開支憑證復印件后,市財政劃撥剩余資金,項目開支憑證原件退回到項目單位。項目沒有達到設計要求、項目開支與項目內容不吻合的,剩余資金待問題整改后劃撥;提出書面整改要求1個月仍沒整改到位的,市財政收回剩余資金由市政府另行安排使用。
(六)建立質量保證金。項目竣工驗收后,按項目現行管理的規定預留一定比例的質量保證金。保證期內沒有出現質量問題的,到期及時劃撥質量保證金;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不再劃撥質量保證金,作為整合資金結余滾存使用。
八、績效評價
(一)績效評價范圍。對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單個項目開展績效評價。
(二)績效評價內容。對項目執行結果、可持續性發展、社會經濟效益、項目資金管理狀況等進行綜合考核和評價。
(三)績效評價主體。績效評價由市整合涉農資金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涉農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必要時可聘請有關專家進行評審。
(四)考評結果應用。建立績效評價檔案制度,績效評價的優劣作為安排項目資金的重要依據。對項目單位重復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除限期糾正之外,還采取終止項目,收回項目資金,取消其下一年度項目安排資格等處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