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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549令)等法律、法規,切實加強對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各級各有關部門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做到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確保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政辦〔〕166號)文件精神,經區政府同意,決定建立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一、聯席會議的主要任務
(一)貫徹落實特種設備安全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措施,指導全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
(二)研究、協調解決全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管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整改問題,制定或擬定相應的對策、措施;
(三)組織對各級、各部門貫徹執行特種設備安全法律、法規情況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督查;
(四)通報特種設備安全形勢和工作狀況,適時組織開展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五)組織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節能典型推廣和安全管理達標活動;
(六)組織開展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聯動和調查處理工作;
(七)組織開展特種設備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提升特種設備安全防范能力;
(八)加強各級、各部門之間的溝通和協調,組織開展聯合執法督查,保持信息暢通。
二、聯席會議的組成
聯席會議由區政府分管領導任總召集人,區安監局、區質監局主要領導為召集人,區直有關單位分管領導為組成人員。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簡稱區特安辦),掛靠在市質監局直屬二分局,作為聯席會議的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主任由市質監局直屬二分局領導兼任。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確定一名科室負責人作為聯席會議的聯絡員,負責日常聯絡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每半年定期召開一次全員參加的聯席會議,根據需要不定期召開部分成員單位參加的專題聯席會議。
(二)區特安辦負責特安監管聯席會議各項任務的組織協調、溝通和實施,并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全區特安監管聯席會議議定的各項工作落實完成情況。
(三)全區特安監管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責任,落實好聯席會議議定的各項工作、任務和措施。
(四)市質監局直屬二分局作為區特安辦的掛靠單位,要從人員、政策和資金上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